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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一轮巡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栏目: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6-20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29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以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为主要内容的营造“三个环境”专项巡视。2022年11月4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把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全面抓好整改落实。(一)积极履职尽责,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严肃对待、深刻反思。局党组书记段银弟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负好总责,对整改事项和重要问题亲自研究决策、周密部署推进、积极协调督办。其他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逐项检查验收。各支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对号入座,不讲条件、不搞变通,积极支持配合,主动沟通协调,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位。(二)强化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整改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认真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细化梳理,逐条逐项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实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建立健全整改工作台账,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对能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一时不能解决的稳步推进、抓紧整改、深入整改,确保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三)健全整改机制,确保整改质效。建立督办机制,按周倒排进度,按周督办,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计划推进。局党组召开2次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整改;班子成员先后2次召开分管部门整改任务专题推进会;整改工作专班3次召开督办会;机关纪委3次印发工作提示;省纪委第六监督检查室和驻省政府机关纪检组多次指导巡视整改工作。建立汇报制度,各支部每周条目式报告、每月书面汇报整改推进情况,对整改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销号制度,整改工作专班和机关纪委采取听汇报、查数据、看台账等方式,对整改问题逐一检查验收、逐一销号管理。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深化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落实整改要求,紧盯工作重点,强化担当作为,推动责任落实,凝心聚力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各项任务,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1.关于局党组对机关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压得不够实的问题。整改情况:①整理系列讲话资料。机关党委系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印发各党支部,并要求深入开展学习研讨。②召开专题会议。各支部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党员干部传达学习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十二届省委首轮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问题清单,结合支部工作实际,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③加强理论学习。办公室、金融二处、人事处、信息中心4个党支部分别重新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6月28日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组织党员干部研讨交流,谈认识、谈感悟、谈体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升认识,切实做到“有主题、有主讲、有讨论、有收获”。2.关于推动金融服务支持先行区建设,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等方面不够系统、全面的问题。整改情况:①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一是协调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召开季度全省金融形势分析会,谋划工作,冲刺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督促各银行、非银机构、市州金融局(办)落实《关于做好四季度信贷投放工作的通知》。提请以省政府名义组织召开省重点金融机构座谈会,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和邵省长重要讲话要求,会同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等抓好落实。2022年,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及经济下行压力冲击,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74062亿元,比年初增加7024亿元。二是推进政银企加强对接。组织赴宜昌、黄冈、鄂州、武汉、咸宁、十堰、随州、荆州开展金融助力工业高质量发展、金融稳保等早春行活动,各地跟进组织政银企对接活动,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制造业支持力度。全省政银企对接活动累计推动各市州银行机构与8.5万家企业和项目签订金融支持协议。②推进金融改革不断深化。积极落实省发改委武汉都市圈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相关要求。一是配合湖北证监局及时跟进区域性股权市场改革和创新试点工作进展情况。2022年10月26日,证监会、湖北证监局、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召开了视频会议,具体研究讨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方案修改意见。目前,武交中心积极争取中国证监会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资格,已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对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建议方案进行最后的修改完善,并由宏泰集团报送我局,拟请省政府正式向中国证监会报文,争取及早获批创新试点资格,以期尽早争创一流区域性股权市场。二是与人行武汉分行沟通了解武汉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申报进展及改革试点2023年度重点任务。人行武汉分行回复,目前武汉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已上报等待审批中,人民银行总行表示如果下一批试点,总行将积极支持武汉市数字人民币试点诉求。三是根据省发改委武汉都市圈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积极联系湖北银保监局了解银保监局报送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设立理财子公司、金融科技子公司及开展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试点两项资本要素改革事项进展情况。目前,湖北银保监局与银保监会保持密切沟通,将根据银保监会的试点名单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积极推进。③2022年9月2日,报请省政府同意,以省金融领导小组名义印发防控金融风险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党政班子落实好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党政同责,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全面落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④制定《2023年湖北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要点》,要求健全制度体系,形成工作合力,推进省级层面建立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重大金融风险处置工作机制;压实市州党委政府责任,行业部门主监管责任、司法主办责任,统筹推进防控金融风险和稳定发展工作。3.关于在发展科技金融、推动武汉争创全国一流的科创金融中心方面谋划还不够深、措施还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推动武汉市积极争取申报新一轮国家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①2022年10月10日,以省政府名义组织召开研究武汉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申建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武汉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申建工作。②会同人行武汉分行,指导武汉市及东湖高新区做好申报准备工作,编制《武汉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行性报告》),于2022年10月15日报省政府,经省政府审定后报送中国人民银行。③2022年10月28日下午,会同人行武汉分行组织了武汉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可行性评审会,邀请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和五位评审专家线上参加了评审,武汉市金融局、武汉市科技局、东湖高新区金融局等单位线下参加了会议。会上,五位评审专家对《可行性报告》做出了高度评价,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法律处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我局商人行武汉分行指导武汉市政府制定了《武汉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报经人总行研究局初步审核同意后,征求金融监管部门和相关省直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拟报送省政府审定后,以省政府名义报国务院。4.关于部分银行没有实质性的风险分担项目落地的问题。整改情况:①2022年,湖北银保监局已将新型政银担合作情况纳入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定期通报银行开展新型政银担情况。②2022年10月,督促省再担保集团梳理银担合作情况,明确责任人、制定计划表,加大对接力度,督促已纳入合作范畴却无业务落地银行尽快出台适配产品。③截至目前,27家合作银行都有实质性项目落地。5.关于部分县(区)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的银行机构不多的问题。整改情况:①2022年5月,会同湖北银保监局约谈新型政银担业务滞后的相关银行机构负责人。②2022年12月,举办2022年全省融资担保监管及业务培训会,邀请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人行武汉分行相关负责同志授课,指导融资担保机构加强银担合作。③2023年1月,结合融资担保公司现场检查,对20家融资担保机构逐一下达整改清单,督促指导融资担保机构特别是县级机构加强公司治理,提高风控水平,积极争取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合作。6.关于随州市、枝江市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定位不明的问题。整改情况:①2022年10月14日,向随州、宜昌地方金融工作局下发了工作提示函,督促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②2022年11月3日,宜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报送了《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完善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相关机制的回复》。③2022年11月3日,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报送了《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完善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相关机制的函落实情况的报告》。④截至目前,涉及随州、枝江相关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枝江市已经被确定为公益类机构,利润指标考核已经取消。随州市国资委对随州中小担保实行差异化考核,取消考核利润指标,重点考核新增担保业务、放大倍数等指标,并建立“四补”机制,注入资本金3.46亿元。7.关于孝感市对担保机构代偿损失“零容忍”,造成机构拓展业务缺乏积极性的问题。整改情况:①2022年10月14日,向孝感市金融工作局下发了工作提示函,督促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②2022年11月15日,孝感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报送了《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完善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相关机制的回复函》。③截至目前,孝感市先后出台了《孝感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孝金组发〔2021〕3号)、《关于做大做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小微企业“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孝感政办发〔2021〕24号)等文件,加大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政策支持力度。8.关于大冶市未建立“四补”机制,孝感市孝南区、远安县相关政策未落实的问题。整改情况:①2022年10月14日,向宜昌市、黄石市、孝感市金融工作局下发了工作提示函,督促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②2022年11月3日,宜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报送了《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完善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相关机制的回复》及佐证材料;2022年11月4日,黄石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报送了《关于大冶市政府性融资担保相关工作机制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及佐证材料;2022年11月15日,孝感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报送了《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完善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相关机制的回复函》及佐证材料。③2022年6-12月,结合现场检查和涉企发展环境专题调研督办,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四补”机制。④会同省金融生态办,将各地“四补”等相关机制落实情况纳入金融信用县市考核,加强统计、通报力度,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增强各地落实相关机制内生动力。⑤截至目前,大冶市已经建立针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建立资本金补充、代偿补偿、保费补贴、业务奖补等“四补”机制。远安县对远安弘信担保的“四补”资金524万元。孝感市孝南区对孝感市嘉元担保的“四补”资金36万元。9.关于武汉市在企业上市工作中发挥“龙头”引领作用不强的问题。整改情况:①高位推进武汉市企业上市工作。报请省政府2022年11月3日召开了全省金融发展工作推进会,对武汉市企业上市工作进行了督办。王忠林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武汉市加大企业上市工作力度。武汉市政府主要领导参会并发言,分析了上市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步工作打算。②压实武汉属地责任。2022年9月23日,省政府邵新宇副省长主持召开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专题会议,召集包括武汉市在内的有关地方政府分管领导及金融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研究部署加快重点企业上市相关工作,制定重点拟上市企业任务清单,进一步压实武汉市8家在会在审企业包保责任。③加大对武汉市企业上市工作督办力度。2022年10月21日,局主要领导带队赴武汉市召开了推进武汉市企业上市工作督办会,湖北证监局分管负责同志、武汉市政府相关负责同志、武汉市金融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及16家重点拟上市企业参加会议,推动武汉市实施“上市攻坚大战70天”行动。④加大与中国证监会、沪深北交易所沟通对接力度,争取对武汉市企业上市工作的支持。截至2022年底,武汉市全年新增上市公司和过会过审企业8家,其中联特科技、信科移动、恒立钻具、长盈通、亿咖通5家发行上市,3家过会过审,还有6家在会在审,29家在辅。10.关于部分市州上市公司长期数量少、尚未破零的问题。整改情况:①争取省政府重视推进。省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专题会议,召集有关省直部门和武汉、宜昌、荆州、恩施、随州等市州政府分管领导,研究加快重点企业上市相关工作,制定《全省重点拟上市企业任务清单》,压实有关部门和市州工作责任。省政府分管领导先后与上交所、北交所召开视频会,座谈交流。②加大走访调研和工作调度力度。2022年8-12月,省局先后召开努力实现全省企业上市年度目标任务工作推动会、全省“专精特新”企业北交所上市视频会。局领导分别带队赴荆州、黄石和天门等地走访服务上市后备企业,就加快企业上市工作开展实地调研,现场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③积极争取证监会和交易所支持。局主要领导带队拜访深交所,并与深交所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2022年8月以来,多次给中国证监会、沪深北交易所去函请求支持。④加大工作督办力度。按照季通报工作安排,2022年9月对市州资本市场建设第三季度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发各市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金融局(办)。从2022年10月开始,对重点拟上市企业进展情况向省政府实行周报工作机制,加强调度督办,及时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2022年,黄冈新增上市企业1家(伟立控股),过会过审企业1家(宏源药业)。咸宁新增过会过审企业1家;新增报审企业1家(平安电工),已完成首轮问询反馈。恩施鄂旅股份已完成发审委两轮问询答复。11.关于在帮助企业规划上市路径、申报节奏等方面把握不准的问题。整改情况:对撤材料企业进行分析研判,拟定下一步指导方案,并会同相关市州、企业及中介机构摸清了解具体情况,研究制定再次申报计划。武汉蓝电已于2022年9月申报北交所,2022年12月已提交上市委首轮问询回复;金东方、犇星新材已重新报辅导。其他企业将根据业绩回升、行业政策、内控规范等情况,择机申报。2022年8月至当年底,全省新增上市和过会过审企业14家,占全年新增上市和过会过审企业一半以上;新增报审企业7家,占在会在审企业16家的44%;新增报辅企业17家,占在辅企业54家的31%。12.关于未能全面及时跟踪了解后备企业与中介机构合作情况的问题。整改情况:健全中介机构跟踪督导机制,持续跟踪在会在审企业进展情况和中介机构服务情况动态,推动问题尽快解决。2022年8月,组织天门市金融办、天瑞电子董事长以及服务天瑞电子的相关中介机构,召开整改及继续推进上市协调会,拟定申报工作计划;2022年9月,局领导带队赴天瑞电子公司现场调研,并会同天门市政府、天门市金融办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并督促中介机构积极履责,加强服务,中介机构对天瑞电子的财务、法律等各方面进行了规范,出具了两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公司拟于2023年报辅导验收并申报北交所。13.关于境内上市公司及后备力量相关指标落后于安徽省或湖南省的问题。整改情况:①强化制度保障。会同省财政厅修订企业上市奖励办法,将北交所上市企业纳入奖励范畴,并将奖励额度从过去最高4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②加强调度督办。在年初将企业上市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考核范围的基础上,按季度对全省资本市场建设情况进行通报,加大对各地各部门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情况督办力度。建立重点拟上市企业清单和工作台账,定期向省政府报送上市进展情况。③加强调研走访服务。局领导带队深入武汉、宜昌、荆州、荆门、黄冈、天门等地调研走访航特装备、赤诚生物等20余家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现场回应企业诉求,对企业上市反映的财务、法务、内控等问题实地指导督办。④建立与证监会、沪深北交易所常态化汇报沟通机制。采取视频沟通、实地拜访、致函感谢等方式,加快我省在会在审企业发审进程。⑤做优做实上市后备资源库,实施上市后备企业培育“楚天种子”行动,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上市后备企业培育体系,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优质上市后备资源摸底排查,共确定省级“金种子”超过450家、“银种子”企业超过600家。⑥加大资本市场培训力度。全年举办湖北企业利用香港融资平台对接交流会、全省“专精特新”企业投融资培训、债券业务专题培训、东湖科技创新峰会暨资本助力服务科技TMT行业论坛等10余场上市培训和投融资对接活动,有效激发企业上市动力。⑦优化企业上市服务,落实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制度,协调帮助科迪智能、武汉有机、禾元生物等一批重点企业解决历史沿革、合规证明等影响企业上市进程的难点问题。⑧抢抓北交所高质量扩容机遇。印发推进我省企业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工作和加快推进我省“专精特新”企业新三板挂牌培育工作的通知,梳理全省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名单,督促未上市专精特新企业制定上市计划,加快登陆资本市场步伐。2022年,全省新增上市和过会过审企业21家,其中12家已上市,9家过会过审。另有16家企业在会在审,54家企业在辅。全省境内外上市公司总数165家,其中境内138家,排名上升至中部第二;百亿市值上市公司37家,比湖南多2家,排中部第二。