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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山县委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二轮巡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栏目: 兴山县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7 加入收藏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7日至12月3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兴山县委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3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兴山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省委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县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性,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县委书记认真落实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常委班子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根据分工主动认领巡视整改问题,自觉查摆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抓好整改,用巡视整改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二)强化组织领导。县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设6个工作小组,负责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迅速制定《中共兴山县委员会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细化4个方面50条具体问题的整改措施,每一项整改任务对应“一名牵头领导、一名责任领导、一个整改班子、一套整改方案”,确保问题整改时间明确、牵头领导明确、责任部门明确,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制定整改台账、责任清单与任务清单,实行动态更新、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推动整改落实。坚持以上率下,县委书记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对照检查、认领问题,组织研究和审核整改措施,着力推动整改工作。县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聚焦问题查找不足。县委常委会会议多次听取各整改责任主体和单位情况汇报,对整改问题再研究、再部署。同时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全力支持县纪委监委查办省委巡视交办的问题线索,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问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县级领导联系点机制,实现多样化全覆盖学习贯彻和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7次,县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及其他形式学习48次,全体县级领导到联系村(社区)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累计298场(次),县直各单位结合实际到帮扶村(社区)专题宣讲272场(次),多样化宣讲队深入基层宣讲1811场(次)。二是将中国式现代化、共同富裕要求与加快实现“六争创、六中心”发展目标相结合,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分解各项任务。三是建立“四大家”领导班子领衔调研机制,印发《关于在全县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明确20个方面重点调研内容。

  2.关于“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突出示范领学,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集中学习9次,专题辅导2次。二是督促做好专题研讨,督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围绕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及“强县工程”等专题学习研讨4次。三是强化理论学习,印发《兴山县干部理论学习考评方案(试行)》,明确学习内容,规范学习制度,提升学习质效。四是推进“强县工程”落实落地,组织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围绕“强县工程”持续开展调研和集中讨论,制定《兴山县强县工程实施方案》。

  3.关于“巩固脱贫攻坚财政支持力度减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大本级财政投入支持乡村振兴,2023年统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实施“三农”发展及乡村振兴投入规模2.07亿元,2021年度、2022年度中央衔接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二是印发《兴山县财政资金审批拨付流程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进一步优化资金拨付使用流程,2022年兴山县衔接资金绩效考评结果为A等。三是组织开展2021年度、2022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自查,纳入2021年度、2022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已完工,资金全部拨付完毕。四是举办2023年“三农”工作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专题培训,将项目开工及资金拨付情况纳入2023年乡村振兴考核。五是对2022年脱贫人口外出务工情况进行摸排,及时兑现2023年各季度外出务工交通补贴资金。六是建立健全脱贫人口外出务工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将脱贫人口外出务工就业情况纳入乡村振兴季度考核范围。七是广泛宣传外出务工交通补贴政策,加大外出务工就业情况抽查力度,定期电话回访外出务工情况,确保应补尽补。

  4.关于“产业振兴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企业招引培育,引进天域生态、土老憨等知名农业龙头企业;成立拟“进规”企业培育工作专班,指导企业“进规”。二是实施柑橘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建设与新品种引种试验项目、白化茶树种质资源利用与新品种引种试验项目,加强与华中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所合作,成立柑橘专家工作站,邀请国省专家指导柑橘标准化管理和农业人才队伍建设。三是举办全省精品果园建设现场观摩暨晚熟柑橘鉴评活动,参加湖北省举办首届斗茶大赛;打造“昭君白茶”等“昭君”系列公用品牌,确定“昭君白茶”为兴山白茶产品统一标识。四是举办昭君白茶开园节、乡村旅游节、油菜花节等系列农事活动,推介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玩转昭君故里山水体验游”获评全国茶乡旅游精品线路,“橙香香溪精品鲜橙采摘游”获评湖北省十大柑橘精品采摘线路,以农文旅融合推动乡村振兴。五是建强冷链物流体系,新增8家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县级电商中心和乡镇二级电商中心,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通道。

