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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首笔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业务落地
栏目: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4-01-05
12月26日,外汇局湖北省分局指导十堰市分局为湖北某科技型中小企业成功办理一笔980万美元的外债签约登记业务,标志着湖北省首笔由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的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业务成功落地。12月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主体范围,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允许湖北省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的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政策出台后,外汇局湖北省分局迅速部署安排,组织各市州分局向相关企业精准推送政策,大力推进便利化试点工作落实落地。竹山县某中药材加工企业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拥有多项药品生产加工专利,是十堰市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近年来企业生产经营稳步发展,订单逐年增多,企业欲通过境外股东融资方式来满足逐步扩大的资金需求,然而该企业在初创期净资产规模较小,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跨境融资额度无法满足其需求。外汇局十堰市分局了解情况后迅速开展政银企对接,为企业详细介绍了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并为企业成功办理了额度为980万美元的外债签约登记。下一步,外汇局湖北省分局将进一步加大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的宣传和推介力度,扩大政策知晓面、受益面,促进更多试点业务落实落地,将政策红利及时转化为惠企实效。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相关附件:

12月26日,外汇局湖北省分局指导十堰市分局为湖北某科技型中小企业成功办理一笔980万美元的外债签约登记业务,标志着湖北省首笔由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的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业务成功落地。

12月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主体范围,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允许湖北省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的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政策出台后,外汇局湖北省分局迅速部署安排,组织各市州分局向相关企业精准推送政策,大力推进便利化试点工作落实落地。

竹山县某中药材加工企业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拥有多项药品生产加工专利,是十堰市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近年来企业生产经营稳步发展,订单逐年增多,企业欲通过境外股东融资方式来满足逐步扩大的资金需求,然而该企业在初创期净资产规模较小,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跨境融资额度无法满足其需求。外汇局十堰市分局了解情况后迅速开展政银企对接,为企业详细介绍了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并为企业成功办理了额度为980万美元的外债签约登记。

下一步,外汇局湖北省分局将进一步加大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的宣传和推介力度,扩大政策知晓面、受益面,促进更多试点业务落实落地,将政策红利及时转化为惠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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