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件 名 称 |
宜昌桃花岭泌尿外科医院有限公司医疗废物贮存设施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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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宜市卫传罚[2023]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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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宜昌桃花岭泌尿外科医院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500MA493GEF4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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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陈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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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2023年7月11日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在全市医疗服务重点领域综合监督执法专项卫生监督中发现宜昌桃花岭泌尿外科医院有限公司:1.一楼医疗废物暂存间地面、墙面潮湿,未进行防水防渗漏处理,医疗废物暂存间无机械通风设施;2.黄色垃圾袋装有分类收集的医疗废物,放置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地面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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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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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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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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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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