  5.关于“人才流失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兴山县“1+2”人才政策配套实施细则,兑现第一批人才津补贴147万元;实施大学生工作满年限可直接参聘中级职称相关激励政策,落实22名专技广引人才中级职称待遇。二是开展社会工作培训91人,创业培训60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100人,村干部培训115人,激发存量人才活力。三是开展人才走访调研,多渠道多维度开展青年人才联谊活动,举办青年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提升人才幸福感、荣誉感、满足感。四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持续开展人才“七引”,不断扩充各类人才队伍,2021年至2023年新引进体制内青年大学生692人,并签订服务年限协议,目前三年内引进人才流失20人,流失率为2.9%。

  6.关于“生态振兴专项扶持资金不配套”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生态振兴专项扶持力度,全年预算资金15699.84万元。印发《“三农”发展及乡村振兴扶持政策》,预算6867.43万元用于生态振兴,其中本级配套2330万元;预算7755.41万元用于污水及垃圾处理和治理,其中本级配套4256.41万元;预算1077万元用于全县绿化建设,改善全县生态环境。

  7.关于“农业供销体系尚未建立”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兴山县供销合作社深化供销综合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以乡镇政府、村委会为主体,采取国有资产、资源、资金入股方式,成立基层供销社。二是投资近400万元建设供销惠农综合服务中心,每年保障65万元支持供销社农资储备、农药零差率统一配送及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三是以供销惠农综合服务中心为基础,打造线下供应平台和线上数字供销平台。四是招引吸纳供销专业人才,2023年新招录公务员1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1名、社属企业招聘1名。

  8.关于“村集体经济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发展村集体经济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鼓励各村(社区)带头发展集体经济,2022年兑现村集体经济绩效奖励373.25万元。二是将集体经济发展目标列入县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口袋书”高位推动。三是确定年度发展集体经济项目468个、共同缔造实施项目93个。四是申报7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村,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按照每村50万元标准安排补助资金。五是印发《关于推进兴村公司试点的行动方案》,积极探索以市场化方式建设、运营兴村公司。

  9.关于“县城建设推进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注重规划引领,编制完成《兴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启动3个详细规划编制和修改工作,并形成阶段性成果。二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雁栖水岸二期、城投佳苑、爱琴海商品房项目3个;福兰居酒店、维也纳酒店已投入使用,城东商城、产业孵化中心及老旧小区配套停车场等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建成龙珠幼儿园,新增学前学位420个,改建实验中学综合楼和学生食堂,规划设计兴山第二实验小学,有效改善“古昭南”大县城学校办学条件。三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印发《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集体土地征迁安置、避险搬迁、人口梯度转移等搬迁安置工作实施意见》,规划昭君镇、南阳镇人口梯度转移安置区试点建设项目2个,出台激励人口梯度转移、城乡教师交流轮岗、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和安居补贴、生育补贴等相关政策,推动人口梯度转移。

  10.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要求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自查检视,对2017年以来审批的26批次河道清淤开展核查,按政策追缴矿业权出让收益。二是以流域为单元,清理河道历史遗留砂场、堆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切实保护水土资源,维护水生态环境。三是制定《兴山县河道管理办法》《兴山县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启动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从严开展行政执法。四是按照修正后的《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督促水利部门加强现场监管,确保河道砂石综合利用合法有序。五是对河道采砂中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执纪执法、追责问责。

  11.关于“流域安全责任扛得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关于服务保障香溪河流域综合治理推进四化同步发展的监督工作方案》,明确水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等责任主体和重点任务。二是强化水利部暗访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已全部整改销号。三是编制完成兴山县现代水网规划,积极争取资金用于两河口水库水网建设,多次向国家、省、市烟草部门沟通汇报,国家烟草局已组织专家现场踏勘。四是争取中央和省、市抗旱救灾资金657万元,确保农作物丰收。

