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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定点零售药店的一封信
栏目: 宜昌市医疗保障局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12-19
致全市定点零售药店的一封信 日期:2023-12-19 15:30来源:宜昌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宜昌市医保局

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截至今年11月底,我市定点零售药店已近2000家。定点零售药店是医保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参保人员提供了高效便捷的购药服务。但我们在日常监管过程中,也发现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存在不规范、不正当经营的行为,导致医保基金的浪费,甚至还存在欺诈骗保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绝不允许非法侵蚀,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请各零售药店在日常经营中,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注意以下事项:

  一、守法诚信经营。遵守定点服务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医保服务,合理使用医保基金,不得通过免收、少收个人现金部分诱导参保人员使用医保统筹基金,不得通过购买药品赠送保健品或其他商品等形式进行促销。

  二、提高法纪意识。不得与“卡贩子”“药贩子”或者其他违法人员勾结,为其医保购药转卖、医保基金套现、医保换购其他商品等违法活动提供便利,或者直接组织上述违法活动。

  三、认真核对“人证”。持卡、持医保电子凭证购药的,定点零售药店应做好人卡、人证核对,对非本人购药的,应做好代配药登记,核实登记者的身份证明,确认其与登记内容一致。对不提供身份证明、登记虚假信息、一人持多卡代配药且不能提供合理理由等疑似冒名购药的情形,应拒绝为其使用医保基金结算,并将有关情况反映给医保部门。不得通过网上传输电子凭证截图的方式为无法核实身份的人员结算医保基金。

  四、严格处方管理。使用医保基金购买处方药应当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不得违反互联网诊疗规定通过网络平台为购药人补开互联网处方。

  五、合理自主定价。正确行使经营者自主定价权合理定价,医保药品定价与自费药品定价规则应当一致,加价幅度基本相当,不得将医保药品畸高定价侵占医保基金。

  六、维护行业生态。如发现定点单位或个人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可以拨打欺诈骗保举报电话。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我们将按有关规定发放奖励。举报应实事求是,提供可供核查的具体线索,不提倡没有具体线索的宽泛举报,不得利用举报进行不正当竞争,不得通过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宜昌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19日

 

 

宜昌市欺诈骗保举报电话

  1.市医保局:0717-6737928

  2.西陵区:0717-6930627

  3.伍家岗区:0717-6331901

  4.点军区:0717-6673448

  5.猇亭区:0717-6513863

  6.高新区:0717-6973971

  7.夷陵区:0717-7201541

  8.五峰自治县:0717-5829005

  9.长阳自治县:0717-5327786

  10.宜都市:0717-4728395

  11.枝江市:0717-4219338

  12.当阳市:0717-3233931

  13.远安县:0717-3813408

  14.兴山县:0717-2587422

  15.秭归县:0717-288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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