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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印发《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栏目: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8-02 加入收藏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印发《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日期:2023-08-02 08:41来源: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责任编辑:公积金中心 肖长安阅读量:各科室部:  现将《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相关科

各科室部:

  现将《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相关科室部抓好落实,确保联合执法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年7月31日

 

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宜昌市市场监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工作要求,经过协商一致,由宜昌公积金中心发起,宜昌市医疗保障局配合,对城区民营医院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

  8月1日-8月30日

  二、检查对象

  城区民营医院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三、检查内容及联合单位

  城区民营医院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和缴存情况的检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情况的检查。(宜昌公积金中心、市医保局)

  四、检查人员

  通过监管平台,在执法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其中任务发起单位公积金中心检查人员不低于3人,配合单位市医保局不低于2人。

  五、检查比例

  在检查对象库中按60%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抽查频次1次/年。

  六、组织检查

  通过书面检查和实地检查两种方式,对抽查事项开展集中检查。执法人员应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检查时要按照行政检查相关要求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不低于2人,做好行政检查告知以及相关文书记录、资料收集、检查报告、问题处置、资料归档等工作。

  七、问题整改

  根据检查情况,各检查组对被检查单位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立案处理。

  八、结果公示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结束后,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并及时录入省级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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