  12.关于“生态保护动真碰硬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黄粮镇养殖户猪场相关违建设施已拆除,排污沟渠已清理,同步按标准新建化粪池21m³用于日常排污,周边环境明显改善。同时建立环保线索收集排查机制,加强部门联动,确保类似问题不反弹。

  13.关于“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安委会全会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树牢安全责任意识;督促各乡镇、各专委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实现干部职工、企业单位全覆盖。二是对5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10家相关责任单位开展问题整改回访,督导事故单位开展全员警示教育,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三是制定《兴山县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创建工作方案》,组织专班对县内在建项目工地的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四是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暗访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到位。五是公示《湖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聘请7名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六是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作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邀请市应急管理局对宜兴高铁联络线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14.关于“部署安排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县委及县委常委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印发《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县委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落实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三是分层分类制定检查清单,对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问题整改。

  15.关于“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县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清单,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考核,抓好压力传导。二是组建工作专班,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三是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四是督促各乡镇严格落实“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各乡镇党委均落实到位。

  16.关于“巡察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重要论述摘录》《湖北省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办法》等重要论述及文件精神,县委书记专题会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点人点事提整改要求,向被巡察党组织传导整改压力。二是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工作,制定《县委巡察工作抽调干部管理办法》《关于健全完善县委巡察专业人才库的通知》,建立巡察专业人才库。三是将巡察办(组)干部全部纳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对象,开展巡前业务培训,强化巡察干部的政治担当、法纪素养与斗争精神。四是制定《县委巡察机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把发现问题线索情况作为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巡察质效稳步提升。

  17.关于“政治监督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政治监督重点内容,组建政治监督专班,制定政治监督重点任务清单,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工作责任。二是紧盯“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综合运用谈心谈话、约谈等方式强化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成为常态。三是针对反馈问题及移交问题线索,督导相关职能部门照单整改、落实到位。

  18.关于“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严的基调,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一体推进“三不腐”。二是对巡视反馈问题迅速核查,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处分。三是组织对近年来办理的重点案件进行“回头看”,加强案件质量检查,做到精准审慎量纪。

  19.关于“纪法衔接机制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反腐协调小组工作办法》,明确组织架构、职责任务、议事规则等内容,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等部门之间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及时分办处置。二是依托市纪委监委信息技术平台,及时接收大数据比对问题线索并全部分办到位。三是对巡视反馈的漏移线索逐一筛查,现均已移送并办结,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20.关于“日常监督不深不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监督任务清单化,下发重点工作提示,督促各乡镇纪委、各派出机构、企业和学校纪委认真履职,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实现监督联系单位全覆盖。二是制定《纪检监察工作考核方案和评分细则》,强化对日常监督工作的月统计、季调度及定期考核。三是通过全员培训、机关学习、干部大会等形式开展专题培训,提升监督发现问题水平,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本级发现问题线索数量、质量均有所提升。

  21.关于“办案安全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有关办案安全制度文件及反面典型案例通报,强化办案安全意识。二是落实安全首课和领导首谈制度,贯穿审查调查工作始终,压紧压实办案安全责任链条。三是开展监督执纪执法安全检视整改活动,组织专班对前三季度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形成检查报告和情况通报,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实现办案安全“零事故”。

  22.关于“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不够精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准确把握形势。二是梳理总结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并向市委专题报告。三是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督导检查、调查研究。四是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日常监督内容,组织各乡镇纪委、各派出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23.关于“对主体责任的认识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由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县委党建办(县委组织部)统筹协调、县纪委监委机关落实监督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具体执行的工作机制,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纳入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三是召开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推动纪法教育进支部。四是将警示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定期检查通报,推动工作落实。