我省IPO申报企业24家,比湖南多5家,与安徽的差距从8月份的19家缩小到14家;百亿市值上市公司数与安徽的差距从8月份的9家缩小到3家。14.关于局上市工作指导中心从事企业上市的专业人员匮乏的问题。整改情况:①2022年10月8日召开专项会议,成立专项工作问题整改小组,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干部为小组成员,制定整改措施,完善业务学习制度,鼓励干部职工参加证券从业和会计师等资格考试。②落实业务学习制度。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学习,研讨重大专题和典型案例,如资本市场发展历程、核准制和注册制的区别、交易所各板块定位等。学习时间,除外出开会、生病请假和其他极特殊情况外,全员必须参加。③加大干部专业学习和自我培养力度,建立阅览室,购置了《货币金融学》《资本论》《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重点法条导读》等一批金融、证券、法律专业书籍,供干部职工日常自学。④向局党组汇报,积极争取省委组织部和编办的支持,改善中心人员结构。15.关于部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建筑类小微企业担保费率突破1%上限的问题。整改情况:①2022年10月12日、13日,分别在局官网和湖北省融资担保业协会微信公众号发布《国家和我省关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助企纾困及减费让利法规文件摘要汇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机构强化对融资担保政府性、政策性、准公共性认识,坚持保本微利经营理念,严格执行各项减费让利政策,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②2022年6至11月,会同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13个市县的20家融资担保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十堰、宜昌、黄冈等7家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多收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孝感政和、平安普惠等7家机构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了抽查,督促机构严格落实涉企收费政策,同时向受检机构下发了问题整改通知书,向当地金融监管部门下发了工作提示函,督促抓好问题整改。③2022年12月,完成了融资担保监管信息系统优化升级,在系统内增加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三农”等市场主体担保费率高于1%和收取保证金预警功能,对违规多收费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④2022年4月、7月、10月,2023年1月先后4次下发全省新型政银担合作业务情况通报,督促各地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政府性担保公司“四补”机制,加快推广新型政银担合作,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的融资增信力度。16.关于“鄂融通”平台归集数据不够完备的问题。整改情况:2022年7月,启动“鄂融通”二期建设,从提高信用数据归集共享深度和广度、省市平台融合深度、扩大平台行业覆盖率、与金融机构系统直连试点工作等四个方面持续推进平台深化应用。“鄂融通”作为湖北省省级节点全面承接“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具体工作,已实现与国家平台的对接。经与省市场监管局、人行武汉分行、武汉海关等部门沟通衔接,目前平台新增企业增信功能实现财务信息归集共享;通过与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已实现企业抵质押信息、海关进出口信息等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共享。17.关于“鄂融通”平台上线产品不够丰富的问题。整改情况:①积极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开展合作,丰富线上贷款产品、担保产品、绿色金融产品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产品。目前平台已上线银行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线上信用快贷产品32款、担保专区产品16款、绿色金融产品10款。②加强与供应链金融平台进行合作上线产业链供应链金融产品。目前产业链供应链产品9款、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产品29款。18.关于地方政府对地方金融组织支持政策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①2022年5月16日,向省金融生态办去函,建议对金融信用市县考核中相关融资担保指标进行调整,增加了“四补”机制相关权重分数。②2022年10月3日,省金融生态办领导小组正式发文,将各地“四补”等相关机制落实情况纳入金融信用县市考核,分值为3分,有效增强各地落实相关机制内生动力。③2022年6月10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管一处会同省财政厅金融处对荆门市、随州市开展普惠金融调研,其中“四补”为重要内容。④2022年6月,启动2022年度全省融资担保机构现场检查,将“四补”作为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检查重要内容。⑤截至2022年底,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全部建立了“四补”机制,2022年共落实“四补”资金11亿元。⑥收集整理全省各级政府对地方金融组织出台的扶持政策,学习外省份支持地方金融组织发展相关经验,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全省基层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现状调研报告》,提出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推动当地政府结合实际出台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相关支持政策,并于2022年12月30日在省政府办公厅《决策调研》上发表,邵新宇副省长签批“报告有质量。所提建议应在今后工作中逐步落实。”⑦对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地方资产管理、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5类地方金融组织开展了税收情况专项调研,共同梳理地方金融组织税收现状、存在问题和政策建议,形成《全省地方金融组织税收调研报告》,2022年9月13日以《金融专报》形式上报并由常务副省长董卫民签批“请省税务局阅研并提出解决办法”,并于10月18日及时与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沟通相关政策及措施。⑧2023年1月9日,印发《关于全省典当行2021年度年审评级情况的通报》(鄂金发〔2023〕2号),要求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推动当地结合实际推动地方政府出台财政、税收等方面支持典当行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19.关于7类地方金融组织税收负担较重的问题。整改情况:①2022年9月16日,向省税务局发出《关于商请支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函》,商请将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纳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接续政策措施》范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省税务局已向国家税务总局请示。②2022年9月13日,收集整理涉及地方金融组织的税收政策、税收现状以及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形成《全省地方金融组织税收调研报告》,以金融专报形式报省政府,并得到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③2022年10月27日,按照省领导批示要求,加大与税务等部门的后续协调力度,向银保监会发出《关于恳请协调完善地方金融组织税收优惠政策的函》,并及时跟进,积极协调争取支持政策。20.关于获得融资的小额贷款公司较少的问题。整改情况:①加强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监管,提高A类机构经营规范性和含金量,提高其资产质量。结合2021年度分类评级工作情况,推动对A类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范围适度放宽、业务集中度适度放宽等相关支持政策落实。开展2022年度小额贷款公司抽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小额贷款公司“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鄂金发〔2022〕25号),抽取武汉、荆州、荆门、鄂州、黄冈、随州等6地的12家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推动其提高经营水平、规范经营行为、提升资产质量。②开展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工作培训,营造监管氛围、树立正面形象,推动地方金融组织融资工作。2022年12月13日,召开全省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工作视频培训。结合最新监管政策和形势,向各市州负责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工作人员及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解读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的要求和内容、行政许可工作相关内容、信息化系统操作流程等,提升监管人员监管能力,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取得外部融资。下一步将进一步调动地方各级政府及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借助“金融早春行”“金博会”等工作载体,推动银行与地方金融组织对接,支持地方金融组织融资。截至目前,获得银行融资的小贷公司占小贷公司总数的1.35%,比2022年6月提高0.23个百分点。21.关于典当行未获得银行融资支持的问题。整改情况:①通过典当年审推动行业提升,树立行业正面形象。开展典当行年审评级,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经营能力。推动2021年度典当行年审评级工作,结合“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一并开展,向市州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印发《关于全省典当行2021年度年审评级情况的通报》(鄂金发〔2023〕2号)并将年审评级结果通报全省并在门户网站公示,推动典当行规范经营、提高行业形象、帮助A类典当行取得融资。②开展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工作培训,营造监管氛围、推动地方金融组织融资工作。2022年12月13日,召开全省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工作视频培训。结合最新监管政策和形势,向各市州负责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工作人员及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解读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的要求和内容、行政许可工作相关内容、信息化系统操作流程等,提升监管人员监管能力,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促进典当行取得外部融资。③督促行业协会引导典当行规范经营行为、提高盈利能力,加强交流学习,推广优秀经验。④加强银行与典当行对接协调,推动典当行融资。以2022年“一下三民”活动为契机,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向汉口银行、湖北银行、湖北省农商行、众邦银行等4家银行,重点推荐了10余家典当行业务情况及融资需求。目前,典当行与银行正在沟通对接,有望获得授信。下一步将进一步调动地方各级政府及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借助“金融早春行”“金博会”等工作载体,推动银行与地方金融组织对接,支持地方金融组织融资。22.关于湖北天乾资产管理公司业务集中度超过10%问题。整改情况:①2022年8月3日,局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深入天乾资管调研,指导天乾资管成立了重点项目处置专班,研究项目处置重点难点,细化处置方案;2022年9月20日起,对天乾资管开展下半年现场检查,督促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天乾资管及时调整工作重点,积极与项目所在地上海闵行区政府沟通协商,推进上海东方国贸项目加快处置。②督促该公司研究制定客户风险限额管理办法,强化单一客户集中度管控,合理控制单一客户风险敞口总量。2022年10月,天乾资管已起草完成《客户集中度管理办法(草稿)》。23.关于湖北省资产管理公司拨备覆盖率未达要求的问题。整改情况:①2022年11月9日,局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深入湖北资管调研,指导天乾资管成立了重点项目处置专班,研究项目处置重点难点,细化处置方案;2022年9月14日起,对湖北资管开展下半年现场检查,督促加快推进问题整改。2022年11月17日,向湖北资管大股东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印发巡视整改工作提示函,要求其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大股东职责,督促湖北资管认真贯彻落实巡视整改和监管要求,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销号。②2022年9月15日,湖北资管制定印发《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2022年11月4日,制定印发《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管理办法》。2022年底,进行了一般风险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覆盖全部风险项目,拨备覆盖率达到100%。24.关于典当行逾期当金余额占典当余额比例较高的问题。整改情况:①通过典当年审推动行业提升。开展典当行年审评级,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经营能力。推动2021年度典当行年审评级工作,结合“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一并开展,向市州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印发《关于全省典当行2021年度年审评级情况的通报》(鄂金发〔2023〕2号)并将年审评级结果通报全省并在门户网站公示,推动典当行规范经营、提升盈利能力、提高资产质量。②督促行业协会引导典当行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妥善处置逾期业务,回归典当主业,提高展业能力。③完善监管制度,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出台《全省典当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从行政许可、业务规则、监督管理、风险处置、违法责任等方面对典当行的主体资格、行为规范、行政处罚做出详细规定,为强化监管打好制度基础。截至2022年底,全省典当行笔均逾期当金92.1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8.38万元。25.关于融资担保机构平均代偿清收率不足20%,资金回流困难的问题。整改情况:①2022年8月23日,召开全省地方金融组织不良资产处置项目对接会,杨云彦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与6个市县政府签署重点项目纾困和不良资产处置战略合作协议,湖北资管与浙商资管合作设立50亿元纾困基金。省资管公司与十堰政信担保签订了我省首笔不良资产转让协议,帮助十堰政信担保化解不良担保贷款1346万元,为担保机构不良资产处置开辟了新路径。认真摸排地方金融组织不良资产处置需求,向资产管理公司推送5070笔、债权总计136.9亿元的不良资产项目。②2022年10月19日,会同第三方机构到湖北国银担保公司检查调研,指导机构综合运用诉讼、仲裁等方式,加大清收力度。③2022年12月14日,组织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培训,期间聘请专家就不良资产处置、追偿等工作进行辅导授课,提高机构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④先后指导黄石担保集团化解不良担保贷款15.5亿元,武穴中小担保化解不良担保贷款3.3亿元,天门兴天担保化解不良担保贷款3.18亿元,荆门担保减少注册资本3.85亿元。截至2022年末,代偿余额109.2亿元,同比减少29.2亿元,降低 21%。当期代偿率为1.1%,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⑤正在配合省财政厅制订《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呆帐核销办法》。26.关于局上市指导中心党支部《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及风险点自查报告》中出现不准确描述的问题。整改情况:①2022年10月8日,召开支委会,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问题整改小组,支部书记任组长,支委委员为小组成员,制定整改措施和落实计划。②重新学习传达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2022年10月10日上午,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当前全省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的通知;2022年10月13日上午,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时代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纲领-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等文件。③2022年10月17日下午,开展“贯彻落实局党组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一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教育”的主题党日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并邀请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人事处处长阙成亮同志进行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辅导。(27)关于局党组未按实践活动要求及时全面分析研判,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问题。整改情况:局党组加大实践活动“三张清单”盘点、分析、研究力度,落实问题收集、梳理、研判、督办、反馈工作机制,用好用足政策措施,制定资源服务平台下沉工作方案,积极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和方法,分类施策,推动问题解决。实践活动期间,向实践活动第三巡回指导组专题汇报工作3次,接受现场督导调研1次。2022年9月30日、10月25日、11月24日、12月23日,局党组书记、局长段银弟4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实践活动“三张清单”;11月16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严宓主持召开局实践活动工作专班会议,研究推进问题清单解决。在2022年8月已收集梳理的28个问题清单基础上,新增收集梳理问题清单2个,研究制定相应任务清单、效果清单。截至2022年12月23日,实践活动中梳理研究的30个“三张清单”已全部完成,提炼“小而美”故事10个。三、下一步工作打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推动全局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持续强化政治自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着力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切实把党的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中,聚焦主责主业,紧盯关键环节,强化风险防控,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教育党员干部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践行“两个确定”,做到“两个维护”,奋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持续坚持问题导向,纵深推进整改落实。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视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三)持续砥砺责任担当,不断深化成果运用。始终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自觉把巡视整改工作与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有机结合,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委十二届一次、二次全会及三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有机结合,与高效落实党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有机结合,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使巡视整改成效成为推进各项工作新提升的强大动力,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建设全国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金融力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7—87737086。中共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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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29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以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为主要内容的营造“三个环境”专项巡视。2022年11月4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把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一)积极履职尽责,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严肃对待、深刻反思。局党组书记段银弟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负好总责,对整改事项和重要问题亲自研究决策、周密部署推进、积极协调督办。其他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逐项检查验收。各支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对号入座,不讲条件、不搞变通,积极支持配合,主动沟通协调,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位。

