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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137号提案会办的意见
栏目:湖北乡村振兴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11-21 加入收藏
湖北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230137号案    由:突破性推进湖北全面乡村振兴的对策建议 分    类:经济建设-三农工作 主 题 词:提案件人: 省九三(共1名) 办理单位:主办:中共湖北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   会办:省乡村振兴局,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工商业联合会内    容: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五年来,中共湖北省委连续发布5个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具体部署,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个五年规划(2018-2022)顺利收官。同时,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由于“三农”问题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我省乡村发展仍存在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与问题,包括乡村产业竞争力不强、农村劳动力及专业人才短缺、制约农村发展的资金瓶颈尚未破除、农民主体作用发挥不够等。为此,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聚焦重点,从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上突破      (一)从产业融合发展上突破      围绕稻米、生猪等10大重点农业产业链,推进农业强省建设。      一是培育产业融合发展的主角。推进我省农村产业融合的当务之急,是培育农业新型农民,即产业融合的主角。要面向产业融合发展要求,培养覆盖产业链条各环节,具备生产、管理、营销等多方面能力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二是打造产业融合发展的融合剂。推进产业融合发展的关键在于培育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各类农村中介组织,由他们来发挥融合剂的作用、承担融合发展的任务。      三是拉长第二产业链条。农产品加工业一头连着一产、一头接着三产。湖北农业不强,关键就在于农产品加工业不大不强。农产品的资源优势要变成商品优势,就必须加速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四是推动农村第三产业多元化发展。创新流通方式,推动电商和实体流通相结合,支持发展直销、配送、电子商务等农产品流通业态。要发挥我省农村自然风光优美、地域文化丰富的优势,依托青山绿水、田园风光、森林草地等资源,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森林旅游,发展农家乐、户外游等新型业态,通过提升农业的生态价值、休闲价值和文化价值,把农村服务业打造成农民持续增收的新路径。      (二)从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上突破      一是以产业融合创新为纽带, 提高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力。武汉、襄阳、宜昌等区域性中心城市对乡村辐射带动作用较强,应充分利用其区位优势和交通连接,以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为纽带,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十四五”期间湖北亟需进一步壮大区域性中心城市经济发展总量,重视区域性中心城市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县域协调、产业协调以及与资源环境协调关系,以区域性中心城市经济协调发展引领湖北城乡融合发展。      二是以县域经济发展为重点,提升小城市周边整体发展能力。小县城及城镇周边城乡要素流动频繁,产业发展相互支撑,工业和农业互促效应明显,是城乡联系的重要纽带。应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以县域经济发展为重点,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小城市周边整体发展能力。      三是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突破口, 释放偏远农村地区发展活力。我省一些偏远农村地区土地资源丰富,应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依托市场化手段,释放农村地区发展活力,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效能。      (三)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上突破      当前我省很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集体经济组织自身的经营水平、收入水平普遍较低,集体经济组织发育不足已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阻碍,必须以集体经济组织的重构和集体经济的复兴带动整个乡村振兴。      应加强对村级的财政投入力度,推进以财政投入注入撬动集体经济活化的新机制。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调动农民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要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登记、交易、监督等各项管理制度,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集体资产、合理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开发模式。      二、聚集资源,从激活要素上突破      推进乡村五大振兴,必须聚集资源,促进更多要素参与到乡村振兴的过程中。      一是从财政支农体制上突破。健全乡村振兴财政投入优先保障和稳定增长机制,充分发挥预算内投资示范带动作用,切实将“三农”领域作为政府预算内投资重点,加大对民营企业、社会资本的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要创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充分利用企业债券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      二是从金融改革上突破,打破信贷瓶颈。涉农金融机构要加强“三农”信贷的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大对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小企业的小微普惠金融服务。完善涉农主体的融资增信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和风险分担机制,支持和推动农业信贷担保机构降低担保门槛、扩大担保覆盖面,打破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农业经营主体信贷可获得性差的困局。      三是从用地政策上突破,强化用地保障。完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用地政策,规范设施用地管理。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撬动社会资金,消除制约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的体制障碍。      四是从吸引人才上突破,引育乡村人才。建立高素质农民教育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骨干、现代青年农场主、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农业职业经理人等高素质农民,大力培养乡村工匠。要引导城市人才下乡,尤其重视鼓励农民工与农村大学生返乡创新创业,将新的生产经营方式引入农村。      三、聚合力量,从激活主体上突破      一是加快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工商资本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带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稀缺资源向农业领域流动配置,不仅优化农村资源要素结构,而且导入更加先进的建设和管理理念,是乡村生态建设、文化传承、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因此,要加快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工商资本下乡带农发展,形成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格局。      二是开放乡村资源,聚合社会力量。