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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栏目:宜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加入收藏
一、总体情况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3年市人防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0条。在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信息1条,所占比例为0.5%;机构设置8条,所占比例为3%;领导信息4条,所占比例为1.5%;政策法规类的信息3条,所占比例为1%;综合类信息47条,所占比例为17

  一、总体情况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3年市人防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0条。在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信息1条,所占比例为0.5%;机构设置8条,所占比例为3%;领导信息4条, 所占比例为1.5%;政策法规类的信息3条, 所占比例为1%;综合类信息47条,所占比例为17.4%,行政执法公开信息88条,所占比例为32.6%;人防审批公开信息119条,所占比例为44%。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办通过报纸、杂志,政府网站,以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设立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中最常用和最受欢迎的形式是通过市人防办网发布的政府信息,在便民服务上,制订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便于社会公众对我办政府信息进行搜索和查询。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市人防办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行政许可119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0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市人防办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全年办理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全面按要求办结。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 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 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市人防办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无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运用多元化形式解读政策方面仍需提高。二是政民互动方式较为单一,公众线下参与渠道较少。三是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后,市人防办工作涉密事项较多,公开与保密存在较大矛盾。

  2024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岗位责任体系,搞好工作协调,丰富政府公开形式和内容,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政务动态、政府文件等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规范并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扩大完善网上信息公开的范围,提高动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同时严格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制度,把握“公开”与“保密”的尺度,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及时、正确公布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无人大提案、政协建议。

  市人防办对各类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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