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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20230537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自然资源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8-01 加入收藏
一、建议加大平台交易统筹力度问题(一)恩施州指标交易基本情况。恩施州共有8个脱贫县,2017年以来,恩施州共参与增减挂钩指标省内交易76次,成交标的88个,面积18412.09亩,交易金额56.56亿元。巴东县作为原深度贫困县,连续两年参加全国范围内增减挂钩跨省域调剂,共分配2140亩调剂指标,获得6.42亿调剂资金。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交易和跨省调剂为恩施州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及民族地区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我省省内交易方式及形势分析。目前我省增减挂钩指标省内交易由市(州)人民政府负责,当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组织落实,省内指标交易统一在省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双方可在网上交易平台即时交易,省内交易属于市场行为,自然资源厅负责监督指导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工作。受疫情防控、经济下行等多重因素影响,今年截至目前,全省增减挂钩省内交易成交量持续低迷,供大于求,市场行情整体疲软,供需矛盾比较突出。(三)下一步支持措施。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的头号工程,利用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既可为搬迁农民安置提供用地保障,又能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我厅作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高度重视,通过自然资源政策宣讲、项目实施、指标交易等“组合拳”为易地扶贫搬迁提供资金来源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一直以来,我厅围绕易地扶贫搬迁开展了大量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增减挂钩指标省内交易10.3万亩,交易资金达330.42亿,为易地扶贫搬迁农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我们考虑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1.搭建平台、建立渠道。通过组织增减挂指标交易买卖双方召开对接洽谈会,建立沟通渠道,提供平台、牵线搭桥,通过对接洽谈,了解需求,互通信息,届时恩施州相关县可以充分准备、抓住机遇。2.多措并举、引导市场。一是调整交易底价。在综合考虑目前买卖双方对省内交易底价的普遍反映、省内交易供需行情、各地实施增减挂钩的实际投入、买方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参考其它兄弟省份做法,对我省增减挂钩省内交易底价进行合理、适度的调降,以降价促销量;二是“以面积换产能”,扩大指标需求。根据国家对我省增减挂钩建新、拆旧占用耕地质量等别提出的要求,我们拟考虑将交易面积换算为粮食产能,倒逼指标购买方通过多购买指标的方式确保粮食产能不减少,刺激和扩大买方需求。3.强化监督、落实制度。严格执行省内指标交易相关款项缴纳的规定,以发函催办、召开会议等多种方式督促买方及时支付交易款项,确保卖方能及时获得交易资金,用于解决易迁贷款还贷问题。二、关于取消对涉农竞争性项目一票否决问题“十三五”期间,我省共承贷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性融资资金276.28亿元(其中:2017年7月14日之前承贷政策性银行贷款174.27亿元,2017年7月14日之后承贷政策性银行贷款102.01亿元)。按照中央第五次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调整规范易地扶贫搬迁融资方式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县市2017年7月14日之后承贷的“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性银行贷款必须于2020年底前全部偿还归还贷出行。截至2020年底,我省建始、宣恩、长阳、巴东、利川、红安6个县市共29.48亿元未偿还归还贷出行,其中:建始13.34亿元、宣恩6.55亿元、巴东3.2亿元、长阳2.99亿元、利川2.3亿元、红安1.1亿元。中央要求我省须尽快将此部分贷款偿还到位,否则将约谈省政府。为督促相关县市切实履行2017年7月14日之后承贷政策性银行贷款偿还政治责任,按照“省负总责”相关要求,我厅先后召开3次约谈会议、印发了14期工作提醒函,督促相关县市尽快偿还2017年7月14日之后承贷政策性银行贷款,但效果不明显,相关县市仍存在偿还工作消极、不主动等现象。各地虽先后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向省财政厅来函,明确了还款计划,承诺通过统筹指标交易资金等渠道筹集资金偿还贷款,但仍有部分县市在收到指标交易资金后拒不将资金用于偿还贷款,也不积极主动筹集其他渠道资金履行偿还责任,严重影响了政府信贷信用。截至目前,我省仍有建始、宣恩、长阳、巴东、利川5个县市共21.96亿元未偿还归还贷出行,其中:建始11.49亿元、宣恩6.26亿元、巴东1.9亿元、利川1.52亿元、长阳0.8亿元。做好2017年7月14日之后承贷政策性银行贷款偿还工作,是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调整规范易地扶贫搬迁融资方式要求的重要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鉴于相关县市落实偿还主体责任不力,为避免省政府被约谈,经省财政厅研究决定,从2021年开始,将“执行中央和省级重大政策不力”列为涉农竞争性项目申报负面清单事项,暂停相关县市涉农竞争性项目申报资格,并及时对相关县市进行了约谈提醒,以督促其严格落实中央第五次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主体责任。有关约束性措施已专报董卫民常务副省长。三、关于按比例拨付资金问题考虑地方财政压力,以及必要的土地开发成本支出等因素,已对建始等5县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资金用于归还偿还2017年7月14日之后承贷政策性银行贷款的比例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全额偿还调整为按70%比例归集偿还,支持相关县市加大土地开发储备。下一步,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会加大对建始县等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性贷款余额较大县市倾斜支持力度,支持相关县市积极筹措资金,缓解还款压力。目前红安县已全部还清2017年7月14日之后承贷的政策性银行贷款,有关约束措施已解除,省财政厅将根据建始县等5县市年度还款情况,综合考虑涉农竞争性项目申报、年度衔接资金绩效评价等次等约束措施。附件:

