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关于征集荆楚老兵荣誉馆相关史料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11-27 加入收藏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展示湖北军人荣耀,彰显荆楚老兵风采,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启动荆楚老兵荣誉馆(以下简称“荣誉馆”)建设。经厅领导同意,现向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广泛征集相关典型人物事迹、史料和展陈物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 (一)1927年中国工农红军建立以后在湖北区域内开展革命斗争的著名军事人物、重大战役和重要资料;(二)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军队在履行使命任务中涌现的湖北籍英雄人物和群体的相关资料和实物;(三)本地区涌现出来的退役军人杰出代表(个人或群体)的先进事迹和故事,各地推荐1-2例,附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字数在500字以内。二、征集类别(一)领导关心类。各个历史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英雄人物和群体的重要题词、题字、批示,亲切接见的影音资料以及相关实物等。(二)军事装备类。军事地图、作战电报、指挥文书、通讯器材、战斗装具等;战场缴获的敌军物资、装备等。(三)生活用品类。军人使用过的军装、军衔及被装、草鞋、挎包、水壶、茶缸、雨衣、粮袋等军旅生活用品;著名英烈、英模肖像遗物、文献、手稿、日记、信件、血书等。(四)证书证章类。在重大革命活动、重大战役战斗、重大表彰活动中荣获的勋章、徽章、证书、奖状、喜报等。(五)抢险救灾类。反映新中国成立后广大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在湖北履行职责使命、支援地方建设,以及参加抗洪抢险、抗震救灾、抗击疫情等急难险重任务相关的史料、手稿、日记、实物、照片、影像等。(六)其它具有历史意义和纪念价值的史料。三、征集办法(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征集主要以无偿捐赠、限期寄存和借用复制3种方式进行实物史料征集。(二)鼓励集体或个人自愿无偿捐赠,对于无偿捐赠的个人和集体,符合荣誉馆馆藏标准且具有一定价值的,颁发捐赠证书;捐赠物品一经陈列,将在展柜中永久署名;对捐赠物品数量较多、价值较高的单位或个人,可单独举行捐赠仪式。(三)集体或个人可将收藏的重要物品寄存到荣誉馆委托管理,荣誉馆将无偿做好专业保护,在征得寄存方同意下合理利用。对原件不便移交的实物史料,在征得收藏者同意后,由荣誉馆复制并归还原件。(四)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史料真伪和纪念价值、历史意义要进行严格审核,荣誉馆建设专班将组织专门人员对相关史料进行鉴定。请于2024年2月29日前将推荐的人物事迹和其他文字史料报送至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荣誉馆建设专班,实物史料可先行提供清单及简介。联系人:万彩玲;电话:027-87699922,13163276395。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2023年11月27日附件: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展示湖北军人荣耀,彰显荆楚老兵风采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启动荆楚老兵荣誉馆(以下简称“荣誉馆”)建设。经厅领导同意,现向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广泛征集相关典型人物事迹、史料和展陈物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1927年中国工农红军建立以后在湖北区域内开展革命斗争的著名军事人物、重大战役和重要资料;

(二)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军队在履行使命任务中涌现的湖北籍英雄人物和群体的相关资料和实物;

(三)本地区涌现出来的退役军人杰出代表(个人或群体)的先进事迹和故事,各地推荐1-2例,附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字数在500字以内。

二、征集类别

(一)领导关心类。各个历史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英雄人物和群体的重要题词、题字、批示,亲切接见的影音资料以及相关实物等。

(二)军事装备类。军事地图、作战电报、指挥文书、通讯器材、战斗装具等;战场缴获的敌军物资、装备等。

(三)生活用品类。军人使用过的军装、军衔及被装、草鞋、挎包、水壶、茶缸、雨衣、粮袋等军旅生活用品;著名英烈、英模肖像遗物、文献、手稿、日记、信件、血书等。

(四)证书证章类。在重大革命活动、重大战役战斗、重大表彰活动中荣获的勋章、徽章、证书、奖状、喜报等。

(五)抢险救灾类。反映新中国成立后广大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在湖北履行职责使命、支援地方建设,以及参加抗洪抢险、抗震救灾、抗击疫情等急难险重任务相关的史料、手稿、日记、实物、照片、影像等。

(六)其它具有历史意义和纪念价值的史料。

三、征集办法

(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征集主要以无偿捐赠、限期寄存和借用复制3种方式进行实物史料征集。

(二)鼓励集体或个人自愿无偿捐赠,对于无偿捐赠的个人和集体,符合荣誉馆馆藏标准且具有一定价值的,颁发捐赠证书;捐赠物品一经陈列,将在展柜中永久署名;对捐赠物品数量较多、价值较高的单位或个人,可单独举行捐赠仪式。

(三)集体或个人可将收藏的重要物品寄存到荣誉馆委托管理,荣誉馆将无偿做好专业保护,在征得寄存方同意下合理利用。对原件不便移交的实物史料,在征得收藏者同意后,由荣誉馆复制并归还原件。

(四)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史料真伪和纪念价值、历史意义要进行严格审核,荣誉馆建设专班将组织专门人员对相关史料进行鉴定。

请于2024年2月29日前将推荐的人物事迹和其他文字史料报送至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荣誉馆建设专班,实物史料可先行提供清单及简介。联系人:万彩玲;电话:027-87699922,13163276395。

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