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林业主管部门,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局,各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各国家级和省级自然公园管理机构:
为提升湖北省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质量,确保普查数据及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办护字〔2023〕48号)要求,拟于6月对全省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单元普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检查工作由省林业局组织,省野生动植物保护总站具体实施,抽调省林草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专家组成5个检查组(见附件),于2023年6月分片区对全省所有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单元普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方法
本次检查采取现场检查和内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包括听取普查情况介绍、抽查样线和样地调查情况等。内业检查包括查看普查相关原始调查记录表、样品、标本、照片、视频资料,审核统计表、汇总材料、数据库、普查报告、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等成果。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形成检查意见。省林业局将对各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检查内容
1.组织管理。查验各地传达落实省七部门和省林业局关于部署普查工作的有关文件通知(启动普查工作下发的相关文件通知),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职责落实情况,专家队伍组建及工作督导指导情况,月报告执行情况,普查工作组织管理方式等。
2.经费保障。查验普查工作资金支持(普查工作资金支持文件)等情况。
3.队伍建设。查验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普查工作业务培训情况,购买社会化服务落实情况(委托第三方实施普查)等。
4.外业调查。查验外业调查实施方案、踏查线路、样地布设及调查情况(包括样线、样地、样方等分布、数量及调查内容等)、调查记录表格(或APP)填写情况等。
5.内业处理。查验普查数据整理、审核及上传情况,资料管理,影像资料拍摄、整理,样品采集、处理、保存、检测情况,标本收集、制作、保存、鉴定等情况。
6.工作进度及普查成果。普查工作问题台账整改情况;对未完成普查的普查单元,核实普查工作进展及完成普查工作的计划安排;对已完成普查的普查单元,全面检查和验收普查报告、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等成果。
四、有关要求
1.各地要组织所辖区域普查单元做好普查迎检工作,提供检查内容的相关资料。
2.各普查单元按照技术规程,加强问题台账整改,加快补充调查,做好普查成果汇总,切实提高普查成果质量。
3.各检查组成员应对有关项目进行保密,对在检查过程中获得的有关资料,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公开。
4.各检查组要严明纪律,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要求,强化责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公正、客观地检查各地普查工作,如实反映实际情况。
联系人:省野保总站 蒲云海 027-87178177 15927313291
省林防总站 陈 亮 027-87630376 18571789582
附件:省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检查组分工
湖北省林业局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
附件:
省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检查组分工
组别 | 人员 | 负责区域 |
第一组 | 郑联合、华红霞、李中强 | 荆州、荆门、天门、潜江、仙桃 |
第二组 | 罗治建、吴华、王义勋 | 十堰、襄阳、随州 |
第三组 | 江明喜、陈亮、曹国斌 | 武汉、孝感、黄石 |
第四组 | 蒲云海、吴刚、李翔 | 黄冈、鄂州、咸宁 |
第五组 | 朱兆泉、刘秀群、艾辉 | 恩施、宜昌、神农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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