乡村有许多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森林湖泊、田园山水等资源,湖北要大胆先行先试,在完善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的基础上,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释放资源把资源变资本,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乡村。要鼓励依法利用闲置住宅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三是激活农民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为农民而兴、为农民而建的价值取向。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要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农民根本利益,坚持让农民参与到乡村振兴进程中,切实享受乡村振兴成果,从乡村振兴中受益,形成共建共享的乡村振兴局面。    办    法:省委农办:    现将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137号提案提出的《突破性推进湖北全面乡村振兴的对策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一、以防止返贫为底线,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深刻领会把握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部署新要求,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摆在重要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坚决防止出现整村整乡返贫现象。一是全力落实监测帮扶机制。健全完善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将监测户监测范围由6900元调整为7600元。推行政策明白纸和“一码通”,用好“个人申报、干部走访、部门筛查预警”三个渠道,推广运用监测户零资料申报方式,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紧盯人均纯收入低于8000元的脱贫人口和人均纯收入下降的脱贫人口“两类群体”,建立一户一档台账,加强跟踪监测,实施一户一策帮扶,实行销号管理。分层分类举办全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动态管理工作培训班,推动工作精准落实。截至4月底,我省监测对象共8.61万户、25.65万人,经过帮扶,6.26万户、18.35万人已消除风险,占比71.51%。二是全力抓好易迁后续扶持。紧盯易迁集中安置点,持续加大产业培育力度,实施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完善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快推动搬迁群众社会融入,推进大型安置区与所在城镇一体化建设发展,增强迁入地辐射力影响力,多渠道解决搬迁群众新增住房、就业增收和公共服务等现实问题,确保搬迁群众安身、安业、安心。截止4月底,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外出务工脱贫人口30.7万人,务工人数环比增加0.3万人。三是全力加大重点县帮扶支持。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组织省内经济强市县、省直单位定点帮扶37个脱贫县,争取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推动脱贫县加快发展。督促43个区域协作帮扶地区和37家牵头省直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签订帮扶责任书。召开“万企兴万村”行动现场交流会,29家企业被认定为实验项目并获得授牌,20个行动项目进行了现场签约,投资金额达76.9亿元。持续推进消费帮扶,积极推介更多企业和产品入驻“832”平台,成交额4.04亿元。一季度,争取17家中央单位投入帮扶资金1.66亿元,帮助引进资金1.41亿元。四是全力开展联村驻村帮扶。加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和管理,强化派出单位联村帮扶,全省选派驻村第一书记1.77万人、驻村工作队1.2万支、驻村干部4.26万人,总数全国第二。今年,我们将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有序开展驻村工作队轮换,坚持选优派强,因村派人,科学组队,开展全员轮训,提升驻村能力,强化激励保障,持续发挥驻村帮扶作用。    二、以强县工程为抓手,着力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深入实施强县工程,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和以县域为单元的城乡统筹发展,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加快缩小城乡差距。一是加快推动县域发展。坚持用发展的手段巩固脱贫成果,做大做强县域经济,因地制宜发展比较优势明显、带动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县域富民产业,以产业发展带动城乡融合发展,提升县域带动发展的承载力和辐射力,促进农民进城就业创业。二是着力培育提升产业。持续加大产业政策支持力度,确保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发展产业比例不低于60%,产业扶持资金中用于发展主导产业比例不低于60%。打造“人无我有”特色产业品牌,做好“接二连三”文章,发展农文旅多种业态,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强化联农带农,落实带动增收效果挂钩机制,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深度合作,实现利益融合,让农民分享收益、得到实惠、学到本领。三是积极扩大稳岗就业。完善县乡村三级就业服务体系,持续提高脱贫人口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大力推进乡村工匠培育,打造劳务品牌,提升就业质量。加大就业帮扶车间扶持力度,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规范岗位管理,发挥托底保障作用。截止4月底,外出务工脱贫人口达212.1万人,实现年度目标的101.8%。四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全省遴选部分县,每个县选取若干经济薄弱的脱贫村,开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管好用好确权到村的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和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确保持续发挥效益。加强村集体经济项目储备,开展衔接资金支持经济薄弱村发展试点。支持能人回乡,成立乡村合作公司、领办农民合作社,提升村集体带动发展能力。    三、以共同缔造为引领,加快推进和美乡村建设。    坚持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一是加快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落实《湖北省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明确17项具体任务,6453个行政村完成村庄规划编制。持续加强衔接资金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规划,开展“十百千万”乡村建设示范创建。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持续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整体推进农村改厕提质,协同推进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处理,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是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坚持共同缔造引领,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开展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大力推广积分制、清单制试点经验,探索“党建+网格化+数字化”治理方式。三是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强化村规民约,扎实开展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锚定建设农业强省目标,以流域综合治理为核心,以强县工程为抓手,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和方法,持续把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的帮扶政策衔接好、措施落到位,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全面乡村振兴见实效。            湖北省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28日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湖北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20230137