(二)强化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整改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认真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细化梳理,逐条逐项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实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建立健全整改工作台账,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对能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一时不能解决的稳步推进、抓紧整改、深入整改,确保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健全整改机制,确保整改质效。建立督办机制,按周倒排进度,按周督办,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计划推进。局党组召开2次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整改;班子成员先后2次召开分管部门整改任务专题推进会;整改工作专班3次召开督办会;机关纪委3次印发工作提示;省纪委第六监督检查室和驻省政府机关纪检组多次指导巡视整改工作。建立汇报制度,各支部每周条目式报告、每月书面汇报整改推进情况,对整改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销号制度,整改工作专班和机关纪委采取听汇报、查数据、看台账等方式,对整改问题逐一检查验收、逐一销号管理。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深化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落实整改要求,紧盯工作重点,强化担当作为,推动责任落实,凝心聚力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各项任务,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1.关于局党组对机关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压得不够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整理系列讲话资料。机关党委系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印发各党支部,并要求深入开展学习研讨。②召开专题会议。各支部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党员干部传达学习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十二届省委首轮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问题清单,结合支部工作实际,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③加强理论学习。办公室、金融二处、人事处、信息中心4个党支部分别重新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6月28日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组织党员干部研讨交流,谈认识、谈感悟、谈体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升认识,切实做到“有主题、有主讲、有讨论、有收获”。