  24.关于“少数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综合运用警示教育、廉洁教育、纪法教育等方式,加强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增强廉洁从政意识。二是开展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回头看”清理,要求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三是开展纪委监委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心谈话,拧紧“一把手”廉洁自律之弦,对今年已调整的干部全部落实任前谈话和廉政谈话。四是推进纪法教育进支部,综合运用党校主体班、“青苗工程”等平台抓实年轻干部理想信念和纪律规矩教育,分层分类实现纪法教育全覆盖。五是制定清廉兴山建设年度工作任务,提升各层级各领域“清廉指数”。

  25.关于“清理违规出借财政资金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违规出借财政资金收缴工作,加强排查清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制定《兴山县财政资金出借管理办法》,加强财政资金出借管理及预算管理。三是督促相关单位分类施策、精准催收,确保应收尽收。

  26.关于“国有企业监管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县属国有企业和部门管理企业全部纳入县国资局监管范围,消除国有企业管理中存在的盲区。二是制定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国资监管工作部署会议,开展年度、年中述责述廉,形成企业年初制定计划、年中述责述廉、年底述职述廉的管理模式。三是组织开展国资专项检查、企业国有产权登记管理工作年度专项检查、国有企业严禁挂靠经营自查,聘请第三方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进行综合考评,将企业内控建设与执行、企业产权管理等纳入专项审计范围。四是指导县属重点国有企业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融资担保业务操作规程》《融资担保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等制度。

  27.关于“决策听取意见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中国共产党兴山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兴山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兴山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县委、县政府议事决策程序。二是严格执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对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各环节操作流程监管,确保PPP项目规范运作。三是从严管控人行步道项目建设,在事项决策前进行充分科学论证,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必要性、可行性。四是推进深渡河岸线综合整治、生态停车场、县养老院等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深渡河山上栈道连接昭君村国家4A级旅游景区、古夫县城的重要作用,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

  28.关于“对国有企业制度建设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县委对国有企业领导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县级领导联系国有企业制度,明确每家国有企业有一位县级领导联系,协助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召开县委专题办公会议,对县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进行研究,解决重点问题。三是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高管选拔任用程序。四是相关县级领导参加兴发集团班子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指导集团班子建设,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五是制定《清廉国企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国企党建工作督导检查,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29.关于“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县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前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逐一对照检查、进行自我剖析。二是向相关县级领导发出工作提示,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并督促整改落实。三是组建督导组,对各单位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督导检查68场次,未发现以建议代替批评等类似问题。四是建立县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全流程跟踪提醒制度,将各单位、各乡镇班子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质量作为基层党建考核评价重要依据。五是开展“基层组织建设提质年”活动,组织各乡镇、各单位自查2021年度、2022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查摆的问题由各党委(党组)抓好整改落实,组织部门督导销号。

  30.关于“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不经常”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示全体县级领导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二是向县“四大家”班子发出工作提示,明确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等相关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建立健全组织生活会全覆盖督导机制,延伸做好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的调度工作,重点对8个乡镇领导班子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四是把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讲党课情况纳入基层党建考核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范围,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并严格督促落实。

  31.关于“干部轮岗交流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县直单位领导干部任职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分析研判,并按规定进行交流、免职等调整。二是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常见问题及有关政策,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三是建立干部台账,对任同一职务时间较长的干部进行交流调整,实现干部轮岗交流常态化。四是制定干部综合能力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着力提升组工干部业务知识水平,压紧压实选人用人责任。

  32.关于“干部‘八小时’以外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召开干部监督联席会议,进一步畅通干部监督信息来源和渠道,整合干部监督信息资源,形成干部监督合力。二是组织对全县公职人员开展毛发检测847人次,筑牢“八小时”以外监督。三是将学习干部纪律作风有关规定纳入年度干部教育计划,举办年轻干部综合能力提升班,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培训重要内容,引导年轻干部系好“第一粒扣子”。四是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和节假日期间正风肃纪专项检查。五是印发工作提示,发放政策资料汇编,督促提醒各单位党委(党组)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八小时”以外监督。

