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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共同缔造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07-13 加入收藏
宜府办发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宜昌市共同缔造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月日(此件公开发布)宜昌市共同缔造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以共同缔造理

宜府办发〔2023〕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宜昌市共同缔造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昌市共同缔造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以共同缔造理念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根据国家、省关于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党建带工建,凝聚广大企业及其职工等主体力量,缔造企业与职工共同体,加快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更好服务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加快打造世界级宜昌。

  二、目标任务

  力争到2027年底,推动企业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促进和谐文化建设取得新实效,共同缔造和谐劳动关系的内容更加丰富、标准体系更加规范、评价激励更加科学完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增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基本形成。全市累计培育各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800家、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100家、劳动关系协调员3000人。其中,市级“十佳和谐劳动关系企业”50家、省级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20家、省级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示范站点5家、省级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100名;新增选树培育“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2家、“全国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样板站点”1家、“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园区”1家。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推进机制共建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职工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健全共同缔造和谐劳动关系体制机制。

  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党委领导的政府、工会、企业三方共同参与的协商机制,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推动完善各类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党组织在促进企业职工民主协商、权益保障、发展共赢等方面的有效机制。(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有关群团组织)

  2.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体系建设。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运行机制,定期召开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执行会议,加强县、乡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到2027年底,建立由政府领导任主任的市、县、乡三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100个。(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企业联合会)

  3.建立和谐企业培育机制。建立“十佳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单位定点联系培育机制。健全“十佳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动态退出机制,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采取抽查方式,定期对已命名的“十佳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进行核查。(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工商联)

  4.建立评估机制。健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单位评估制度,在定期集中评审的基础上,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综合评估,形成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评审为主、社会评估为补充的评价体系。(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企业联合会)

  (二)统筹开展效果共评

  统筹推进企业用工体检、行业监测、系统评价,确保劳动关系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全面落实见效,打造效果共评共同体。

  1.开展企业劳动用工体检。开发“宜昌市企业劳动用工体检智测系统”,实施“服务万户新企用工计划”,免费为企业提供用工体检,及时帮助新注册企业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国资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企业联合会)

  2.推进执法监管与服务引导相融合。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用工和谐”的工作要求,强化市场主体信用联合惩戒和共同激励,积极落实各项优待政策,指导企业充实和培育从事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人员,建立全市劳动关系协调员信息库,加强本行业企业管理者、劳动者守法诚信教育,建立多层次、多手段、多点位的矛盾收集和化解渠道。(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3.建立评价标准。构建园区、企业、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立体评价体系,制定《宜昌市“十佳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工业园区和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示范站点创建办法》。(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企业联合会)

  (三)全域促进利益共享

  以提升获得感为核心,从薪酬、服务阵地、队伍建设、社会地位等多个维度,促进发展成果共享,打造利益共同体。

  1.加强企业薪酬分配指导。强化技能人才、科技人才等企业重点人才激励机制,推行职工持股激励计划,引导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收入正常增长机制。定期发布年度市场工资价位、人工成本信息。到2027年底,全市累计入户调查企业薪酬达到5000户,累计采集职工信息达到50万条;实施《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的规上企业达到100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国资委)

  2.加强职工服务阵地建设。推进基层工会“会、站、家”一体化建设,深化“模范职工之家”创建。到2027年底,全市建设200家市级模范职工之家,打造“六型六好”职工之家升级版,培育选树一批国家级、省级模范职工之家。加强“爱心托管班”“爱心母婴室”等阵地建设。优化“户外职工爱心驿站”功能布局,为广大职工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加优质、贴心服务。(牵头单位: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妇联、市人社局、市企业联合会)

  3.持续做优特色服务。围绕职工需求,谋划推出职工所盼、工会所能、党政所期的特色服务项目。扩大“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等传统服务品牌受益面。深化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行动计划和“宜昌工会鹊桥网”职工婚恋服务。推进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健全困难职工梯度帮扶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妇联、市人社局、市企业联合会)

  4.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市级产业工人队伍培训基地作用,做优做强职工教育项目,壮大企业自有人才队伍,大力培养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牵头单位: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企业联合会)