2.关于推动金融服务支持先行区建设,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等方面不够系统、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一是协调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召开季度全省金融形势分析会,谋划工作,冲刺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督促各银行、非银机构、市州金融局(办)落实《关于做好四季度信贷投放工作的通知》。提请以省政府名义组织召开省重点金融机构座谈会,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和邵省长重要讲话要求,会同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等抓好落实。2022年,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及经济下行压力冲击,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74062亿元,比年初增加7024亿元。二是推进政银企加强对接。组织赴宜昌、黄冈、鄂州、武汉、咸宁、十堰、随州、荆州开展金融助力工业高质量发展、金融稳保等早春行活动,各地跟进组织政银企对接活动,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制造业支持力度。全省政银企对接活动累计推动各市州银行机构与8.5万家企业和项目签订金融支持协议。

②推进金融改革不断深化。积极落实省发改委武汉都市圈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相关要求。一是配合湖北证监局及时跟进区域性股权市场改革和创新试点工作进展情况。2022年10月26日,证监会、湖北证监局、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召开了视频会议,具体研究讨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方案修改意见。目前,武交中心积极争取中国证监会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资格,已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对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建议方案进行最后的修改完善,并由宏泰集团报送我局,拟请省政府正式向中国证监会报文,争取及早获批创新试点资格,以期尽早争创一流区域性股权市场。二是与人行武汉分行沟通了解武汉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申报进展及改革试点2023年度重点任务。人行武汉分行回复,目前武汉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已上报等待审批中,人民银行总行表示如果下一批试点,总行将积极支持武汉市数字人民币试点诉求。三是根据省发改委武汉都市圈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积极联系湖北银保监局了解银保监局报送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设立理财子公司、金融科技子公司及开展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试点两项资本要素改革事项进展情况。目前,湖北银保监局与银保监会保持密切沟通,将根据银保监会的试点名单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积极推进。

