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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城区供水设施改扩建项目(智能水表采购)招标公告
栏目:远安县-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3 加入收藏

 

【项目概况】

   远安县城区供水设施改扩建项目(智能水表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G-2023-050

  2、项目名称:远安县城区供水设施改扩建项目(智能水表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30.00(万元)

  5、最高限价:330.00(万元),水表单价不得超过300元/台。

  6、采购需求:本项目预计采购11000台NB-IOT物联网远传水表(无阀控)。

  7、合同履行期限: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分批供货、交货,采购人将需供货数量、送货地点通知供应商,供应商需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日内发往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2、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制造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具有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评价报告(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提供相关报告和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4、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开标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投标人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公布,经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评标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重要提示: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

  3、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各潜在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详见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加盖单位公章,在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资料不齐全或资料未按规定加盖单位投标人单位公章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以受理。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投标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拒收其响应文件。(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资料的核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认定,评标时将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等进行评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9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9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远安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招标文件领取回执单(三者缺一不可)准时参加开标会,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否则由评标小组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远安县栖凤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沮阳路23号附1号

  联系方式:13972549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方式:0717-38137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幸

  电话:0717-3813726

  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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