  5.选树先进典型。督促企业引导党员做给职工看、带着职工干,带头开展技术攻关,带头承担急难任务,巩固企业发展成果。选树一批先进人物,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不断提升企业的凝聚力、竞争力。(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国资委、市企业联合会)

  (四)积极推动效益共创

  注重社会效益,激发内生动力,建立劳动关系主体之间的信任合作关系,建设主体多元的效益共创共同体。

  1.扩大社会效益。建立健全企业、工会、职工三级志愿服务机制,积极开展志愿服务进社区、进学校等公益活动。引导企业开展“亮身份、亮承诺、亮作为”活动。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社会组织要动员企业、职工积极广泛参与文明典范城市创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等重点工作。(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国资委、市企业联合会)

  2.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升级电子劳动合同系统,推进电子劳动合同上云赋能。到2027年底,全市电子劳动合同应用企业达到4000家,覆盖职工30万人。(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企业联合会)

  3.加强新业态规范用工指导。聚焦新就业形态规范用工,指导平台企业及合作企业与有关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书面协议。按行业逐步推进职业伤害保险参保工作。(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

  4.协同推进能力提升。不定期举办宜昌企业家论坛,协助做好中国企业500强、湖北省企业百强等评选工作。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帮助企业防范用工风险。(牵头单位:市企业联合会;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经信局、市人社局)

  5.深入开展劳动技能竞赛。以“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为主题,扎实开展劳动技能竞赛。认真实施“五型”班组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每年命名100个“五型”班组、20个“模范”班组。推动各级劳模、工匠普遍建立创新工作室。(牵头单位: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企业联合会)

  6.打造城市品牌。聚焦打造“宜昌不欠薪”城市品牌,推进系统治理体系化、前端治理标准化、数智治理精准化、综合治理制度化,推广使用“数字孪生账户体系工具”,持续完善市域五级根治欠薪工作体系。(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林业和园林局、市综治网格中心)

  7.强化示范引领。每2年评选一次“十佳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对获评的“宜昌市十佳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按10万元/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积极参与、培育效果较好的企业,组织参加全国、全省城市工会集体协商竞赛等重大赛事活动,在国家、省、市劳动关系领域评先评优活动中给予倾斜。(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财政局、市企业联合会)

  (五)积极推动和谐共赢

  以协商共治、和谐劳动为目标,统筹企业发展和提升职工职业生涯幸福感,打造和谐共赢共同体。

  1.做实集体协商工作。持续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确保全市百人以上建立工会组织企业的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探索“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领域集体协商模式,建立多形式多层级的劳资沟通协商机制。(牵头单位: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企业联合会)

  2.多元化解劳动人事争议。强化“法院+工会+人社”劳动人事争议诉调、裁调对接机制,贯彻实施仲裁办案规范湖北省地方标准,总结推广劳动人事争议“胡新桥工作法”。大力推进“互联网+仲裁”一站式调解,推动“云调解”“云仲裁”等应用场景整合运行。建立劳动关系风险预警监测平台,加强人社、政法、公安、工会、信访、综治网格中心等部门之间信息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司法局、市国资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综治网格中心、市企业联合会)

  3.开展“和谐同行”权益维护行动。充分发挥商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创新“工商联+法院+商会”、“工商联+仲裁委+商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推动“万所联万会”机制全覆盖。持续开展“法律三进”活动,深化与公检法司的联系协调,畅通民营企业诉求办理通道,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工商联;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企业联合会)

  4.塑造共同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建设,塑造“互信互助、诚信共赢、共建共享、和谐幸福”的共同精神。(牵头单位: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企业联合会)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宜昌市共同缔造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统筹负责。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企业的具体指导,通过抽查、中期评估等多种方式,督促推进工作落实。市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做好“宜昌市十佳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选奖励资金及工作经费保障工作。

  (二)鼓励改革创新。各地要统筹工作力量,明确工作机构,细化工作方案,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鼓励基层大胆创新,探索更多务实管用的好办法,推动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将共同缔造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纳入对各地劳动关系领域年度工作考核重点内容。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讲好宜昌和谐劳动关系共建共治共享的生动故事,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7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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