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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标准调减
栏目: 宜昌市医疗保障局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4-01-02 加入收藏
宜昌市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标准调减 日期:2024-01-02 10:30来源:宜昌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宜昌市医保局信息员

  根据《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宜府办发【2023】51号),自2024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以本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的60%为缴费基数,按8%的比例缴纳!相比上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又降低了10%!具体标准如下:

  基本医疗保险:由364元/月,降至304元/月,降低 60元。

  大额保险:由12元/月,调整至13元/月,上浮1元。

  长护险:由10元/年,改为0.8元/月。

  简单来说,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费每月可节省59元!

  重要提示:已经预缴至2024年6 月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不要慌!按原标准多缴的部分(59元/人·月)将按月返还至您的市民卡银行账户!即2024年2月返还1月多缴部分,直至2024年7月返还6月多缴费部分。敬请等待!

  如您的市民卡还没有开通银行卡功能,请尽快联系银行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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