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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点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栏目:点军区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9 加入收藏

  由本局立案调查宜昌市点军区银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宜昌市点军区银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15年1月至2023年2月,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履行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异常名录年度,经现场检查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符合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认定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现拟吊销该企业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的规定,你公司有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现发布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陈有为、朱曼 联系电话:6672218

  宜昌市点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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