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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新兴产业领域推行触发式监管的意见
栏目: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10-10 加入收藏
各县市区、宜昌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三峡坝区分局: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新兴产业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号),现就在新兴产业领域探索推行触发式监管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

各县市区、宜昌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三峡坝区分局:

  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新兴产业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现就在新兴产业领域探索推行触发式监管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创新监管方式,以高效科学的包容审慎监管支持我市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清洁能源、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智能及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七大新兴产业市场主体健康规范发展,为宜昌加快强产兴城、推动能级跨越注入新动能。

  二、工作目标

  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无事不扰、风险可控、监管高效”的原则,探索推行触发式监管,建立包容有度、审慎监管的治理格局,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三、适用范围

  对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以外的领域,以不触犯安全底线为原则,对七大新兴产业中信用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年报公示信息、商标使用情况等一般检查事项实施“守信免查”,实行触发式监管。

  四、具体措施

  (一)持续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度。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管理与审批、监管衔接机制。支持七大新兴产业投资人以专利、商标、股权等方式出资设立企业。鼓励各类园区、创客空间、众创空间等创业孵化器为七大新兴产业市场主体提供托管服务,实行集群注册和工位注册,深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证照分离”、“一业一证”等改革,推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和准入准营一次承诺即入制,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二)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保障七大新兴产业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各项惠企政策即申即享、免申即享落地直达,促进资源高效配置,激发市场活力。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三)健全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对纳入触发式监管市场主体探索实行2年包容期监管,给予市场主体容错的空间。在包容期内,改善执法方式,慎用行政强制性措施,以行政指导和服务为主,通过法规宣传、行政提醒、行政建议、行政约谈等柔性监管方式,引导和督促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预防和避免违法行为发生。对主观上没有违法故意、客观上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依照《湖北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适用指引》(鄂市监法〔2022〕48 号),责令限期改正,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四)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共享应用,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信用监管。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加大信用修复指导帮扶力度,依法实行失信行为记录减少公示期限、豁免公示等措施,对七大新兴产业市场主体首次逾期未年报、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年报公示和即时信息公示有瑕疵等情形并及时改正错误的,暂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仅受到警告行政处罚的,其信息不予公示;仅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较低数额罚款行政处罚的,其信息自公示之日起届满3个月即停止公示。

  (五)探索触发式监管工作模式。聚焦“三品一特”安全、市场经济秩序、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监管,将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等违法行为划定为“触发式监管红线”。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对七大新兴产业市场主体数据动态监测,建立投诉举报、网络监测、抽样检验、信用风险分类等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协同性、靶向性。一旦市场主体触碰监管红线,立即启动监管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做到包容有度。

  (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科学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和力量,综合运用市场管理职能和手段,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根据信用风险等级科学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对较低风险市场主体的登记事项、年报公示信息、商标使用情况等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实行无事不扰;对高风险市场主体适当增加抽查概率和频次,实施“综合查一次”,防止任意检查、执法扰民,实现监管效能的最大化、监管成本的最优化、对市场主体的干扰最小化。

  (七)构建规范高效的风险管控体系。要充分认识新兴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不确定、不成熟、不完善等特点,强化包容审慎监管与风险防控并重,严守法律底线和执法监管底线。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作用,结合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抽查检查、案件查办等方式,加强对新兴产业风险预警和风险评估,提高对新兴经济领域潜在风险敏感性和突发情况快速处置能力。优化风险管控机制,将信用风险较大的领域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全面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实行触发式监管对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具体措施,结合实际创新经验,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二)扎实推进落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触发式监管,按照包容审慎原则,紧紧守住监管“红线”。关注市场主体需求,加强行政指导,切实提高市场主体自律能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营造舆论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新兴产业实行触发式监管工作的宣传报道,总结经验做法,注重收集典型案例和实践效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营造新兴产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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