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办发〔2023〕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宜昌市残疾预防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昌市残疾预防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44号)精神,加强残疾预防,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发展,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残疾预防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全民残疾预防素养明显提升,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残疾康复服务持续改善,残疾预防主要指标处于全省领先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普及残疾预防知识
1.围绕重点人群宣传。大力宣贯《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宣传残疾预防和出生缺陷防治科学知识,针对遗传、发育、疾病、伤害等致残因素普及科学防控方法。针对伤病者、残疾人宣传普及康复知识,着力提升其康复意识和能力。(牵头单位:市残联、市卫健委、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
2.利用重要节点宣传。利用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残疾预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残疾预防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单位”活动,在学校、医疗康复机构、婚姻登记机关等重点场所开展残疾预防知识讲座和巡展,提升宣传实效。(牵头单位:市残联、市卫健委、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
(二)防控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
3.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和产前筛查、诊断及儿童早期健康筛查、干预。加强婚前保健,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针对婚育人群开展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加强孕前保健,开展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广泛开展产前筛查。推进新生儿疾病筛查全覆盖,建立健全新生儿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干预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强0-6岁儿童健康管理,开展0-6岁儿童致残性疾病筛查,提升早期干预效果。(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市残联;责任单位: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三)防控疾病致残
4.防控慢性病、职业病等致残。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有效发挥全民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防治和康复中的作用。优化预防、筛查、干预、治疗、康复全流程服务,构建上下联动、双向转诊、防治结合的心脑血管疾病和慢病防治一体化服务体系。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强化职业健康危害源头防控和风险管控,完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健全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估制度,扩大主动监测范围。加强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建设,做好重点行业职业健康管理。加强传染病及地方病致残防控。(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残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应急管理局)
5.加强心理关爱服务和精神疾病防治。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强化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和个人危机干预。办好心理咨询热线,在残疾人康复中心或综合服务中心设立心理咨询室,为残疾人及其监护人提供专业化服务。规范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救治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按规定落实各项优待政策。(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残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医保局)
(四)防控伤害致残
6.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健全企业一线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聚焦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强化工作场所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提升劳动者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从源头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稳步推进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排查、治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
7.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优化机动车产品结构,加强生产制造环节质量管控。抓好重点车辆安全管理,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减少交通事故致残。(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8.加强儿童伤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残防控。探索应用“四安全”(安全学校、安全幼儿园、安全社区、安全家庭)儿童伤害综合干预模式,全方位预防儿童伤害。认真落实《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进老年友好环境建设,鼓励实施家居环境适老化改造。开展老年人跌倒干预和健康指导,提高老年人及其照料者预防跌倒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对儿童伤害和老年人跌倒的救援救治水平。(责任单位:市妇联、市残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
9.加强防灾减灾、饮用水安全保障和空气、噪声污染治理。健全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体系,因地制宜开展防灾避险宣传和针对性应急演练培训,提高全员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推进基层社区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水源地保护和供水设施建设改造,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深入开展声环境质量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卫健委、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10.提升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提高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强食品安全风险动态排查和生产经营过程监管,加大抽检力度,严惩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无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持续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省药监局宜昌分局)
(五)优化康复服务
11.增强康复医疗能力。对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住院,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统筹资源,推动康复服务向各类助残服务机构和平台延伸。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个性化服务。加强残疾人康复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覆盖更多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责任单位:市残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12.健全康复服务体系。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及相关配套政策,将救助年龄扩大到15周岁。支持将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学前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等纳入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介制度。推广实施职业康复、脊髓损伤患者“希望之家”康复、青少年弱视“健康光明行”等项目,持续提升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13.完善长期照护服务。巩固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骨干的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体系。落实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加强与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衔接。稳步实施残疾人托养照护关爱行动。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为参保人提供个性化服务。(责任单位:市残联、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宜昌银保监分局)
14.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严格监管新建建筑配套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推动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无障碍改造。为符合条件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提供无障碍改造服务。统筹推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互联网网站和APP进行无障碍改造,设立线下信息无障碍智能应用体验中心。(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宜昌三峡融媒体中心、市残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市城管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方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按照职责分工,逐项抓好落实。
(二)加大保障力度。建立市级残疾预防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各项任务落实提供专业支持。完善残疾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各部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针对残疾预防重点难点项目推进给予人才、经费支持。
(三)开展监测评估。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监测相关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及时收集分析反映任务落实情况的数据和信息。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进度滞后、工作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和支持残疾预防工作。围绕方案实施进展、阶段性成效、先进典型等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宜昌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重点任务清单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2日印发
附件
宜昌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重点任务清单
领域 | 重点指标 | 2025年 目标值 |
责任 单位 |
|
普及残疾预防知识 | 1 | 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率 | >85% | 市残联 |
防控 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 |
2 | 婚前医学检查率 | >70% | 市卫健委 |
3 |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 >85% | ||
4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90% | ||
5 | 产前筛查率 | >85% | ||
6 |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 ≥98% | ||
7 |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 | ≥95% | ||
8 |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90% | ||
防控 疾病 致残 |
9 | 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 ≥65% | 市卫健委 |
10 | 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 ≥65% | ||
11 | 百万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率 | >3000 | ||
12 | 以社区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 | >80% | ||
13 | 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 >88% | ||
14 |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5% | ||
15 | 控制和消除重大地方病的县(市、区) | >95% | ||
16 |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 | ≥90% | ||
防控 伤害 致残 |
17 |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起数 | 比2020年下降12%以上 | 市应急 管理局 |
18 | 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 | 达到88% | 市生态 环境局 |
|
优化 康复 服务 |
19 | 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人数 | 力争达到10人 | 市卫健委 |
20 | 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率 | >80% | ||
21 | 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县(市、区) | >85% | 市民政局 | |
22 | 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县(市、区)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比率 | >60% | ||
23 |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 >85% | 市残联 | |
24 |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 >85% | ||
25 | 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 | 100% |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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