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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栏目:宜昌市民政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8 加入收藏
一、总体情况2023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和省、市相关工作安排,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民政工作全过程,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1.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情况。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和省、市相关工作安排,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民政工作全过程,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情况。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社会救助、基层社会治理、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监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殡葬改革、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等动态信息。及时公开社会救助标准、部门预决算、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困难群众救助、残疾人、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等群体补助资金,按程序按时公开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考试招聘等,每季度更新民政领域统计报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发布《宜昌市老年人助餐服务实施方案(试行)》《关于免除宜昌城区(含夷陵区)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2个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公开政策解读。发布其他政策文件7个,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发布市民政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告。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及时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情况。及时公开社会组织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年检等信息。发布2023年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同时,通过线下上门走访、媒体宣传,不断拓宽民政政策宣传的广度、深度。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市民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举报投诉。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建立健全公开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一事一审”“三审三校”“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持续做好错误、敏感信息的日常检查纠错,确保公开流程规范、公开内容准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政务词条建设,为公众及时获取和查询各类信息提供便利。

  4.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宜昌市民政局网站发布信息2757条,“宜昌民政”发布信息426条。参加新闻发布会3次,在线访谈1次。

  5.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安排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宜昌民政官网、宜昌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维护,定期对网页更新、信息发布等进行自查整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举报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 年制发件数 年废止件数 行有效件数
0 0 0
政规范性文件 2 2 19
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 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5
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 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万元)
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


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
办理
结果
(三)不予
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2023年,宜昌市民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宜昌市民政局没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的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2024年市民政局将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费用收取情况。2023年,宜昌市民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

  2.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已公开2023年全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6件。

  3.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3年,宜昌市民政局公开关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等公益事业建设信息67条。

                                                                            宜昌市民政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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