③2022年9月2日,报请省政府同意,以省金融领导小组名义印发防控金融风险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党政班子落实好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党政同责,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全面落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④制定《2023年湖北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要点》,要求健全制度体系,形成工作合力,推进省级层面建立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重大金融风险处置工作机制;压实市州党委政府责任,行业部门主监管责任、司法主办责任,统筹推进防控金融风险和稳定发展工作

3.关于在发展科技金融、推动武汉争创全国一流的科创金融中心方面谋划还不够深、措施还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推动武汉市积极争取申报新一轮国家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①2022年10月10日,以省政府名义组织召开研究武汉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申建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武汉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申建工作。②会同人行武汉分行,指导武汉市及东湖高新区做好申报准备工作,编制《武汉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行性报告》),于2022年10月15日报省政府,经省政府审定后报送中国人民银行。③2022年10月28日下午,会同人行武汉分行组织了武汉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可行性评审会,邀请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和五位评审专家线上参加了评审,武汉市金融局、武汉市科技局、东湖高新区金融局等单位线下参加了会议。会上,五位评审专家对《可行性报告》做出了高度评价,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法律处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我局商人行武汉分行指导武汉市政府制定了《武汉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报经人总行研究局初步审核同意后,征求金融监管部门和相关省直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拟报送省政府审定后,以省政府名义报国务院。

4.关于部分银行没有实质性的风险分担项目落地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2年,湖北银保监局已将新型政银担合作情况纳入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定期通报银行开展新型政银担情况。②2022年10月,督促省再担保集团梳理银担合作情况,明确责任人、制定计划表,加大对接力度,督促已纳入合作范畴却无业务落地银行尽快出台适配产品。③截至目前,27家合作银行都有实质性项目落地。

5.关于部分县(区)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的银行机构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2年5月,会同湖北银保监局约谈新型政银担业务滞后的相关银行机构负责人。②2022年12月,举办2022年全省融资担保监管及业务培训会,邀请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人行武汉分行相关负责同志授课,指导融资担保机构加强银担合作。③2023年1月,结合融资担保公司现场检查,对20家融资担保机构逐一下达整改清单,督促指导融资担保机构特别是县级机构加强公司治理,提高风控水平,积极争取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合作。

6.关于随州市、枝江市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定位不明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2年10月14日,向随州、宜昌地方金融工作局下发了工作提示函,督促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②2022年11月3日,宜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报送了《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完善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相关机制的回复》。③2022年11月3日,随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报送了《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完善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相关机制的函落实情况的报告》。④截至目前,涉及随州、枝江相关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枝江市已经被确定为公益类机构,利润指标考核已经取消。随州市国资委对随州中小担保实行差异化考核,取消考核利润指标,重点考核新增担保业务、放大倍数等指标,并建立“四补”机制,注入资本金3.46亿元。

