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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取消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
栏目: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5 加入收藏
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取消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 日期:2023-07-25 10:31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编辑:文化和旅游局

事项名称

上次公布时间

消时间

消原因

1

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许可(勘察设计丙级)

2021.8.25

2021.10.20

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0号)规定: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由甲、乙、丙三级调整为甲、乙两级。

 

2

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许可(施工三级)

2021.8.25

2021.10.20

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0号)规定: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由一、二、三级调整为一、二两级。

 

3

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许可(监理丙级)

2021.8.25

2021.10.20

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0号)规定: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由甲、乙、丙三级调整为甲、乙两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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