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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昌市夷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比价公告
栏目:夷陵区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9 加入收藏
日期:2023-06-29 14:56 来源:中共宜昌市夷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浏览次数:

  根据宜昌市夷陵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宜昌市夷陵区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及要求,中共宜昌市夷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就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

  目进行比价,特此发布比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中共宜昌市夷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为满足本单位日常公务需要,面向社会租用轿车、商务车、越野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等车型。

  三、服务期限:2023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2日。

  四、项目费用标准

  1.车辆租赁费最高限额如下:轿车半天397元、全天645元、按里程计费2.5元/公里;商务车/越野车半天496元、全天744元、按里程计费3.0元/公里;中型客车半天586元,全天880元,按里程计费3.2元/公里;大型客车半天687元,全天1178元,按里程计费3.5元/公里。

  2.行驶里程在300公里以内的租车,2小时以内租车按里程计费(以乘车人上车时间为准计算公里数);2小时(含)-6小时以内按半天计费;6小时(含)-8小时以内,每小时加付半天费用的10%;8小时(含)-24小时以内按全天计费(以乘车人上车时间为准开始计算时间)。里程超过300公里的长途租车价格,由用车单位和租车公司根据市场成本议价决定。

  3.租赁价格包含驾驶员服务费、保险费、保养费、折旧费、燃油费、过桥费、高速公路费、停车费、洗车费、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驾驶员食宿费除外)。驾驶员在外发生的必要食宿费由用车单位承担。

  4.公务活动租车期间发生的交通罚款、事故赔偿等费用由租车公司承担。

  5.货车租赁价格根据市场行情议价决定。

  五、项目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湖北宜昌注册相应资质并实际开展车辆租赁业务的法人。

  2.投标人须保证服务车辆产权均属投标人,配备司机须是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职工,相关证明齐全,包括车辆行驶征、车辆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保险证、环保证、年检证书等;投标人用于租赁服务的中、大型客车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并已购买承运人责任险和商业运营险。

  3.本单位执行公务活动时,提前一天进行预约,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安排车辆到位,累计3次无法完成预约服务的供应商,本单位可取消其服务资格,并按照本次报价顺延补充确定其他供应商。

  六、比价文件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

  4.车辆租赁费用报价单;

  5.企业所属车辆信息明细表;

  6.企业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7.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上述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缺项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供应商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七、比价原则

  本次采购由中共宜昌市夷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比价小组负责,根据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2名供应商。

  八、其他事项说明

  相关资料请于2023年7月7日17时前送达中共宜昌市夷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报价表须密封盖章),比价完成后相关资料不予退回。(地址:宜昌市夷陵区政务信息中心大楼5004室,联系人:王丽霞,联系电话:0717-7821463)

  附件:比价文件模版

  1.车辆租赁费用报价单.docx

  2.企业所属车辆信息明细表.docx

  3.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docx

  中共宜昌市夷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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