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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关于对省人大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30068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6-27 加入收藏
洪家进代表: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加大对恩施“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金融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综合省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您的提案中肯地指出了当前全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支持存在的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引导省级金融机构推出诸如“两山贷”“生态贷”金融产品等一系列宝贵建议,对于改进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和借鉴意义。我省相关部门始终高度重视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积极推动绿色保险创新、积极支持绿色企业上市,相关情况如下:一、工作措施及成效(一)努力搭建绿色金融制度体系,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2020年,人行武汉分行牵头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湖北省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武银〔2020〕113号),从扩大绿色信贷供给规模等九大方面提出主要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分工,推动各项绿色金融相关举措落实落地。2022年以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协调金融机构在恩施州举办金融早春行活动,常态推进金融助工业、助茶叶、助科技等融资对接,推动恩施州与农发行省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当地企业融资纾困。2022年,恩施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长18.74%,新投放重点项目贷款78.79亿元,争取国家项目基金支持18.98亿元。恩施州建成恩融通平台,打通线上银企对接通道,线上展示推广“硒茶贷”、“养猪易贷”等生态金融产品,2022年共向包含生态产品经营市场主体在内的广大企业撮合融资16.18亿元。恩施州出台了《恩施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方案》(恩施州政办发〔2022〕13号),成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起草了《恩施州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机制》,建立了会议、报告和调研研判等工作制度,组织召开了全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工作会议,搭建政银沟通平台,正式运行绿色金融工作机制。(二)出台创新金融生态产品,支持“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我省相关部门积极支持金融领域改革创新,鼓励引导相关金融机构围绕拓宽农村融资渠道,结合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金融需求特点支持“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2019年12月人行武汉分行等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了发展绿色金融支持完善全省范围内各类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我省部分银行结合当地实际分别推出碳林贷、林权质押贷款、碳排放权质押贷款、排污权抵质押贷款、水生态资源抵质押贷款等绿色信贷产品。湖北银保监局出台《关于推进湖北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指导全省银行保险机构建立起多层次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多元化的绿色产品供给体系、多维度的绿色服务支撑体系。恩施州出台《恩施州“农保贷”业务试点方案》、《关于在全州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恩施州林权抵押贷款指导意见(试行)》《恩施州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现已投放林权抵押贷款1335万元。重点围绕支持包含氢能、绿色化工企业在内的市场主体开发绿色信贷产品,其中农发行绿色信贷产品在生态修复、河流治理、农田综合整治等多个领域“开花结果”;邮储银行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为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的垃圾发电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农行落地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款,为中广核湖北利川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解决融资难题;建行创新推出“专利权质押贷款”,支持沿江搬迁化工企业——和诺生物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太保财险在全州首创环境排污责任保险。(三)推动绿色企业上市,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政策措施,会同省财政厅对企业上市奖励实行无申请兑付,将全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纳入“金种子”“银种子”企业名单,加大辅导工作力度。对绿色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省企业上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全力为企业上市提供优质服务。积极推进鄂旅股份上市,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多次赴证监会进行汇报沟通,会同湖北证监局、省政府国资委组成工作专班,对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形成核查报告报送证监会。今年全面注册制改革实施后,协调中介机构推动企业加快平移到交易所,协调加快审核进程。将和诺生物、利川星斗山红茶等16家企业分别纳入省级上市后备“金种子”“银种子”企业库,加大拟上市后备绿色企业挖掘培育力度。(四)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绿色企业发展。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和风险分担机制,支持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服务绿色企业和生态产品,加速推广新型政银担业务。2022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复组建来凤瑞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并持续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与省再担保集团开展新型政银担分险业务合作。结合恩施当地实际,积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为符合条件的生态产品开发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将农险保单列入反担保,2023年1月发放了首笔500万元银保担合作“农保贷”贷款,截至目前,保单抵质押贷款2176万元;积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将符合条件的生态产品经营市场主体的担保业务全部纳入新型政银担范围,同时将符合条件的生态产品经营市场主体平均担保费率控制在1%以内。二、下步工作打算恩施州自然资源丰富,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空间广阔。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借鉴外省市先进工作经验,做好金融服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一)进一步加大协调对接力度。持续开展常态化政银企对接,引导各类金融资源支持恩施州重点产业发展,推动金融与恩施州实体经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增强有效金融供给。同时,持续做好绿色金融评价,拓展其运用场景,对绿色金融表现突出的金融机构给予货币政策工具倾斜。(二)进一步优化创新生态金融产品。积极创造好生态价值转化的基础条件,引导金融机构开展水权、林权、排污权等使用权贷款以及生态资产权益抵押贷款,打通金融支持生态价值实现路径。继续推广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全面纳入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方案,继续推动县市开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三)继续支持绿色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企业纳入省级上市后备库,加强相关业务培训,支持恩施绿色产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更好发展。(四)进一步强化融资担保服务。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围绕恩施州优势特色产业,创新担保产品与服务、优化政银担分险比例、落实“四补”和尽职免责机制、提升信用担保占比,加大对绿色企业融资增信力度。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6月27日附件: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洪家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加大对恩施“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金融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综合省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中肯地指出了当前全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支持存在的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引导省级金融机构推出诸如“两山贷”“生态贷”金融产品等一系列宝贵建议,对于改进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我省相关部门始终高度重视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积极推动绿色保险创新、积极支持绿色企业上市,相关情况如下:

