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公布2022年湖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聚焦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全年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498条。一是积极推进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信息公开。在委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省属企业财务监管、产权管理、经济运行、改革重组、薪酬考核、干部任免等国资监管信息,在“工作动态”专栏宣传省属企业深化改革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营造良好环境,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二是积极推进人事财务信息公开。每季度集中公开人事任免信息,及时发布省政府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变化情况。积极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及时在委门户网站公开2022年度部门预算及2021年度部门决算,提高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解读。2022年继续有效的35件、修订10件,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27件。严格落实执行政策和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2022年先后解读发布了《省政府国资委关于2022年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通知》《省政府国资委法定审批事项及权利事项清单(2022版)》等规范性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9件,接听各类信息公开咨询电话200余次。一是规范使用工作平台。落实专人负责每日登录工作平台,收取受理申请书,实现工作平台办理答复工作全流程记录。二是依法合规办理答复。充分尊重和保障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规范办理、答复、归档流程,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标准化、规范化。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对公开事项进行科学分类、精细管理。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管领导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人员,对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分类分级审查审批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内容重点突出、表述严谨。同时,探索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重点对应公开未公开的及时公开,对宣布失效、废止和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标注、修改或撤销,确保实效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推进国资监管办理服务事项精准公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一网通办”有关要求,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工作目标,精简办事流程,修订办事指南,实现“一件事一次告知”。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提高时效性、针对性,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推进网站优质规范发展,提升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的整体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
制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根据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结果、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考核结果、省政府办公厅季度抽查情况通报情况,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对未及时整改的处室及时进行了提醒,个别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进行了通报督办。按时发布《湖北省政府国资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省政府国资委政府网站工作2021年度报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委持续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明确责任清单,结合平台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栏目,增强本级网站功能。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240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7 | 27 | 4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9条,都已办结,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9 | 0 | 0 | 0 | 0 | 0 | 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委没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上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涉及制发文件的主动公开率还不够高、政策解读的精准度还不够好、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还不够完备、省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还有待提高等方面。通过出台湖北省国资委信息公开制度,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程序,动态调整更新国资监管涉企办事服务事项,促成企业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指导省属国有企业规范落实公开制度,探索创新公开形式等方式,政务信息公开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本年度存在问题
2022年,湖北省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结合国资监管实际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还有待提升;二是对新出台的国资国企改革政策解读还不够全面精准;三是公开专栏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法定主动公开栏目设置较为简单,一些重点领域信息尚未涵盖其中。
(三)下年度改进措施
2023年湖北省国资委将进一步改进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和省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持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国资监管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等方面的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持续强化政策解读回应。交叉运用图表图解、流程演示、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形式,重点对政策文件的背景、意义、作用、关键词、新旧政策差异等进行解读。三是持续优化公开专栏建设。逐项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补充更新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策获取的便利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2年,省政府国资委在依申请公开办理中,依事项情况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及时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全文及办理情况。2022年,省政府国资委承办建议、提案共34件(主办5件,分办5件,会办24件),其中建议10件(主办4件,分办3件,会办3件),提案24件(主办1件,分办2件,会办21件)。内容主要涉及汽车零部件产业建设、央地合作、房租减免、品牌建设等多个方面。所有建议、提案均保质保量按时办理完成,征询意见表反馈率满意度100%。按照结果公开的相关要求,将答复全文和办理情况在委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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