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宜都市强化宗教团体规范化建设提升宗教界自我管理水平
栏目:宜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8-29 加入收藏
宜都市强化宗教团体规范化建设 提升宗教界自我管理水平日期:2023-08-29 15:21来源:宜都市民宗局 陈希明 闫海文责任编辑:宜昌市民宗委阅读量:   8月28日,宜都市佛教协会二届三次理事会在宜都市梁山观音禅寺举行。组织与会人员开展了宗教法规政策集中培训。协会理事、会

   8月28日,宜都市佛教协会二届三次理事会在宜都市梁山观音禅寺举行。组织与会人员开展了宗教法规政策集中培训。协会理事、会员代表等共40余人参加了集中学习培训。

  会上,组织学习了新出台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陈希明以“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暨《宗教事务条例》”为主题,组织大家深入学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对《宗教事务条例》部分章节的进行了详细地解读。学习结束后,组织进行了宗教政策法规测试。市佛协会长释广月对2023年上半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佛协下半年的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

  近年来,宜都市始终坚持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目标,加强宗教团体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宗教团体学习管理体制机制,指导宗教界不断提高自我管理、民主管理能力。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创新开展“政治领航·统战凝心”主题活动,每年召开四次宗教团体负责人会议集中学习培训,指导宗教团体定期召开会员会议,对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向会员代表和信教群众进行宣传,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公民意识。二是落实政策保障。市政府每年保障每个宗教团体1-2万元工作经费,市民宗局、市民政局严格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四个宗教团体实行登记管理,按照民主、精干、高效的原则配齐协会班子,并按期完成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基督教协会的换届工作。三是健全体制机制。指导各宗教团体建立和完善协会章程,由宗教团体指导各场所成立民主管理小组,完善场所各项管理制度。各宗教团体定期召开会长办公会、理事会、会员会,组织宗教界开展“三爱”主题教育,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培训,不断强化团体内部凝聚力,互学互促提高教职人员宗教修为,实现宗教界自我管理水平、民主管理能力双提升。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