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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晟嘉药业有限公司高端原料药及创新药物CMO/CDMO生产基地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上公示
栏目:宜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加入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有关规定,现将湖北美晟嘉药业有限公司高端原料药及创新药物CMO/CDMO生产基地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高端原料药及创新药物CMO/CDMO生产基地

  2)建设单位:湖北美晟嘉药业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25548万元

  5)建设地点:宜昌市白洋工业园区化工园

  6)项目概况:项目用地100亩,一期建设2栋甲类车间、食堂及活动中心、控制楼、动力车间、5个甲类仓储、三废处置设施、门房等辅助设施。约购置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药品研发和质量控制仪器设备600余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原料药及中间体共361.31吨/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美晟嘉药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白洋工业园区化工园

  联系人:袁经理

  联系电话:13890665383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湖北盈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地 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二路219号鼎杰现代机电信息孵化园“加速器”二期7号楼7层3号

  联系电话:027-65523919

  E-mail:1141355538@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

  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等)→开展环评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报告书→报生态环境行政部门审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总论、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结论与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建设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获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意见表

  公众可按附件中的公众意见表填写意见,并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至评价单位邮箱。

  八、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址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九、其它

  项目征求意见稿将于近期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敬请关注。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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