7.关于孝感市对担保机构代偿损失“零容忍”,造成机构拓展业务缺乏积极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2年10月14日,向孝感市金融工作局下发了工作提示函,督促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②2022年11月15日,孝感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报送了《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完善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相关机制的回复函》。③截至目前,孝感市先后出台了《孝感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孝金组发〔2021〕3号)、《关于做大做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小微企业“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孝感政办发〔2021〕24号)等文件,加大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政策支持力度。

8.关于大冶市未建立“四补”机制,孝感市孝南区、远安县相关政策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2年10月14日,向宜昌市、黄石市、孝感市金融工作局下发了工作提示函,督促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②2022年11月3日,宜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报送了《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完善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相关机制的回复》及佐证材料;2022年11月4日,黄石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报送了《关于大冶市政府性融资担保相关工作机制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及佐证材料;2022年11月15日,孝感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报送了《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完善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相关机制的回复函》及佐证材料。③2022年6-12月,结合现场检查和涉企发展环境专题调研督办,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四补”机制。④会同省金融生态办,将各地“四补”等相关机制落实情况纳入金融信用县市考核,加强统计、通报力度,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增强各地落实相关机制内生动力。⑤截至目前,大冶市已经建立针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建立资本金补充、代偿补偿、保费补贴、业务奖补等“四补”机制。远安县对远安弘信担保的“四补”资金524万元。孝感市孝南区对孝感市嘉元担保的“四补”资金36万元。

9.关于武汉市在企业上市工作中发挥“龙头”引领作用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高位推进武汉市企业上市工作。报请省政府2022年11月3日召开了全省金融发展工作推进会,对武汉市企业上市工作进行了督办。王忠林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武汉市加大企业上市工作力度。武汉市政府主要领导参会并发言,分析了上市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步工作打算。②压实武汉属地责任。2022年9月23日,省政府邵新宇副省长主持召开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专题会议,召集包括武汉市在内的有关地方政府分管领导及金融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研究部署加快重点企业上市相关工作,制定重点拟上市企业任务清单,进一步压实武汉市8家在会在审企业包保责任。③加大对武汉市企业上市工作督办力度。2022年10月21日,局主要领导带队赴武汉市召开了推进武汉市企业上市工作督办会,湖北证监局分管负责同志、武汉市政府相关负责同志、武汉市金融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及16家重点拟上市企业参加会议,推动武汉市实施“上市攻坚大战70天”行动④加大与中国证监会、沪深北交易所沟通对接力度,争取对武汉市企业上市工作的支持。截至2022年底,武汉市全年新增上市公司和过会过审企业8家,其中联特科技、信科移动、恒立钻具、长盈通、亿咖通5家发行上市,3家过会过审,还有6家在会在审,29家在辅。

10.关于部分市州上市公司长期数量少、尚未破零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争取省政府重视推进。省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专题会议,召集有关省直部门和武汉、宜昌、荆州、恩施、随州等市州政府分管领导,研究加快重点企业上市相关工作,制定《全省重点拟上市企业任务清单》,压实有关部门和市州工作责任。省政府分管领导先后与上交所、北交所召开视频会,座谈交流。②加大走访调研和工作调度力度。2022年8-12月,省局先后召开努力实现全省企业上市年度目标任务工作推动会全省“专精特新”企业北交所上市视频会。局领导分别带队赴荆州、黄石和天门等地走访服务上市后备企业,就加快企业上市工作开展实地调研,现场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③积极争取证监会和交易所支持。局主要领导带队拜访深交所,并与深交所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2022年8月以来,多次给中国证监会、沪深北交易所去函请求支持。④加大工作督办力度。按照季通报工作安排,2022年9月对市州资本市场建设第三季度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发各市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金融局(办)。从2022年10月开始,对重点拟上市企业进展情况向省政府实行周报工作机制,加强调度督办,及时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2022年,黄冈新增上市企业1家(伟立控股),过会过审企业1家(宏源药业)。咸宁新增过会过审企业1家;新增报审企业1家(平安电工),已完成首轮问询反馈。恩施鄂旅股份已完成发审委两轮问询答复。

11.关于在帮助企业规划上市路径、申报节奏等方面把握不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撤材料企业进行分析研判,拟定下一步指导方案,并会同相关市州、企业及中介机构摸清了解具体情况,研究制定再次申报计划。武汉蓝电已于2022年9月申报北交所,2022年12月已提交上市委首轮问询回复;金东方、犇星新材已重新报辅导。其他企业将根据业绩回升、行业政策、内控规范等情况,择机申报。2022年8月至当年,全省新增上市和过会过审企业14家,占全年新增上市和过会过审企业一半以上;新增报审企业7家,占在会在审企业16家的44%;新增报辅企业17家,占在辅企业54家的31%。

12.关于未能全面及时跟踪了解后备企业与中介机构合作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健全中介机构跟踪督导机制,持续跟踪在会在审企业进展情况和中介机构服务情况动态,推动问题尽快解决。2022年8月,组织天门市金融办、天瑞电子董事长以及服务天瑞电子的相关中介机构,召开整改及继续推进上市协调会,拟定申报工作计划;2022年9月,局领导带队赴天瑞电子公司现场调研,并会同天门市政府、天门市金融办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并督促中介机构积极履责,加强服务,中介机构对天瑞电子的财务、法律等各方面进行了规范,出具了两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公司拟于2023报辅导验收并申报北交所。

13.关于境内上市公司及后备力量相关指标落后于安徽省或湖南省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强化制度保障。会同省财政厅修订企业上市奖励办法,将北交所上市企业纳入奖励范畴,并将奖励额度从过去最高4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②加强调度督办。在年初将企业上市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考核范围的基础上,按季度对全省资本市场建设情况进行通报,加大对各地各部门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情况督办力度。建立重点拟上市企业清单和工作台账,定期向省政府报送上市进展情况。③加强调研走访服务。局领导带队深入武汉、宜昌、荆州、荆门、黄冈、天门等地调研走访航特装备、赤诚生物等20余家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现场回应企业诉求,对企业上市反映的财务、法务、内控等问题实地指导督办。④建立与证监会、沪深北交易所常态化汇报沟通机制。采取视频沟通、实地拜访、致函感谢等方式,加快我省在会在审企业发审进程。⑤做优做实上市后备资源库,实施上市后备企业培育“楚天种子”行动,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上市后备企业培育体系,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优质上市后备资源摸底排查,共确定省级“金种子”超过450家、“银种子”企业超过600家。⑥加大资本市场培训力度。年举办湖北企业利用香港融资平台对接交流会、全省“专精特新”企业投融资培训、债券业务专题培训、东湖科技创新峰会暨资本助力服务科技TMT行业论坛10余场上市培训和投融资对接活动,有效激发企业上市动力。⑦优化企业上市服务,落实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制度,协调帮助科迪智能、武汉有机、禾元生物等一批重点企业解决历史沿革、合规证明等影响企业上市进程的难点问题。⑧抢抓北交所高质量扩容机遇。印发推进我省企业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工作和加快推进我省“专精特新”企业新三板挂牌培育工作的通知,梳理全省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名单,督促未上市专精特新企业制定上市计划,加快登陆资本市场步伐。2022年,全省新增上市和过会过审企业21家,其中12家已上市,9家过会过审。另有16家企业在会在审,54家企业在辅。全省境内外上市公司总数165家,其中境内138家,排名上升至中部第二;百亿市值上市公司37家,比湖南多2家,排中部第二。我省IPO申报企业24家,比湖南多5家,与安徽的差距从8月份的19家缩小到14家;百亿市值上市公司数与安徽的差距从8月份的9家缩小到3家。

