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自然资源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12-15 加入收藏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现将《湖北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12月15日  湖北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应急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91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等政策和规定》(鄂财绩发〔2020〕3号)、《湖北省生态环保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制度管理实施细则》(鄂财环发〔2022〕2 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设定的绩效指标和标准,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形成评价结果的过程。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范围包括全省域内利用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开展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工程治理项目。第三条 绩效评价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在年度绩效评价的基础上,适时开展中期绩效评价。 第二章  评价依据及内容第四条 绩效评价的依据包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二)国家和省出台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三)国家和省出台的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四)各级政府制定的年度计划任务;(五)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资金申请文件、资金拨付文件、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等有关文件资料;(六)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制度、会计核算资料;(七)审计报告、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及处理决定;(八)其他相关材料。第五条 绩效评价的内容包括:(一)项目管理,包括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管理机制、制度建设、组织调度、台账管理等是否合规等;(二)资金管理,包括资金分配下达、资金使用是否合规等;(三)项目效益,包括目标完成情况、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目标实现情况等。第六条 绩效评价的体系主要包括工作推进、过程管理、资金保障、资金管理、绩效目标、创新示范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项目效益等。(具体评价指标及标准详见附件1)。 第三章  组织实施第七条 绩效评价工作由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相关部门分级组织实施。(一)省自然资源厅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完善我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督促市(州)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二)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本级绩效评价工作并对所辖县(市、区)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初评,指导督促所辖县(市、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按规定向省自然资源厅报送全市绩效评价报告。(三)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本县(市、区)绩效评价工作,落实到具体项目开展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实际结合,按规定向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送本县(市、区)绩效自评报告。第八条 具体工作程序如下:(一)制定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各市(州)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详细规划和省级绩效指标等要求,将绩效指标及指标值细化、分解落实到项目所在县(市、区)责任部门;县(市、区)责任部门制定本区域年度绩效目标任务,确保最终完成的绩效指标值不低于计划绩效指标值。各项绩效指标都应确定责任单位、评价对象、评价指标,绩效管理链条应清晰完整。(二)绩效自评。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每年1月组织开展上年度绩效自评,分项目填报湖北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绩效评价表(附件1)和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附件2),完成绩效自评报告(附件3),并附佐证材料(附件4),于每年1月28日之前报送至省自然资源厅。(三)绩效考评。每年1月29日至2月28日,省自然资源厅采取听取汇报、查验资料、随机抽验核查等方式,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各市(州)开展绩效考评。省自然资源厅按规定会同相关省直部门向国家部委报送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和自评表。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形成绩效评价总体报告报相关部门。第四章  评价结果及应用第九条 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绩效评价等级划分为四档,分优(90分以上,含90分)、良(80-90分,含80分)、中(60-80分,含60分)、差(60分以下)。第十条 绩效评价结果是完善专项资金政策、改进管理以及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评价结果实行与奖补资金安排相挂钩的机制。对于评价等级“差”的地区,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对于评价等级“优”的地区,省级在安排同类别项目时,予以优先支持。 第五章 责任追究第十一条 对绩效评价中存在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的单位和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六章  附则第十二条 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绩效评价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湖北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表2.湖北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表3.湖北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4.湖北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材料清单        附件1湖北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绩效评价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解释指标说明评分标准标准分值得分决策(20分)项目立项立项依据充分性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评价项目立项依据情况。评价要点: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②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③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④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⑤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发现项目立项依据不充分的情况,每涉及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2 立项程序规范性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评价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评价要点: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发现项目立项程序不规范的情况,每涉及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3 决策(20分)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性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评价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评价要点: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③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发现绩效目标不合理的情况,每涉及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4 绩效指标明确性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评价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评价要点: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发现绩效指标不明确的情况,每涉及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4 资金投入预算编制科学性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评价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评价要点: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②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④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发现预算编制不科学的情况,每涉及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4 资金分配合理性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评价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评价要点: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发现资金分配不合理的情况,每涉及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3 过程(30分)资金管理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预算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资金到位率100%计5分,其他得分=5资金到位率5 预算执行率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评价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资金执行率100%计6分,其他得分=6资金执行率6 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评价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评价要点: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发现资金使用不合规的情况,每涉及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如有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得0分。