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区人武部党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西陵区配合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宜昌市西陵区委办公室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
为切实做好西陵区配合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保障工作,根据《宜昌市配合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西陵区配合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专班
专班负责人:周运春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郭从京 区委办常务副主任
张 正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兼区城运中心常务副主任
张政亮 生态环境西陵分局局长
胡静波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郑玲玲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颜志强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融媒体中心主任兼总编辑
陈 超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陈 涛 区政府办副科职干部
晁永峰 区信访局副局长
桓秀东 区发改局副局长
高 伟 区经信局副局长
夏 昊 西陵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泽涛 区财政局副局长
何广袤 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青伟 区住建局副局长
李 晟 区水利局副局长
姜 杰 区商务局副局长
苏 洲 区文旅局副局长
张春芳 区卫健局副局长
路 涛 区应急局副局长
郑 凯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依玲 区统计局副局长
陈国义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区城监大队大队长
李守才 自然资源与规划西陵分局副局长
卢宜龙 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一大队大队长
西陵区配合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专班在区委、区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西陵工作期间各项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联络。下设综合协调组、资料提供和材料准备组、信访处理和整改查处组、责任追究组、宣传报道组等5个专项保障组。
二、成立各专项保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郭从京 区委办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张 正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兼区城运中心常务副主任
成 员:张政亮 生态环境西陵分局局长
陈大双 区委督查室主任
陈 涛 区政府办副科职干部
杜少江 生态环境西陵分局办公室主任
联络员:杜少江(18062999039)
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督察西陵区时的综合保障工作;
2.负责对接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和市配合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开展相关工作;
3.负责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督察西陵区时候开展的各项会议、座谈、个别谈话、走访问询等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有关会议记录、汇总各小组工作情况并报送报告;
5.负责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检查各街办、区直单位现场的协调、通知和保障工作;
6.完成区配合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资料提供和材料准备组
组 长:付雪峰 区委政研室综合股牵头负责人
副组长:余 蓓 区政府研究室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李 萌 生态环境西陵分局党组成员
王文杰 区政府办公室研究室科员
詹少栋 区政府办公室文秘股科员
戴 竞 区政府办公室科员
况 艳 生态环境西陵分局综合股股长
联络员:况 艳(18671716233)
主要职责:
1.负责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调阅资料有关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安排专人负责调阅资料的管理工作;
2.负责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有关资料调阅的组织、调度、对接、转办工作;
3.负责起草区委和区政府汇报材料、领导讲话稿、交办问题和信访件整改情况报告;
4.完成区配合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信访处理和整改查处组
组 长:张政亮 生态环境西陵分局局长
副组长:李 萌 生态环境西陵分局党组成员
成 员:陈大双 区委督查室主任
陈 超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晁永峰 区信访局副局长
汪 鸣 区城监大队副大队长
李 晟 区水利局副局长
李青伟 区住建局副局长
张春芳 区卫健局副局长
郑 凯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夏 昊 西陵公安分局副局长
卢宜龙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一大队大队长
彭靖雯 生态环境西陵分局工作人员
联络员:彭靖雯(17371276319)
主要职责:
1.负责对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信访问题立查立改,对上级交办和其他渠道转办的环境问题整改督办以及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2.负责汇总并及时报送案件查处、整改督办及责任追究情况;负责案件整改后的后续情况报送工作;
3.负责提供街办、区直单位生态环保工作失职渎职线索,并转交责任追究组;
4.完成区配合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责任追究组
组 长:胡静波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成 员:李卫东 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
刘 晗 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
王金华 区委编办副主任、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股长
杜少江 生态环境西陵分局办公室主任
联络员:杜少江(18062999039)
主要职责:
1.负责对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媒体曝光的典型案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案件迅速组成工作专班,进驻相关单位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
2.对配合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不力、信访调查处理工作不力的单位,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开展追责问责;
3.负责对整改查处组转交的线索开展甄别,对失职渎职开展追责问责;
4.完成区配合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宣传报道组
组 长:颜志强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融媒体中心主任兼总编辑
成 员:李正超 区融媒体中心办公室主任
王建华 区政数局大数据中心牵头负责人
舒文惠 生态环境西陵分局工作人员
联络员:舒文惠(15572736643)
主要职责:
1.负责督察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
2.负责湖北省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投诉案件查处、整改及责任追究的报道工作;负责按照信访处理要求公示办理工作;
3.负责制定网络舆情应对方案,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及处置,收集分析舆情并及时报送相关情况;
4.按照督察组要求,在区属媒体设立环保督察专栏专题,及时公开边督边改情况,开展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的宣传报道;
5.完成区配合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区配合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专班实行组长负责制。组内所有成员接受组长调配,按照工作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及相关责任,做到定岗定人定责。
(二)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西陵区工作期间,专项保障组成员不得外出,资料提供和材料准备组、信访处理和整改查处组实行集中办公,办公地点设在生态环境西陵分局,由综合协调组组长负责召集。
(三)全体成员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经综合协调组组长批准。
(四)实行工作日报告制度和台账制度。督察期间,综合协调组每日16:30前召开工作研判会议,分析当天工作情况和布置第二天工作计划,由综合协调组汇总上报。
(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六)工作期间,如有人事变动,由区协调联络专班组成单位相关人员接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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