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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商务厅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栏目:湖北省商务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1-30 加入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北省商务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北路8号金茂大楼,邮编:430022,电话:027-85806503,邮箱:swtysq@hubei.gov.cn)。一、总体情况2022年,省商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认真落实《条例》,聚焦服务经济民生,创新公开方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全过程公开,切实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印发《湖北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附件含:2022年湖北省商务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务公开问题整改清单)《关于印发湖北省商务厅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含:湖北省商务厅网站及新媒体新闻宣传信息发布审批表、湖北省商务厅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核表、省商务厅门户网站内容建设责任分工表),进一步明确年度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制发并公开了《湖北省商务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了主动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公开形式等要素。(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省商务厅发布信息1352余条。其中,门户网站911余条、“湖北省商务厅”微信公众号267余条、官方公众号关注量2.3万余人(次),“湖北商务新风”微博174条。1.民生关注信息方面。设立“优化营商环境“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发放专区”“2022楚大厨培训信息系统”“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等专栏,及时公开2021年部门决算、2022年部门预算等经费使用情况,按时发布湖北商务统计月报表和季报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知晓有关信息。2.重大政策文件方面。认真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在门户网站设立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在出台重大政策文件前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全年共征集意见2次。主动公开《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消费恢复提振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印发《2022湖北省促进汽车消费“大礼包”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等重要规范性文件4个,并及时通过文字、图片等多种形式进行了解读。2022年度省商务厅积极丰富政策解读形式,5月25日,胡中海副厅长通过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采取视频形式对《关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进行了解读,及时公开征集到的大量意见和不同观点。3.部门职能方面。对单位职责、内设机构、领导信息、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方便社会公众及时知晓相关信息。4.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招录方面。及时公开了2022年湖北省投资促进中心选调人员和2022年湖北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招录和进展情况,既方便群众掌握了解有关信息,又让机关单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省商务厅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2件(次),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消费券”发放执行情况、外贸进出口额、实际使用外资额等方面。我厅均按期答复,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举报投诉。(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及时将主动公开文件报送省政务管理办备案。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对转载信息严格把关,权威发布本部门政策文件。(五)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统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名称、首页位置、页面格式,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在门户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完善平台下载功能,加强网络安全维护,防止篡改伪造。引入第三方对省商务厅门户网站开展724小时监测,未发生错别字、死链等问题。每季度定期对网页更新、信息发布、服务、时效、运行等进行自查整改,不断提高网站运营管理水平。(六)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省商务厅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在门户网站公开了举报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举报投诉。加强教育培训,举办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有效提高了厅机关党员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省商务厅围绕基本商务经济数据、商品流通、内外贸易、促进消费等文件14个,围绕解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消费恢复提振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2号),主导召开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1次,围绕厅内相关业务工作,召开新闻通气会3次。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22年,省商务厅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2件(次),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消费券”发放执行情况、外贸进出口额、实际使用外资额等方面,我厅均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20000012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5000005(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10 00001(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1000001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5000005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2.重复申请0000000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3.其他0000000(七)总计120000012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2年,省商务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22年,省商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的创新度不高,面向社会征集到的意见仅公开征集到意见的数量,未公开征集的主要观点;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阶段时未同步发布草案起草说明;信息公开不够全面细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不够规范。2023年,我厅将采取以下措施改进:一是对照《湖北省商务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二是推动在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阶段,同步发布草案起草说明和政策解读;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日常性基础性工作。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2年,省商务厅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向任何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用。(二)加大重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拟建立省商务厅专线服务工作机制和政策法规问答知识库,切实为群众查询了解商务领域政策提供便利。(三)2022年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2年,我厅共收到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53件(主办8件,分办2件,会办43件);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86件(主办19件,分办2件,会办65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公开。(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1.调整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结合工作实际,对公开事项名称及内容等要素进行更新,创新公开形式,增加查询功能,方便群众查阅,提升公开质效。2.做好基础信息公开。建立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形成管理、维护、更新工作机制。按要求完成“十四五”规划以及历史性规划的信息发布,除涉密不予公开外。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聘请第三方机构,利用数据采集分析,以政务公开日常管理为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处室子站各栏目更新情况进行自动检测、扫描和统计,对未按要求更新的栏目进行预警,及时反馈厅办公室,并提醒相关处室及时发布政务信息。2023年1月30日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北省商务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北路8号金茂大楼,邮编:430022,电话:027-85806503,邮箱:swtysq@hubei.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省商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认真落实《条例》,聚焦服务经济民生,创新公开方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全过程公开,切实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印发《湖北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附件含:2022年湖北省商务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务公开问题整改清单)《关于印发湖北省商务厅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含:湖北省商务厅网站及新媒体新闻宣传信息发布审批表、湖北省商务厅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核表、省商务厅门户网站内容建设责任分工表),进一步明确年度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制发并公开了《湖北省商务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了主动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公开形式等要素。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省商务厅发布信息1352余条。其中,门户网站911余条、“湖北省商务厅”微信公众号267余条、官方公众号关注量2.3万余人(次),“湖北商务新风”微博174条。