6 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评价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评价要点:①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并设立了专门工作机构;②建立了部门协作、项目统筹、资金整合、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③管理制度健全,有转发省级或市级项目管理制度或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管理制度。④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⑤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发现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情况,每涉及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5 过程(30分)组织实施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评价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评价要点: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⑤每个项目是否建立资金进度表台账;⑥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发现制度执行无效的情况,每涉及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8 产出(40分)绩效目标(40分)对下达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40分)对下达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40分)①项目绩效指标分一类指标、二类指标和三类指标,具体由控规确定;②按时报备项目绩效指标计划;③工程类绩效目标按年度工程量完成清单为依据,并与项目投资进度保持一致;统计、监测类目标,由主管部门提供证据。未按时报备绩效指标计划不计分;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得40分;一类指标1项未完成扣10分,二类指标1项未完成扣5分,三类指标1项未完成扣2分,扣完为止。40效果 (10分)项目效果(10分) 示范宣传效果(10分)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示范效益(10分)①开展体制机制、先进经验、优良做法、新型工艺技术等创新探索,有总结经验,形成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得到肯定和推广;②项目各方面成效显著,得到省级以上政府部门肯定或省级以上媒体报道;③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媒体宣传,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④项目实施与成效是否广泛获得人民群众认可,群众满意度较高。提供典型案例和数据。每1项创新得2分,总分4分;每1项得到省级肯定或报道得4 分,总分4 分;项目实施媒体宣传好,公众参与充分、群众满意度高,得2分,总分2分(未提供典型案例和数据,项目公众参与不够充分、群众满意度不高得0分)。10合计100  附件2-1 湖北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表(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XX年度)项目名称中央主管部门专项实施期地方主管部门实施单位资金情况(万元)全年预算数(A含结余转结)全年执行数(B)执行率(B/A)得分(20分*执行率)年度总额:其中:中央补助省级资金市县资金其他资金资金管理情况情况说明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分配科学性下达及时性拨付合规性使用规范性执行准确性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支出责任履行情况年度总体目标年初设定目标全年实际完成情况绩效指标(80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总体目标值年度目标值全年完成值得分偏差大或未完成原因及改进措施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说明请在此处填写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所涉及金额,如没有请填无。备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统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2.绩效目标完成表满分为100分,不设置加分项,其中:预算执行情况20分,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40分。          附件2-2湖北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表(省级对下转移支付项目)(XX年度)填报单位名称:                                                         填报日期:项目名称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转移支付资金(省直专项)(万元)(20分)年初预算数全年预算数(A)执行数(B)执行率(B/A)得分(20分*执行率)年度资金总额其中:省级补助市县资金其他资金绩效指标(80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初目标值(A)实际完成值(B)得分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总分偏差大或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改进措施及结果应用方案备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省级补助、市县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统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2.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定量指标汇总原则,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4.绩效目标完成表满分为100分,不设置加分项,其中:预算执行情况20分,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40分。附件3-1 湖北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参考提纲) 一、分解下达预算情况内容包括中央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和区域绩效目标情况。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一)前期准备。(二)组织过程。(三)分析评价。三、综合评价结论包括自评得分及综合评价结论。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1.项目到位资金情况分析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分析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执行、预算绩效管理、支出责任履行等情况。(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照总体目标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组织协调情况分析。2.监督管理情况分析。3.资金保障情况分析。4.绩效目标情况分析。(根据各三级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5.创新示范情况分析。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包括资金管理存在问题分析,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未完成或超过指标值较多的原因分析,下一步改进措施。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七、绩效自评工作的问题和建议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巡视、审计和财会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附件3-2 湖北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省级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参考提纲) 一、自评结论(一)自评得分包括自评得分及综合评价结论。(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执行率情况。2.完成的绩效目标。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1.核实和评述上年度结果应用情况。2.列举本年度绩效问题和原因。3.自评工作中的问题。(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包括项目整改和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自评工作的建议。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附件:湖北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表(格式参见附件2)二、佐证材料(一)基本情况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包括资金结构、投向、用途、分配方式、结果、分解下达预算情况等相关情况,常年性项目说明年度情况,延续性项目说明周期情况)。(1)分解下达预算情况。(2)项目到位资金情况分析。(3)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4)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1.前期准备。2.组织过程。3.分析评价。(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1)组织协调情况分析。(2)监督管理情况分析。(3)资金保障情况分析。(4)绩效目标情况分析。包括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5)创新示范情况分析。(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五)其他佐证材料附件4湖北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材料清单 1.项目管理表1.佐证材料清单文件编号文件名称证明内容备注1.1组织协调证明材料包括:各市(州)、县(市、区)出台管理制度(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细则等)或转发上级文件资料;相关主管部门职能分工,以及各司其职工作开展情况;召开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或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以及相关照片、声像记录等;项目申请及审批、公示文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的情况;出台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情况。1.2监督管理证明材料包括:本级开展调研指导、监督检查、通报等文件;上级检查通报中发现问题的落实情况,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整改的情况记录等。1.3项目管理证明材料包括: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量计算书、工程量计量单、工程支付申请或凭证、第三方复核报告、跟审报告、监理月报等证明项目进度材料。 2.资金管理表2.佐证材料清单文件编号文件名称证明内容备注佐证材料包括:中央资金、省级专项资金下达文件,支付至用款单位拨款单据等;地方配套资金到位凭证,各市(州)、县(市、区)预算安排文件、PPP 项目合同和付费条款、资金拨付文件、支付至用款单位拨款单据等。3.项目效益表3.佐证材料清单文件编号文件名称证明内容备注佐证材料包括:绩效指标完成值的直接证明材料,例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台的文件,开展项目的绩效目标分解、跟踪、落实和技术指导等材料。各级财政部门盖章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或公报等其他权威数据。  附件: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湖北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31215

