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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坪镇洋坪村曾家屋场至马家冲山顶公路硬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栏目:远安县-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2 加入收藏
项目概况:

   洋坪镇洋坪村曾家屋场至马家冲山顶公路硬化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宜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GCG[2023]-05

  2、项目名称:洋坪镇洋坪村曾家屋场至马家冲山顶公路硬化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55676.00元

  5、最高限价:355676.00元(高于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6、采购需求:洋坪镇洋坪村曾家屋场至马家冲山顶公路硬化工程位于远安县洋坪镇洋坪村,全长1.0公里,道路路基宽4.0米,C30砼路面3.5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7、采购项目的计划工期:6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等政策;

  6、采购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磋商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6.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6.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6.4、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建办[2020]39 号)的规定执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是该供应商;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6.5、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6.6、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6.7、供应商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各1人)。①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②安全生产工程师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交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③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需提供2023年4月-2023年6月个人社会保险缴纳明细,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因社保系统调整,供应商可提供社保缴纳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④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8、磋商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磋商现场公布,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6.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9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2、地点:湖北宜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8号三鑫小区)

  3、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在规定时间内由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书及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湖北宜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8号三鑫小区)报名领取磋商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25日09时30分(注:09:00开始接受磋商响应文件)。

  2、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和电子光盘或U盘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现场递交至远安县洋坪镇财政所会议室。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否则由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开启:

  1、磋商时间:2023年7月25日09时30分。

  2、磋商地点:远安县洋坪镇财政所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洋坪镇洋坪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远安县洋坪镇洋坪村

  联系方式:13487228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宜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8号

  联系方式:0717-39902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华烈

  电 话:0717-3990230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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