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件 名 称 |
未按规定制定并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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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宜市卫医罚[2023]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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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宜昌鑫家园妇产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500070756401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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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何建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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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未按规定制定并实施涉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的制度,也未按规定填写病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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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四)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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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并处罚款2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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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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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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