湖北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绩效评价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应急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91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等政策和规定》(鄂财绩发〔20203号)、《湖北省生态环保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制度管理实施细则》(鄂财环发〔20222 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设定的绩效指标和标准,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形成评价结果的过程。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范围包括全省域内利用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开展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工程治理项目。

第三条 绩效评价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在年度绩效评价的基础上,适时开展中期绩效评价。

第二章评价依据及内容

第四条绩效评价的依据包括: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

(二)国家和省出台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

(三)国家和省出台的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相关管理制度;

(四)各级政府制定的年度计划任务;

(五)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资金申请文件、资金拨付文件、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等有关文件资料;

(六)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制度、会计核算资料;

(七)审计报告、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及处理决定;

(八)其他相关材料。

第五条绩效评价的内容包括:

(一)项目管理,包括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管理机制、制度建设、组织调度、台账管理等是否合规等;

(二)资金管理,包括资金分配下达、资金使用是否合规等;

(三)项目效益,包括目标完成情况、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目标实现情况等。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体系主要包括工作推进、过程管理、资金保障、资金管理、绩效目标、创新示范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项目效益等。(具体评价指标及标准详见附件1)。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七条绩效评价工作由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相关部门分级组织实施。

(一)省自然资源厅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完善我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督促市(州)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二)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本级绩效评价工作并对所辖县(市、区)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初评,指导督促所辖县(市、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按规定向省自然资源厅报送全市绩效评价报告。

(三)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本县(市、区)绩效评价工作,落实到具体项目开展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实际结合,按规定向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送本县(市、区)绩效自评报告。