14.关于局上市工作指导中心从事企业上市的专业人员匮乏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2年10月8日召开专项会议,成立专项工作问题整改小组,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干部为小组成员,制定整改措施,完善业务学习制度,鼓励干部职工参加证券从业和会计师等资格考试。②落实业务学习制度。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学习,研讨重大专题和典型案例,如资本市场发展历程、核准制和注册制的区别、交易所各板块定位等。学习时间,除外出开会、生病请假和其他极特殊情况外,全员必须参加。③加大干部专业学习和自我培养力度,建立阅览室,购置了《货币金融学》《资本论》《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重点法条导读》等一批金融、证券、法律专业书籍,供干部职工日常自学。④向局党组汇报,积极争取省委组织部和编办的支持,改善中心人员结构。

15.关于部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建筑类小微企业担保费率突破1%上限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2年10月12日、13日,分别在局官网和湖北省融资担保业协会微信公众号发布《国家和我省关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助企纾困及减费让利法规文件摘要汇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机构强化对融资担保政府性、政策性、准公共性认识,坚持保本微利经营理念,严格执行各项减费让利政策,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②2022年6至11月,会同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13个市县的20家融资担保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十堰、宜昌、黄冈等7家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多收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孝感政和、平安普惠等7家机构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了抽查,督促机构严格落实涉企收费政策,同时向受检机构下发了问题整改通知书,向当地金融监管部门下发了工作提示函,督促抓好问题整改。③2022年12月,完成了融资担保监管信息系统优化升级,在系统内增加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三农”等市场主体担保费率高于1%和收取保证金预警功能,对违规多收费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④2022年4月、7月、10月,2023年1月先后4次下发全省新型政银担合作业务情况通报,督促各地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政府性担保公司“四补”机制,加快推广新型政银担合作,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的融资增信力度。

16.关于“鄂融通”平台归集数据不够完备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7月,启动“鄂融通”二期建设,从提高信用数据归集共享深度和广度、省市平台融合深度、扩大平台行业覆盖率、与金融机构系统直连试点工作等四个方面持续推进平台深化应用。“鄂融通”作为湖北省省级节点全面承接“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具体工作,已实现与国家平台的对接。经与省市场监管局、人行武汉分行、武汉海关等部门沟通衔接,目前平台新增企业增信功能实现财务信息归集共享;通过与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已实现企业抵质押信息、海关进出口信息等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共享。

17.关于“鄂融通”平台上线产品不够丰富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积极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开展合作,丰富线上贷款产品、担保产品、绿色金融产品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产品。目前平台已上线银行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线上信用快贷产品32款、担保专区产品16款、绿色金融产品10款。②加强与供应链金融平台进行合作上线产业链供应链金融产品。目前产业链供应链产品9款、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产品29款。

18.关于地方政府对地方金融组织支持政策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2年5月16日,向省金融生态办去函,建议对金融信用市县考核中相关融资担保指标进行调整,增加了“四补”机制相关权重分数。②2022年10月3日,省金融生态办领导小组正式发文,将各地“四补”等相关机制落实情况纳入金融信用县市考核,分值为3分,有效增强各地落实相关机制内生动力。③2022年6月10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管一处会同省财政厅金融处对荆门市、随州市开展普惠金融调研,其中“四补”为重要内容。④2022年6月,启动2022年度全省融资担保机构现场检查,将“四补”作为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检查重要内容。⑤截至2022年底,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全部建立了“四补”机制,2022年共落实“四补”资金11亿元。⑥收集整理全省各级政府对地方金融组织出台的扶持政策,学习外省份支持地方金融组织发展相关经验,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全省基层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现状调研报告》,提出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推动当地政府结合实际出台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相关支持政策,并于2022年12月30日在省政府办公厅《决策调研》上发表,邵新宇副省长签批“报告有质量。所提建议应在今后工作中逐步落实。”⑦对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地方资产管理、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5类地方金融组织开展了税收情况专项调研,共同梳理地方金融组织税收现状、存在问题和政策建议,形成《全省地方金融组织税收调研报告》,2022年9月13日以《金融专报》形式上报并由常务副省长董卫民签批“请省税务局阅研并提出解决办法”,并于10月18日及时与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沟通相关政策及措施。⑧2023年1月9日,印发《关于全省典当行2021年度年审评级情况的通报》(鄂金发〔2023〕2号),要求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推动当地结合实际推动地方政府出台财政、税收等方面支持典当行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19.关于7类地方金融组织税收负担较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2年9月16日,向省税务局发出《关于商请支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函》,商请将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纳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接续政策措施》范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省税务局已向国家税务总局请示。2022年9月13日,收集整理涉及地方金融组织的税收政策、税收现状以及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形成《全省地方金融组织税收调研报告》,以金融专报形式报省政府,并得到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2022年10月27日,按照省领导批示要求,加大与税务等部门的后续协调力度,向银保监会发出《关于恳请协调完善地方金融组织税收优惠政策的函》,并及时跟进,积极协调争取支持政策

20.关于获得融资的小额贷款公司较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加强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监管,提高A类机构经营规范性和含金量,提高其资产质量。结合2021年度分类评级工作情况,推动对A类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范围适度放宽、业务集中度适度放宽等相关支持政策落实。开展2022年度小额贷款公司抽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小额贷款公司“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鄂金发〔2022〕25号),抽取武汉、荆州、荆门、鄂州、黄冈、随州等6地的12家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推动其提高经营水平、规范经营行为、提升资产质量。②开展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工作培训,营造监管氛围、树立正面形象,推动地方金融组织融资工作。2022年12月13日,召开全省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工作视频培训。结合最新监管政策和形势,向各市州负责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工作人员及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解读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的要求和内容、行政许可工作相关内容、信息化系统操作流程等,提升监管人员监管能力,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取得外部融资。下一步将进一步调动地方各级政府及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借助“金融早春行”“金博会”等工作载体,推动银行与地方金融组织对接,支持地方金融组织融资。截至目前,获得银行融资的小贷公司占小贷公司总数的1.35%,比2022年6月提高0.23个百分点。

