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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政策解读
栏目:点军区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11-09 加入收藏
一、出台背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年)》关于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等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全面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筑牢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的必然之举。根据上级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部署安排,区司法局组织区政府相

  一、出台背景

  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等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全面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筑牢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的必然之举。根据上级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部署安排,区司法局组织区政府相关部门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清理范围

  截止2023年1月30日,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39份文件。

  (二)清理内容

  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不一致或者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内容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清理结果

  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39份文件,经九届区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继续施行16件,废止17件,修改6件。

  三、结果公示

  清理结果已经九届区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区政府制定文件下发,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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