第八条 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制定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各市(州)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详细规划和省级绩效指标等要求,将绩效指标及指标值细化、分解落实到项目所在县(市、区)责任部门;县(市、区)责任部门制定本区域年度绩效目标任务,确保最终完成的绩效指标值不低于计划绩效指标值。各项绩效指标都应确定责任单位、评价对象、评价指标,绩效管理链条应清晰完整。

(二)绩效自评。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每年1月组织开展上年度绩效自评,分项目填报湖北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绩效评价表(附件1)和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附件2),完成绩效自评报告(附件3),并附佐证材料(附件4),于每年128日之前报送省自然资源厅。

(三)绩效考评。每年129日至228日,省自然资源厅采取听取汇报、查验资料、随机抽验核查等方式,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各市(州)开展绩效考评。省自然资源厅按规定会同相关省直部门向国家部委报送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和自评表。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形成绩效评价总体报告报相关部门。

第四章评价结果及应用

第九条 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绩效评价等级划分为四档,分优(90分以上,含90分)、良(80-90分,含80分)、中(60-80分,含60分)、差(60分以下)。

第十条 绩效评价结果是完善专项资金政策、改进管理以及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评价结果实行与奖补资金安排相挂钩的机制。对于评价等级的地区,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对于评价等级的地区,省级在安排同类别项目时,予以优先支持。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 对绩效评价中存在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的单位和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 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绩效评价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湖北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表

2.湖北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

成表

3.湖北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

4.湖北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材

料清单


附件1

湖北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绩效评价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标准

分值

得分

决策

20分)

项目立项

立项依据

充分性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评价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评价要点: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

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

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发现项目立项依据不充分的情况,每涉及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


立项程序

规范性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评价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评价要点:

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发现项目立项程序不规范的情况,每涉及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3


决策

20分)

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

合理性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评价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评价要点:

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

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发现绩效目标不合理的情况,每涉及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4


绩效指标

明确性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评价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评价要点:

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发现绩效指标不明确的情况,每涉及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4


资金投入

预算编制

科学性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评价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评价要点:

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

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

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

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发现预算编制不科学的情况,每涉及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4


资金分配

合理性

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评价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评价要点:

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

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

发现资金分配不合理的情况,每涉及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3


过程

30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到位率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预算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资金到位率≥100%5分,其他得分=5×资金到位率

5


预算执行率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评价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

资金执行率≥100%6分,其他得分=6×资金执行率

6


资金使用

合规性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评价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发现资金使用不合规的情况,每涉及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如有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得0分。

6


组织实施

管理制度

健全性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评价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并设立了专门工作机构;

建立了部门协作、项目统筹、资金整合、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管理制度健全,有转发省级或市级项目管理制度或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管理制度。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

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发现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情况,每涉及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5


过程

30分)

组织实施

制度执行

有效性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评价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评价要点:

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每个项目是否建立资金进度表台账;

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

发现制度执行无效的情况,每涉及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8


产出

40分)

绩效目标

40分)

对下达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40分)

对下达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40分)

项目绩效指标分一类指标、二类指标和三类指标,具体由控规确定;

按时报备项目绩效指标计划;

工程类绩效目标按年度工程量完成清单为依据,并与项目投资进度保持一致;统计、监测类目标,由主管部门提供证据。

未按时报备绩效指标计划不计分;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得40分;一类指标1项未完成扣10分,二类指标1项未完成扣5分,三类指标1项未完成扣2分,扣完为止。

40


效果 

10分)

项目效果(10分) 

示范宣传效果(10分)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示范效益(10分)

开展体制机制、先进经验、优良做法、新型工艺技术等创新探索,有总结经验,形成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得到肯定和推广;

项目各方面成效显著,得到省级以上政府部门肯定或省级以上媒体报道;

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媒体宣传,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项目实施与成效是否广泛获得人民群众认可,群众满意度较高。提供典型案例和数据。

1项创新得2分,总分4分;每1项得到省级肯定或报道得4 分,总分4 分;项目实施媒体宣传好,公众参与充分、群众满意度高,得2分,总分2分(未提供典型案例和数据,项目公众参与不够充分、群众满意度不高得0分)。