案    由:

突破性推进湖北全面乡村振兴的对策建议

分    类:

经济建设-三农工作

主 题 词:

提案件人:

省九三(共1名)

办理单位:

主办:中共湖北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
   会办:省乡村振兴局,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工商业联合会

内    容: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五年来,中共湖北省委连续发布5个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具体部署,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个五年规划(2018-2022)顺利收官。同时,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由于“三农”问题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我省乡村发展仍存在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与问题,包括乡村产业竞争力不强、农村劳动力及专业人才短缺、制约农村发展的资金瓶颈尚未破除、农民主体作用发挥不够等。为此,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聚焦重点,从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上突破
      (一)从产业融合发展上突破
      围绕稻米、生猪等10大重点农业产业链,推进农业强省建设。
      一是培育产业融合发展的主角。推进我省农村产业融合的当务之急,是培育农业新型农民,即产业融合的主角。要面向产业融合发展要求,培养覆盖产业链条各环节,具备生产、管理、营销等多方面能力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二是打造产业融合发展的融合剂。推进产业融合发展的关键在于培育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各类农村中介组织,由他们来发挥融合剂的作用、承担融合发展的任务。
      三是拉长第二产业链条。农产品加工业一头连着一产、一头接着三产。湖北农业不强,关键就在于农产品加工业不大不强。农产品的资源优势要变成商品优势,就必须加速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四是推动农村第三产业多元化发展。创新流通方式,推动电商和实体流通相结合,支持发展直销、配送、电子商务等农产品流通业态。要发挥我省农村自然风光优美、地域文化丰富的优势,依托青山绿水、田园风光、森林草地等资源,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森林旅游,发展农家乐、户外游等新型业态,通过提升农业的生态价值、休闲价值和文化价值,把农村服务业打造成农民持续增收的新路径。
      (二)从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上突破
      一是以产业融合创新为纽带, 提高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力。武汉、襄阳、宜昌等区域性中心城市对乡村辐射带动作用较强,应充分利用其区位优势和交通连接,以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为纽带,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十四五”期间湖北亟需进一步壮大区域性中心城市经济发展总量,重视区域性中心城市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县域协调、产业协调以及与资源环境协调关系,以区域性中心城市经济协调发展引领湖北城乡融合发展。
      二是以县域经济发展为重点,提升小城市周边整体发展能力。小县城及城镇周边城乡要素流动频繁,产业发展相互支撑,工业和农业互促效应明显,是城乡联系的重要纽带。应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以县域经济发展为重点,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小城市周边整体发展能力。
      三是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突破口, 释放偏远农村地区发展活力。我省一些偏远农村地区土地资源丰富,应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依托市场化手段,释放农村地区发展活力,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效能。
      (三)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上突破
      当前我省很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集体经济组织自身的经营水平、收入水平普遍较低,集体经济组织发育不足已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阻碍,必须以集体经济组织的重构和集体经济的复兴带动整个乡村振兴。
      应加强对村级的财政投入力度,推进以财政投入注入撬动集体经济活化的新机制。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调动农民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要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登记、交易、监督等各项管理制度,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集体资产、合理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开发模式。
      二、聚集资源,从激活要素上突破
      推进乡村五大振兴,必须聚集资源,促进更多要素参与到乡村振兴的过程中。
      一是从财政支农体制上突破。健全乡村振兴财政投入优先保障和稳定增长机制,充分发挥预算内投资示范带动作用,切实将“三农”领域作为政府预算内投资重点,加大对民营企业、社会资本的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要创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充分利用企业债券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
      二是从金融改革上突破,打破信贷瓶颈。涉农金融机构要加强“三农”信贷的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大对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小企业的小微普惠金融服务。完善涉农主体的融资增信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和风险分担机制,支持和推动农业信贷担保机构降低担保门槛、扩大担保覆盖面,打破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农业经营主体信贷可获得性差的困局。
      三是从用地政策上突破,强化用地保障。完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用地政策,规范设施用地管理。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撬动社会资金,消除制约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的体制障碍。
      四是从吸引人才上突破,引育乡村人才。建立高素质农民教育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骨干、现代青年农场主、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农业职业经理人等高素质农民,大力培养乡村工匠。要引导城市人才下乡,尤其重视鼓励农民工与农村大学生返乡创新创业,将新的生产经营方式引入农村。
      三、聚合力量,从激活主体上突破
      一是加快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工商资本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带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稀缺资源向农业领域流动配置,不仅优化农村资源要素结构,而且导入更加先进的建设和管理理念,是乡村生态建设、文化传承、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因此,要加快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工商资本下乡带农发展,形成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格局。
      二是开放乡村资源,聚合社会力量。乡村有许多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森林湖泊、田园山水等资源,湖北要大胆先行先试,在完善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的基础上,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释放资源把资源变资本,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乡村。要鼓励依法利用闲置住宅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三是激活农民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为农民而兴、为农民而建的价值取向。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要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农民根本利益,坚持让农民参与到乡村振兴进程中,切实享受乡村振兴成果,从乡村振兴中受益,形成共建共享的乡村振兴局面。
    