一、建议加大平台交易统筹力度问题

(一)恩施州指标交易基本情况。

恩施州共有8个脱贫县,2017年以来,恩施州共参与增减挂钩指标省内交易76次,成交标的88个,面积18412.09亩,交易金额56.56亿元。巴东县作为原深度贫困县,连续两年参加全国范围内增减挂钩跨省域调剂,共分配2140亩调剂指标,获得6.42亿调剂资金。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交易和跨省调剂为恩施州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及民族地区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我省省内交易方式及形势分析。

目前我省增减挂钩指标省内交易由市(州)人民政府负责,当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组织落实,省内指标交易统一在省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双方可在网上交易平台即时交易,省内交易属于

市场行为,自然资源厅负责监督指导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工作。受疫情防控、经济下行等多重因素影响,今年截至目前,全省增减挂钩省内交易成交量持续低迷,供大于求,市场行情整体疲软,供需矛盾比较突出。

(三)下一步支持措施。

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的头号工程,利用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既可为搬迁农民安置提供用地保障,又能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我厅作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高度重视,通过自然资源政策宣讲、项目实施、指标交易等“组合拳”为易地扶贫搬迁提供资金来源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一直以来,我厅围绕易地扶贫搬迁开展了大量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增减挂钩指标省内交易10.3万亩,交易资金达330.42亿,为易地扶贫搬迁农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我们考虑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搭建平台、建立渠道。通过组织增减挂指标交易买卖双方召开对接洽谈会,建立沟通渠道,提供平台、牵线搭桥,通过对接洽谈,了解需求,互通信息,届时恩施州相关县可以充分准备、抓住机遇。

2.多措并举、引导市场。一是调整交易底价。在综合考虑目前买卖双方对省内交易底价的普遍反映、省内交易供需行情、各地实施增减挂钩的实际投入、买方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参考其它兄弟省份做法,对我省增减挂钩省内交易底价进行合理、适度的调降,以降价促销量;二是“以面积换产能”,扩大指标需求。根据国家对我省增减挂钩建新、拆旧占用耕地质量等别提出的要求,我们拟考虑将交易面积换算为粮食产能,倒逼指标购买方通过多购买指标的方式确保粮食产能不减少,刺激和扩大买方需求。

3.强化监督、落实制度。严格执行省内指标交易相关款项缴纳的规定,以发函催办、召开会议等多种方式督促买方及时支付交易款项,确保卖方能及时获得交易资金,用于解决易迁贷款还贷问题。

二、关于取消对涉农竞争性项目一票否决问题

“十三五”期间,我省共承贷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性融资资金276.28亿元(其中:2017年7月14日之前承贷政策性银行贷款174.27亿元,2017年7月14日之后承贷政策性银行贷款102.01亿元)。

按照中央第五次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调整规范易地扶贫搬迁融资方式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县市2017年7月14日之后承贷的“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性银行贷款必须于2020年底前全部偿还归还贷出行。

截至2020年底,我省建始、宣恩、长阳、巴东、利川、红安6个县市共29.48亿元未偿还归还贷出行,其中:建始13.34亿元、宣恩6.55亿元、巴东3.2亿元、长阳2.99亿元、利川2.3亿元、红安1.1亿元。中央要求我省须尽快将此部分贷款偿还到位,否则将约谈省政府。为督促相关县市切实履行2017年7月14日之后承贷政策性银行贷款偿还政治责任,按照“省负总责”相关要求,我厅先后召开3次约谈会议、印发了14期工作提醒函,督促相关县市尽快偿还2017年7月14日之后承贷政策性银行贷款,但效果不明显,相关县市仍存在偿还工作消极、不主动等现象。各地虽先后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向省财政厅来函,明确了还款计划,承诺通过统筹指标交易资金等渠道筹集资金偿还贷款,但仍有部分县市在收到指标交易资金后拒不将资金用于偿还贷款,也不积极主动筹集其他渠道资金履行偿还责任,严重影响了政府信贷信用。截至目前,我省仍有建始、宣恩、长阳、巴东、利川5个县市共21.96亿元未偿还归还贷出行,其中:建始11.49亿元、宣恩6.26亿元、巴东1.9亿元、利川1.52亿元、长阳0.8亿元。

做好2017年7月14日之后承贷政策性银行贷款偿还工作,是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调整规范易地扶贫搬迁融资方式要求的重要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鉴于相关县市落实偿还主体责任不力,为避免省政府被约谈,经省财政厅研究决定,从2021年开始,将“执行中央和省级重大政策不力”列为涉农竞争性项目申报负面清单事项,暂停相关县市涉农竞争性项目申报资格,并及时对相关县市进行了约谈提醒,以督促其严格落实中央第五次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主体责任。有关约束性措施已专报董卫民常务副省长。

三、关于按比例拨付资金问题

考虑地方财政压力,以及必要的土地开发成本支出等因素,已对建始等5县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资金用于归还偿还2017年7月14日之后承贷政策性银行贷款的比例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全额偿还调整为按70%比例归集偿还,支持相关县市加大土地开发储备。

下一步,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会加大对建始县等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性贷款余额较大县市倾斜支持力度,支持相关县市积极筹措资金,缓解还款压力。目前红安县已全部还清2017年7月14日之后承贷的政策性银行贷款,有关约束措施已解除,省财政厅将根据建始县等5县市年度还款情况,综合考虑涉农竞争性项目申报、年度衔接资金绩效评价等次等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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