10


合计

100



附件2-1

湖北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资金

绩效目标完成表(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

XX年度)

项目名称


中央主管部门


专项实施期


地方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资金

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

A含结余转结)

全年执行数

B

执行率

B/A

得分(20*执行率)

年度总额:





其中:中央补助





省级资金





市县资金





其他资金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下达及时性



拨付合规性



使用规范性



执行准确性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年度

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绩效

指标

80分)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总体目标值

年度目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

偏差大或未完成原因及改进措施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说明

请在此处填写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所涉及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备注:

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统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绩效目标完成表满分为100分,不设置加分项,其中:预算执行情况20分,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40分。

附件2-2

湖北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资金

绩效目标完成表(省级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XX年度)

填报单位名称:                                                         填报日期:

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项目实施单位


转移支付资金

(省直专项)

(万元)

20分)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其中:省级补助






市县资金






其他资金






8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总分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备注:

1.其他资金包括和省级补助、市县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统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定量指标汇总原则,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绩效目标完成表满分为100分,不设置加分项,其中:预算执行情况20分,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40分。


附件3-1

湖北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参考提纲

一、分解下达预算情况

内容包括中央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和区域绩效目标情况。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二)组织过程。

(三)分析评价。

三、综合评价结论

包括自评得分及综合评价结论。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到位资金情况分析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分析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执行、预算绩效管理、支出责任履行等情况。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对照总体目标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组织协调情况分析。

2.监督管理情况分析。

3.资金保障情况分析。

4.绩效目标情况分析。(根据各三级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5.创新示范情况分析。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包括资金管理存在问题分析,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未完成或超过指标值较多的原因分析,下一步改进措施。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问题和建议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巡视、审计和财会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附件3-2

湖北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省级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参考提纲)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包括自评得分及综合评价结论。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完成的绩效目标。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核实和评述上年度结果应用情况。

2.列举本年度绩效问题和原因。

3.自评工作中的问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包括项目整改和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自评工作的建议。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附件:湖北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表(格式参见附件2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包括资金结构、投向、用途、分配方式、结果、分解下达预算情况等相关情况,常年性项目说明年度情况,延续性项目说明周期情况)。

1)分解下达预算情况。

2)项目到位资金情况分析。

3)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4)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2.组织过程。

3.分析评价。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组织协调情况分析。

2)监督管理情况分析。

3)资金保障情况分析。

4)绩效目标情况分析。

包括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5)创新示范情况分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五)其他佐证材料

附件4

湖北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资金

绩效评价材料清单

1.项目管理

1.佐证材料清单

文件编号

文件名称

证明内容

备注









1.1组织协调

证明材料包括:各市(州)、县(市、区)出台管理制度(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细则等)或转发上级文件资料;相关主管部门职能分工,以及各司其职工作开展情况;召开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或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以及相关照片、声像记录等;项目申请及审批、公示文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的情况;出台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情况。

1.2监督管理

证明材料包括:本级开展调研指导、监督检查、通报等文件;上级检查通报中发现问题的落实情况,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整改的情况记录等。

1.3项目管理

证明材料包括: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量计算书、工程量计量单、工程支付申请或凭证、第三方复核报告、跟审报告、监理月报等证明项目进度材料。


2.资金管理

2.佐证材料清单

文件编号

文件名称

证明内容

备注









佐证材料包括:中央资金、省级专项资金下达文件,支付至用款单位拨款单据等;地方配套资金到位凭证,各市(州)、县(市、区)预算安排文件、PPP 项目合同和付费条款、资金拨付文件、支付至用款单位拨款单据等。

3.项目效益

3.佐证材料清单

文件编号

文件名称

证明内容

备注









佐证材料包括:绩效指标完成值的直接证明材料,例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台的文件,开展项目的绩效目标分解、跟踪、落实和技术指导等材料。各级财政部门盖章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或公报等其他权威数据。


附件: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