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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分片联系督导工作机制的通知
栏目:远安县-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07-14 加入收藏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内设工作组:为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联系、指导、培训和督办,扎实推进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县经普办决定建立分片联系督导工作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区域划分第一组:责任领导:陈军工作人员:王明月、张先洋乡镇划分:鸣凤镇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内设工作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联系、指导、培训和督办,扎实推进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县经普办决定建立分片联系督导工作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域划分

  第一组:责任领导:陈 军

  工作人员:王明月、张先洋

  乡镇划分:鸣凤镇

  第二组:责任领导:杨传虎

  工作人员:刘 莹、张 毅

  乡镇划分:花林寺镇

  第三组:责任领导:陈玉堂

  工作人员:高 敏、熊理国

  乡镇划分:旧县镇

  第四组:责任领导:姚 庆

  工作人员:田林艳、董雯婧

  乡镇划分:洋坪镇

  第五组:责任领导:望建飞

  工作人员:向媛、黄世宇

  乡镇划分:河口乡

  第六组:责任领导:汪卫国

  工作人员:刘 佳、李安娜

  乡镇划分:茅坪场镇

  第七组:责任领导:任 红

  工作人员:徐俊华、汪丹娣

  乡镇划分:嫘祖镇

  二、工作职责

  (一)业务培训。负责就普查业务流程和所有专业业务重点对督导乡镇进行培训,确保乡镇普查人员熟练掌握普查方案和普查流程。

  (二)工作指导。负责普查全过程的工作联系,对督导乡镇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业务工作、数据处理、宣传动员、执法检查等各环节工作进行指导,帮助协调解决普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三)督办检查。负责对乡镇执行普查方案情况进行督办检查,确保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和规定流程。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定期报告机制。各督导组要定期到乡镇开展督促检查,在业务培训、单位清查、普查登记等关键环节要加大督导力度,并每半月向县经普办主要领导报告一次督导情况。

  (二)建立上下沟通机制。各乡镇经普办要加强与县经普办督导组的沟通联系,在普查关键环节要定期向督导组报告工作情况,普查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要主动汇报,畅通上下沟通机制。

  远安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4日                

编辑:田林艳
审核:姚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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