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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栏目: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12-29 加入收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湖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精神,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着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打造质量品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湖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精神,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着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打造质量品牌,夯实管理基础,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推动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打造世界级宜昌提供质量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质量强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质量总体水平位居全国同等城市前列。

  ——产业质量竞争力显著提升。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以上。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9以上。服务业质量不断提升,有效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较好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要。

  ——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5%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7%以上,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满意度分数达到82分以上。

  ——质量品牌建设水平显著提升。培育湖北精品30个以上、中国质量奖及提名奖3个以上、长江质量奖及提名奖10个以上、三峡质量奖及提名奖40个以上。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6万件,有效地理标志总量达到128件以上,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100件以上。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1600件以上,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件以上。

  ——质量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显著提升。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2项、国家标准40项、行业标准40项、地方标准50项、团体标准20项。建设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220项,重点领域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率、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全市企业获得有效认证证书8000张以上。

  到2035年,质量强市建设成效不断巩固,形成与省域副中心城市和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相适应的质量发展综合实力和战略功能。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经济发展质效提升

  1.增强创新能力。着力推进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研发平台,形成具有宜昌特色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工程”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成长工程”,到2025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达到1600家、200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2.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建设三峡地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推行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建造,严格执行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制度,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强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积极开发利用清洁能源,高质量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3.提升产业质量竞争力。聚焦现代化工新材料、生命健康、新能源及高端装备、大数据及算力经济、文化旅游“3+2”主导产业,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实施产业链提升工程,着力延链补链强链,增强产业链核心竞争力。深化国家产融合作城市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二)加快产品质量提档升级

  4.推动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升级。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探索推广“合格证+追溯码”管理模式,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及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到2025年,全市“三品一标”总量达到400个。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深化“食品安全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力争50%以上县市区达标。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食品风险分类监管,落实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制度,提升食品安全快检能力,持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完善药品智慧监管系统,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快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开展中药质量专项治理,力争药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超过87%。(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省药监局宜昌分局)

  5.提高消费品生产供给水平。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新型消费提质扩容,满足多样化多层级消费需求。增加特殊群体的消费品供给,强化安全要求、功能适配、使用便利。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不断拓展线下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持续开展“万名消费者评诚信”活动,在消费领域建立完善意见反馈、维权信息共享、诚信监管等机制,推行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加强“宜荆荆”都市圈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同配合,不断提升放心消费城市创建水平,全国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保持在全国第一方阵。(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6.加快工业品质量升级。强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质量控制,推动工业品质量迈向中高端。完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持续推进“1234”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式,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强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提升建设工程品质

  7.强化质量保障。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工程质量各方主体责任。健全工程质量激励机制,规范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推广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活动,完善质量保修、回访和投诉处理机制。(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

  8.发展绿色建材。推动传统建材升级换代,积极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加快绿色建材产品应用,建筑工程绿色建材使用率达到50%以上、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率达到97%以上。着力培育装配式建筑企业,开展装配式建筑预制部品部件标准化研究,提高绿色建材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强化磷石膏产品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加快应用磷石膏道路水稳层等规模化消耗的新产品新技术。(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

  9.打造精品工程。实施智能建造试点示范,打造宜昌建造品质工程标杆。深入开展精品桥梁和“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积极争创“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水利工程大禹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楚天杯”等,力争获奖数量保持全省前列。推行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监管。(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

  (四)促进服务供给扩容提质

  10.促进生产服务高质量发展。坚持“创新引领、供需结合、高端发展”的思路,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依托全市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等产业基础,配套发展工业设计、商务咨询、智慧物流、节能环保、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11.促进生活服务品质升级。加强交通物流、文旅、科创、大数据、金融等领域协同发展,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定制化发展,形成“万里挑宜”“宜人服务”等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服务品牌和精品服务项目。全域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提供医疗、育幼、养老、家政、健身、就业等家门口一体化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医疗保障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12.开展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在公共教育、公共就业、公共医疗、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生态环境、公共交通、公共安全、公共服务、公共体育、养老服务、政务服务等12个领域开展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逐步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全市公共服务满意度保持在全省前列。聘请第三方机构常态化开展公共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充分运用第三方测评结果,不断补短板强弱项,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医疗保障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五)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

  13.加快企业质量创新应用。持续开展“五建一导·质量强企”工作,深入实施“千百十”质量提升行动,大力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QC小组质量提升活动,积极引导企业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模式。鼓励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支持龙头企业加强质量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不断提升企业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到2025年,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1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60%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14.壮大质量人才队伍。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动标准化、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知识产权等人才库建设,打造宜昌“质量智库”。持续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建设,建设宜昌知识产权服务大厦,支持三峡大学争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加强质量人才系统性培养。实施“技兴荆楚”工程,加强质量管理和专业技能培训,培养更多的“宜昌工匠”。(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15.推动企业质量品牌发展。围绕区域特色,统筹推进产业区域品牌和平台建设,开展制造业品牌提升、农产品品牌升级和服务业品牌示范行动。发挥政府质量奖的引领作用,争创中国质量奖、长江质量奖,开展三峡质量奖评选,组织企业参与品牌价值评价,申报“全国质量标杆”。积极开展湖北精品培育行动,开展老字号的认定和推荐工作,探索开展优质商标品牌评价及驰名商标贡献榜评价。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为品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六)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建设

  16.加强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不断完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提升检验校准能力,建成湖北省磷化工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积极参与制(修)订各类标准,大力推行企业标准对标达标活动,提升宜昌标准与国内外先进标准的一致性水平。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体系认证活动监管,积极推广有机产品认证、绿色产品认证、服务认证等高端品质认证,不断提升认证行业质量和水平。支持三峡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创建全国区域性检验检测公共平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三峡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17.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推动质量基础“一站式”服务站建设,在企业聚集区打造“一站式”服务窗口,为市场主体提供标准提升、计量检测、认证认可、质量改进、知识产权等质量综合服务。规范“一站式”质量服务站的标识、设备设施、人员配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监督与改进、投诉处理和档案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提升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七)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

  18.完善质量政策措施。完善宜昌三峡质量奖评选表彰机制,及时兑现各类质量激励政策。建立完善质量发展经费多渠道筹集和保障机制,重点支持打假治劣、监督抽查、安全监察等专项工作。完善优质优价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机制。鼓励社会各方面加大对质量发展事业的支持,鼓励引导更多政策、资金支持质量诚信企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19.优化质量监管效能。进一步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智慧监管为支撑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大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力度,提升监督抽查效能,强化产品风险监测,严格开展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不断提升质量监管效能。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清理审查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宜荆荆”都市圈统一大市场区域联盟,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0.深化质量社会共治。持续构建大质量工作格局,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及消费者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推进质量共建、共管、共治、共享。践行“质量引领发展 绿色铸就宜昌”的城市质量文化精神,实施质量文化工程,办好“质量月”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树立质量标杆,曝光质量违法行为,形成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质量强市委员会的作用,强化部门协调、上下联动,整体有序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实施。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将质量强市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促进本地区、本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措施,统筹抓好日常推进、问题解决、政策协同和财政经费保障等工作。

  (三)严格督查考核。落实质量督查制度,强化质量工作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对质量强市建设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

  宜昌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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