一、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努力搭建绿色金融制度体系,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2020年,人行武汉分行牵头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湖北省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武银〔2020〕113号),从扩大绿色信贷供给规模等九大方面提出主要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分工,推动各项绿色金融相关举措落实落地。2022年以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协调金融机构在恩施州举办金融早春行活动,常态推进金融助工业、助茶叶、助科技等融资对接,推动恩施州与农发行省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当地企业融资纾困。2022年,恩施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长18.74%,新投放重点项目贷款78.79亿元,争取国家项目基金支持18.98亿元。恩施州建成恩融通平台,打通线上银企对接通道,线上展示推广“硒茶贷”、“养猪易贷”等生态金融产品,2022年共向包含生态产品经营市场主体在内的广大企业撮合融资16.18亿元。恩施州出台了《恩施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方案》(恩施州政办发〔2022〕13号),成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起草了《恩施州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机制》,建立了会议、报告和调研研判等工作制度,组织召开了全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工作会议,搭建政银沟通平台,正式运行绿色金融工作机制。

(二)出台创新金融生态产品,支持“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我省相关部门积极支持金融领域改革创新,鼓励引导相关金融机构围绕拓宽农村融资渠道,结合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金融需求特点支持“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2019年12月人行武汉分行等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了发展绿色金融支持完善全省范围内各类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我省部分银行结合当地实际分别推出碳林贷、林权质押贷款、碳排放权质押贷款、排污权抵质押贷款、水生态资源抵质押贷款等绿色信贷产品。湖北银保监局出台《关于推进湖北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指导全省银行保险机构建立起多层次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多元化的绿色产品供给体系、多维度的绿色服务支撑体系。恩施州出台《恩施州“农保贷”业务试点方案》、《关于在全州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恩施州林权抵押贷款指导意见(试行)》《恩施州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现已投放林权抵押贷款1335万元。重点围绕支持包含氢能、绿色化工企业在内的市场主体开发绿色信贷产品,其中农发行绿色信贷产品在生态修复、河流治理、农田综合整治等多个领域“开花结果”;邮储银行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为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的垃圾发电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农行落地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款,为中广核湖北利川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解决融资难题;建行创新推出“专利权质押贷款”,支持沿江搬迁化工企业——和诺生物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太保财险在全州首创环境排污责任保险。

(三)推动绿色企业上市,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政策措施,会同省财政厅对企业上市奖励实行无申请兑付,将全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纳入“金种子”“银种子”企业名单,加大辅导工作力度。对绿色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省企业上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全力为企业上市提供优质服务。积极推进鄂旅股份上市,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多次赴证监会进行汇报沟通,会同湖北证监局、省政府国资委组成工作专班,对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形成核查报告报送证监会。今年全面注册制改革实施后,协调中介机构推动企业加快平移到交易所,协调加快审核进程。将和诺生物、利川星斗山红茶等16家企业分别纳入省级上市后备“金种子”“银种子”企业库,加大拟上市后备绿色企业挖掘培育力度。

(四)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绿色企业发展。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和风险分担机制,支持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服务绿色企业和生态产品,加速推广新型政银担业务。2022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复组建来凤瑞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并持续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与省再担保集团开展新型政银担分险业务合作。结合恩施当地实际,积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为符合条件的生态产品开发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将农险保单列入反担保,2023年1月发放了首笔500万元银保担合作“农保贷”贷款,截至目前,保单抵质押贷款2176万元;积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将符合条件的生态产品经营市场主体的担保业务全部纳入新型政银担范围,同时将符合条件的生态产品经营市场主体平均担保费率控制在1%以内。

二、下步工作打算

恩施州自然资源丰富,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空间广阔。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借鉴外省市先进工作经验,做好金融服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协调对接力度。持续开展常态化政银企对接,引导各类金融资源支持恩施州重点产业发展,推动金融与恩施州实体经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增强有效金融供给。同时,持续做好绿色金融评价,拓展其运用场景,对绿色金融表现突出的金融机构给予货币政策工具倾斜。

(二)进一步优化创新生态金融产品。积极创造好生态价值转化的基础条件,引导金融机构开展水权、林权、排污权等使用权贷款以及生态资产权益抵押贷款,打通金融支持生态价值实现路径。继续推广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全面纳入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方案,继续推动县市开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

(三)继续支持绿色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企业纳入省级上市后备库,加强相关业务培训,支持恩施绿色产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更好发展。

(四)进一步强化融资担保服务。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围绕恩施州优势特色产业,创新担保产品与服务、优化政银担分险比例、落实“四补”和尽职免责机制、提升信用担保占比,加大对绿色企业融资增信力度。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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