1.民生关注信息方面。设立“优化营商环境“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发放专区”“2022楚大厨培训信息系统”“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等专栏,及时公开2021年部门决算、2022年部门预算等经费使用情况,按时发布湖北商务统计月报表和季报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知晓有关信息。

2.重大政策文件方面。认真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在门户网站设立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在出台重大政策文件前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全年共征集意见2次。主动公开《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消费恢复提振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印发《2022湖北省促进汽车消费“大礼包”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等重要规范性文件4个,并及时通过文字、图片等多种形式进行了解读。2022年度省商务厅积极丰富政策解读形式,5月25日,胡中海副厅长通过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采取视频形式对《关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进行了解读,及时公开征集到的大量意见和不同观点。

3.部门职能方面。对单位职责、内设机构、领导信息、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方便社会公众及时知晓相关信息。

4.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招录方面。及时公开了2022年湖北省投资促进中心选调人员和2022年湖北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招录和进展情况,既方便群众掌握了解有关信息,又让机关单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省商务厅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2件(次),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消费券”发放执行情况、外贸进出口额、实际使用外资额等方面。我厅均按期答复,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举报投诉。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及时将主动公开文件报送省政务管理办备案。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对转载信息严格把关,权威发布本部门政策文件。

(五)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统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名称、首页位置、页面格式,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在门户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完善平台下载功能,加强网络安全维护,防止篡改伪造。引入第三方对省商务厅门户网站开展7×24小时监测,未发生错别字、死链等问题。每季度定期对网页更新、信息发布、服务、时效、运行等进行自查整改,不断提高网站运营管理水平。

(六)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省商务厅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在门户网站公开了举报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举报投诉。加强教育培训,举办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有效提高了厅机关党员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省商务厅围绕基本商务经济数据、商品流通、内外贸易、促进消费等文件14个,围绕解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消费恢复提振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2号),主导召开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1次,围绕厅内相关业务工作,召开新闻通气会3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省商务厅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2件(次),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消费券”发放执行情况、外贸进出口额、实际使用外资额等方面,我厅均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省商务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省商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的创新度不高,面向社会征集到的意见仅公开征集到意见的数量,未公开征集的主要观点;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阶段时未同步发布草案起草说明;信息公开不够全面细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不够规范。

2023年,我厅将采取以下措施改进:一是对照《湖北省商务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二是推动在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阶段,同步发布草案起草说明和政策解读;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日常性基础性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2年,省商务厅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向任何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用。

(二)加大重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拟建立省商务厅专线服务工作机制和政策法规问答知识库,切实为群众查询了解商务领域政策提供便利。

(三)2022年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2年,我厅共收到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53件(主办8件,分办2件,会办43件);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86件(主办19件,分办2件,会办65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调整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结合工作实际,对公开事项名称及内容等要素进行更新,创新公开形式,增加查询功能,方便群众查阅,提升公开质效。

2.做好基础信息公开。建立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形成管理、维护、更新工作机制。按要求完成“十四五”规划以及历史性规划的信息发布,除涉密不予公开外。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聘请第三方机构,利用数据采集分析,以政务公开日常管理为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处室子站各栏目更新情况进行自动检测、扫描和统计,对未按要求更新的栏目进行预警,及时反馈厅办公室,并提醒相关处室及时发布政务信息。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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