21.关于典当行未获得银行融资支持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通过典当年审推动行业提升,树立行业正面形象。开展典当行年审评级,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经营能力。推动2021年度典当行年审评级工作,结合“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一并开展,向市州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印发《关于全省典当行2021年度年审评级情况的通报》(鄂金发〔2023〕2号)并将年审评级结果通报全省并在门户网站公示,推动典当行规范经营、提高行业形象、帮助A类典当行取得融资。②开展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工作培训,营造监管氛围、推动地方金融组织融资工作。2022年12月13日,召开全省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工作视频培训。结合最新监管政策和形势,向各市州负责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工作人员及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解读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的要求和内容、行政许可工作相关内容、信息化系统操作流程等,提升监管人员监管能力,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促进典当行取得外部融资。③督促行业协会引导典当行规范经营行为、提高盈利能力,加强交流学习,推广优秀经验。④加强银行与典当行对接协调,推动典当行融资。以2022年“一下三民”活动为契机,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向汉口银行、湖北银行、湖北省农商行、众邦银行等4家银行,重点推荐了10余家典当行业务情况及融资需求。目前,典当行与银行正在沟通对接,有望获得授信。下一步将进一步调动地方各级政府及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借助“金融早春行”“金博会”等工作载体,推动银行与地方金融组织对接,支持地方金融组织融资。

22.关于湖北天乾资产管理公司业务集中度超过10%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2年8月3日,局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深入天乾资管调研,指导天乾资管成立了重点项目处置专班,研究项目处置重点难点,细化处置方案;2022年9月20日起,对天乾资管开展下半年现场检查,督促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天乾资管及时调整工作重点,积极与项目所在地上海闵行区政府沟通协商,推进上海东方国贸项目加快处置。②督促该公司研究制定客户风险限额管理办法,强化单一客户集中度管控,合理控制单一客户风险敞口总量。2022年10月,天乾资管已起草完成《客户集中度管理办法(草稿)》。

23.关于湖北省资产管理公司拨备覆盖率未达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2年11月9日,局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深入湖北资管调研,指导天乾资管成立了重点项目处置专班,研究项目处置重点难点,细化处置方案;2022年9月14日起,对湖北资管开展下半年现场检查,督促加快推进问题整改。2022年11月17日,向湖北资管大股东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印发巡视整改工作提示函,要求其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大股东职责,督促湖北资管认真贯彻落实巡视整改和监管要求,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销号。②2022年9月15日,湖北资管制定印发《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2022年11月4日,制定印发《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管理办法》。2022年底,进行了一般风险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覆盖全部风险项目,拨备覆盖率达到100%。

24.关于典当行逾期当金余额占典当余额比例较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通过典当年审推动行业提升。开展典当行年审评级,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经营能力。推动2021年度典当行年审评级工作,结合“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一并开展,向市州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印发《关于全省典当行2021年度年审评级情况的通报》(鄂金发〔2023〕2号)并将年审评级结果通报全省并在门户网站公示,推动典当行规范经营、提升盈利能力、提高资产质量。②督促行业协会引导典当行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妥善处置逾期业务,回归典当主业,提高展业能力。③完善监管制度,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出台《全省典当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从行政许可、业务规则、监督管理、风险处置、违法责任等方面对典当行的主体资格、行为规范、行政处罚做出详细规定,为强化监管打好制度基础。截至2022年底,全省典当行笔均逾期当金92.1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8.38万元

25.关于融资担保机构平均代偿清收率不足20%,资金回流困难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2年8月23日,召开全省地方金融组织不良资产处置项目对接会,杨云彦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与6个市县政府签署重点项目纾困和不良资产处置战略合作协议,湖北资管与浙商资管合作设立50亿元纾困基金。省资管公司与十堰政信担保签订了我省首笔不良资产转让协议,帮助十堰政信担保化解不良担保贷款1346万元,为担保机构不良资产处置开辟了新路径。认真摸排地方金融组织不良资产处置需求,向资产管理公司推送5070笔、债权总计136.9亿元的不良资产项目。②2022年10月19日,会同第三方机构到湖北国银担保公司检查调研,指导机构综合运用诉讼、仲裁等方式,加大清收力度。③2022年12月14日,组织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培训,期间聘请专家就不良资产处置、追偿等工作进行辅导授课,提高机构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④先后指导黄石担保集团化解不良担保贷款15.5亿元,武穴中小担保化解不良担保贷款3.3亿元,天门兴天担保化解不良担保贷款3.18亿元,荆门担保减少注册资本3.85亿元。截至2022年末,代偿余额109.2亿元,同比减少29.2亿元,降低 21%。当期代偿率为1.1%,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⑤正在配合省财政厅制订《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呆帐核销办法》。

26.关于局上市指导中心党支部《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及风险点自查报告》中出现不准确描述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2年10月8日,召开支委会,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问题整改小组,支部书记任组长,支委委员为小组成员,制定整改措施和落实计划。②重新学习传达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2022年10月10日上午,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当前全省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的通知;2022年10月13日上午,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时代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纲领-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等文件。③2022年10月17日下午,开展“贯彻落实局党组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一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教育”的主题党日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并邀请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人事处处长阙成亮同志进行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辅导。

27)关于局党组未按实践活动要求及时全面分析研判,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加大实践活动“三张清单”盘点、分析、研究力度,落实问题收集、梳理、研判、督办、反馈工作机制,用好用足政策措施,制定资源服务平台下沉工作方案,积极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和方法,分类施策,推动问题解决。实践活动期间,向实践活动第三巡回指导组专题汇报工作3次,接受现场督导调研1次。2022年9月30日、10月25日、11月24日、12月23日,局党组书记、局长段银弟4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实践活动“三张清单”;11月16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严宓主持召开局实践活动工作专班会议,研究推进问题清单解决。在2022年8月已收集梳理的28个问题清单基础上,新增收集梳理问题清单2个,研究制定相应任务清单、效果清单。截至2022年12月23日,实践活动中梳理研究的30个“三张清单”已全部完成,提炼“小而美”故事10个。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推动全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强化政治自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着力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切实把党的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中,聚焦主责主业,紧盯关键环节,强化风险防控,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教育党员干部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践行“两个确定”,做到“两个维护”,奋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持续坚持问题导向,纵深推进整改落实。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视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三)持续砥砺责任担当,不断深化成果运用。始终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自觉把巡视整改工作与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有机结合,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委十二届一次、二次全会及三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有机结合,与高效落实党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有机结合,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使巡视整改成效成为推进各项工作新提升的强大动力,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建设全国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金融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787737086。

中共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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