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城区产业链招商“五个一”工作方案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招商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08-24 加入收藏
宜府办发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宜昌城区产业链招商五个一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月日(此件公开发布)宜昌城区产业链招商五个一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

宜府办发〔2023〕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宜昌城区产业链招商“五个一”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昌城区产业链招商“五个一”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快转变发展理念、发展方式,推动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型动力,改进招商引资的方式方法,立足现代化工新材料、生命健康、新能源及高端装备、大数据及算力经济、文化旅游等优势产业,建立“一个重点企业+一个产业链条+一个发展片区+一个配套政策+一个评估团队”的“五个一”工作模式,依托重点企业,聚力延链补链强链,精准招商引资,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打造世界级宜昌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立足宜昌产业优势,在城区筛选一批重点企业,依托重点企业提供产业链条信息和招引目标企业。招商部门围绕目标企业,积极谋划项目,寻求投资合作,招引一批关联配套项目在宜落地。通过产业链招商,每年招引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00个,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选择重点企业。按照“产业基础好、群链牵引力强、核心竞争力突出、市场前景广阔、经济社会贡献大”的原则,每年分层分类筛选一批重点企业。(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国资委,相关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二)提升产业链条。将重点企业产业发展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方向,依托重点企业科学谋划和储备一批重点项目。对处于创新链关键环节、产业链核心节点、价值链高端领域的产业,引入上下游配套企业合资合作。对新兴产业或培育产业,整合资源优势,优化配套服务,吸引行业领域龙头企业入驻。瞄准具有市场前景、效益良好的科技发明、专利技术等,通过技术转让、合资合作等方式,开拓未来产业,形成新的产业项目。(牵头单位:市招商局、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三)预留园区空间。对重点企业招引、合作、自投的项目,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市产业空间布局规划,立足企业现有生产经营基地,提供预留园区空间,预留时限3年,实行滚动规划,适时动态调整,确保满足项目落地需求。由项目所在地政府组织行业主管部门统筹企业项目建设规模需求和产业园区入园布局,制定项目年度转化用地需求计划,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项目转化进度分年度及时供地。(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相关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四)配套产业政策。重点企业招引、合作、自投的重大项目,转化落地时享受《宜昌市招商引资产业扶持办法》(宜府办发〔2021〕14号)等文件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或项目所在地招商引资扶持办法。对特殊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充分发挥产业基金引领带动作用,根据企业和项目实际需求配套产业基金,丰富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牵头单位:市招商局,相关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宜昌产投集团)

  (五)建好评估团队。组建专家咨询团队,汇集国内相关领域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重点企业专家人才,根据产业链发展需要,做好项目全流程的行业咨询、项目评审、效果评价工作,为产业链发展提供咨询服务和智力支持。(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招商局,相关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统筹推进,将产业链招商“五个一”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推进事项。每家重点企业,由一名市级领导挂帅,一个工作专班服务,整合各方资源,全力服务重大产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相关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二)强化重点带动。重点企业要充分发挥在产业发展中的辐射引领带动作用,配合经信、招商等部门研究产业发展方向,提供招商引资信息,助推项目落地。国有企业要立足自身优势,主动担当作为,共同推进产业链招商引资工作,打造高质量产业链集群。(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市发改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国资委,相关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三)强化考核激励。招引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度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合计首次超过1000万元、1亿元的,按照市、区两级实际留存财力的20%对重点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当年兑现额不超过招引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实际贡献的市区留存财力;同一项目同时符合本市其他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奖励。对国有重点企业招商引资工作完成较好的,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加分奖励;对各区、宜昌高新区及市直部门招商引资工作完成较好的,在年度专项考核中予以加分奖励;对为招商引资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人员按相关政策给予奖励;对为招商引资作出突出贡献的公职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及时奖励。(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相关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本方案适用城区(含夷陵区),各县市可结合实际参照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1日印发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