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应届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根据《宜昌市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体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
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上午7:00
二、集合地点
宜昌市财政局一楼大厅(西陵区胜利三路22号)
三、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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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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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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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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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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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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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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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利莎 |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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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城区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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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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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259006 |
2 | 陈竹 | 女 |
宜昌市财政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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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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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6261002 |
1.考生报到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体检费600元左右(由体检医院收取,考生自备现金,不含复检费)。
2.体检科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3.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应禁食、禁饮水。衣着要宽松,不宜穿着不方便脱换、带有金属饰品的衣裤。
4.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实施封闭管理,从报到至体检结束,严禁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装袋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违者按违纪处理。凡是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同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5.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或调换体检样本的,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考试作弊处理。
6.如有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可按照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7.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8.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宜昌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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