  33.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提醒,对已调离干部发送提醒函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印发工作提示,督促各乡镇党委及时约谈党建考核排名靠后的党组织书记。三是对2020年党建考核结果进行重新认定分析,将排名靠后的2个乡镇确定为“合格”等次。四是自查2019年、2020年、2021年乡镇党委约谈党建考核排名靠后的党组织书记情况。五是建立“周例会、月调度、季巡察、半年述职、年终测评”综合考评机制,把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34.关于“农村党组织后继乏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派聘村书记进行全面摸底、考察,调整9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二是建立结对培养机制,由乡镇班子成员结对联系培养农村党组织后备干部。三是督促各乡镇加大培养力度,及时补充进岗锻炼,目前新增村级后备干部105名,96个村(社区)共储备后备干部274名。四是通过“人才沙龙”“招贤集市”等活动,吸引在外能人返乡发展,完善村级后备干部动态增长机制。五是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培育计划,制定“头雁领飞”实施方案、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做好乡村人才的引、育、用、留。六是完善《兴山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激励关爱基层干部的实施办法》,稳步提升村(社区)干部待遇,充分激活村级干部队伍活力。

  35.关于“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县属平台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二是点对点督促12个县直单位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按时讲党课,及时印发工作提示,提醒各乡镇、各部门按时讲党课。三是举一反三,对党组织按时换届、支部书记讲党课情况进行调度,严格督导检查、压实责任。四是建立常态化学习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党务知识培训测试并进行通报,共计开展县级培训4场次、乡镇培训8场次,培训700余人次。五是坚持“季度拉练通报+常态遍访指导”,进一步规范各领域支部日常工作、基础工作,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36.关于“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抬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二是修订《兴山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办法》,对会议活动频次、规模和时间作出明确要求,完善“四大家”联席会议制度,执行全县办公室系统联席会议制度,确保会议活动有序高效开展。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四是运用巡察监督、综合督查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加强整改。

  37.关于“平安兴山建设力度下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推进平安兴山建设,压实领导责任,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多形式开展平安法治建设宣传,印发《平安乡镇、村(社区)创建标准》等系列文件,开展“扫黑除恶”和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等专项行动,2022年下半年全省安全感测评位次上升至全省第20名,较上半年前进55位。

  38.关于“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依法依规开展清收。二是印发《兴山县财政资金出借管理办法》,从制度上予以规范。

  39.关于“审计反馈问题存在虚假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督办函要求相关单位作书面说明并迅速整改到位。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兴山县财政资金出借管理办法》,从源头杜绝问题发生。

  40.关于“巡视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及台账,责任分解到各责任单位,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定期调度督办,对账销号管理。二是加强对巡视交办件的办理,抽调力量组建专班,办结信访件27件,办理问题线索6件,立案查处4人、批评教育4人,追责问责76人次。三是对本轮巡视整改主办单位开展两轮集中督办,督导相关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四是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开展集中专题学习20次,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法规制度执行自查自纠,全面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水平。

  41.关于“巡视整改举一反三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专项资金,聘请专业档案公司,对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各村(社区)有关脱贫攻坚专项档案进行规范整理。二是组建专班,对黄粮镇等5个乡镇共9个村档案资料整理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督促整改到位。三是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确保系统数据与家庭实际情况、台账资料做到“三一致”。四是组织开展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信息核实核准和动态调整工作,对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信息进行动态更新。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核查,完善《档案资料规范整理目录清单》,规范日常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扛牢主体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将巡视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抓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主题教育,持续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开展“回头看”,做到问题未彻底解决的不放过、责任未追究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对尚未整改到位的事项,继续实行销号管理,加大整改力度,强化措施持续攻坚;对推动整改不力,不担当、不作为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按期销号。

  (三)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对共性问题及时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对深层次问题、反复发生的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查补漏洞,完善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在整改过程中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严格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持续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7-2583135;电子邮箱:279274197@qq.com;来信请寄:湖北省兴山县古夫镇永安路1号,兴山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收。

中共兴山县委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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