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夷陵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夷陵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栏目:夷陵区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4-01-24 加入收藏
日期:2024-01-24 10:22 来源:三峡夷陵网 浏览次数:

  夷陵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夷陵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夷陵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邓家元所作的《夷陵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2023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抓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奋力推进新时代司法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夷陵加快奋进“双千百强”、引领宜昌主城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