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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不再自缴医保费
栏目:宜昌市民政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4-01-17 加入收藏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不再自缴医保费日期:2024-01-17 14:10来源:宜昌市民政局责任编辑:张永林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  王桂芳)2024年1月1日起,宜昌市正式执行调整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所需个人缴费资金给予全额资助。  事实无人抚养儿

  本网讯(通讯员  王桂芳)2024年1月1日起,宜昌市正式执行调整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所需个人缴费资金给予全额资助。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此前,民政部门已将全市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每名儿童每月可享受生活补助1600元,切实为儿童及其家庭减轻负担。此次新政策实施后,全市500余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将全部享受该政策。(事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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