办    法:

省委农办:
    现将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137号提案提出的《突破性推进湖北全面乡村振兴的对策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一、以防止返贫为底线,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深刻领会把握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部署新要求,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摆在重要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坚决防止出现整村整乡返贫现象。一是全力落实监测帮扶机制。健全完善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将监测户监测范围由6900元调整为7600元。推行政策明白纸和“一码通”,用好“个人申报、干部走访、部门筛查预警”三个渠道,推广运用监测户零资料申报方式,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紧盯人均纯收入低于8000元的脱贫人口和人均纯收入下降的脱贫人口“两类群体”,建立一户一档台账,加强跟踪监测,实施一户一策帮扶,实行销号管理。分层分类举办全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动态管理工作培训班,推动工作精准落实。截至4月底,我省监测对象共8.61万户、25.65万人,经过帮扶,6.26万户、18.35万人已消除风险,占比71.51%。二是全力抓好易迁后续扶持。紧盯易迁集中安置点,持续加大产业培育力度,实施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完善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快推动搬迁群众社会融入,推进大型安置区与所在城镇一体化建设发展,增强迁入地辐射力影响力,多渠道解决搬迁群众新增住房、就业增收和公共服务等现实问题,确保搬迁群众安身、安业、安心。截止4月底,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外出务工脱贫人口30.7万人,务工人数环比增加0.3万人。三是全力加大重点县帮扶支持。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组织省内经济强市县、省直单位定点帮扶37个脱贫县,争取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推动脱贫县加快发展。督促43个区域协作帮扶地区和37家牵头省直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签订帮扶责任书。召开“万企兴万村”行动现场交流会,29家企业被认定为实验项目并获得授牌,20个行动项目进行了现场签约,投资金额达76.9亿元。持续推进消费帮扶,积极推介更多企业和产品入驻“832”平台,成交额4.04亿元。一季度,争取17家中央单位投入帮扶资金1.66亿元,帮助引进资金1.41亿元。四是全力开展联村驻村帮扶。加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和管理,强化派出单位联村帮扶,全省选派驻村第一书记1.77万人、驻村工作队1.2万支、驻村干部4.26万人,总数全国第二。今年,我们将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有序开展驻村工作队轮换,坚持选优派强,因村派人,科学组队,开展全员轮训,提升驻村能力,强化激励保障,持续发挥驻村帮扶作用。
    二、以强县工程为抓手,着力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深入实施强县工程,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和以县域为单元的城乡统筹发展,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加快缩小城乡差距。一是加快推动县域发展。坚持用发展的手段巩固脱贫成果,做大做强县域经济,因地制宜发展比较优势明显、带动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县域富民产业,以产业发展带动城乡融合发展,提升县域带动发展的承载力和辐射力,促进农民进城就业创业。二是着力培育提升产业。持续加大产业政策支持力度,确保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发展产业比例不低于60%,产业扶持资金中用于发展主导产业比例不低于60%。打造“人无我有”特色产业品牌,做好“接二连三”文章,发展农文旅多种业态,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强化联农带农,落实带动增收效果挂钩机制,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深度合作,实现利益融合,让农民分享收益、得到实惠、学到本领。三是积极扩大稳岗就业。完善县乡村三级就业服务体系,持续提高脱贫人口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大力推进乡村工匠培育,打造劳务品牌,提升就业质量。加大就业帮扶车间扶持力度,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规范岗位管理,发挥托底保障作用。截止4月底,外出务工脱贫人口达212.1万人,实现年度目标的101.8%。四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全省遴选部分县,每个县选取若干经济薄弱的脱贫村,开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管好用好确权到村的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和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确保持续发挥效益。加强村集体经济项目储备,开展衔接资金支持经济薄弱村发展试点。支持能人回乡,成立乡村合作公司、领办农民合作社,提升村集体带动发展能力。
    三、以共同缔造为引领,加快推进和美乡村建设。
    坚持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一是加快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落实《湖北省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明确17项具体任务,6453个行政村完成村庄规划编制。持续加强衔接资金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规划,开展“十百千万”乡村建设示范创建。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持续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整体推进农村改厕提质,协同推进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处理,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是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坚持共同缔造引领,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开展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大力推广积分制、清单制试点经验,探索“党建+网格化+数字化”治理方式。三是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强化村规民约,扎实开展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锚定建设农业强省目标,以流域综合治理为核心,以强县工程为抓手,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和方法,持续把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的帮扶政策衔接好、措施落到位,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全面乡村振兴见实效。
    
    
    湖北省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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