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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举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会
栏目: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12-30 加入收藏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举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会 日期:2023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将于2024年1月1日施行,为准确理解和适用新法,保障新法的正确实施,12月28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会议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监测中心主任胡文渊主持,宜昌市生态环境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此次学习。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副科长黄恩进行讲授辅导,从新行政复议法修订背景、修改内容与变化、范围与适用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并结合实务就相关条文和适用问题作了生动剖析。

  胡文渊强调,要深刻认识行政复议法修订的重大意义。要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大场景下把握行政复议工作新变化、新趋势,深刻领会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大作用,将行政复议法的各项规定准确、全面落实到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

  要准确把握新法的重点任务和关键要求,特别是对生态环境部门的影响。要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活动,在高质量处理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的能力上找差距、补短板。聚焦新行政复议法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将严格执法置于行政复议有力监督之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法治建设。

  要推进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全面有效实施。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学习培训宣传,全面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做好普法工作,提高行政复议的社会知晓度。(黄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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