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湖北省地质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栏目:湖北省地质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4-01-22 加入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北省地质局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5865705)。一、总体情况2023年,省地质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给山东省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全体地质工作者重要回信和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强化公开意识,规范公开流程,夯实公开基础,积极回应群众需求,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主动公开情况1.围绕职责强组织。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完善领导小组,明确政务公开联络员,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政务公开新动向,分析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及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完善和补充政务公开基本目录,理清公开要素,明确公开主体,落实公开职责。2.突出重点抓公开。在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中主动公开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在推动转型发展、增强地质服务、地质找矿新成果、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领域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年局门户网站累计发布信息2122条、政策解读材料16条、新增专栏9个、通过网站发布在线访谈35期,发布问卷调查征集民意6次,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访问量151万次。“湖北省地质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59条、视频号发布15条。新媒体阅读量79.9万次。(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合理满足群众信息诉求,回应群众关切,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制定公示《湖北省地质局信息公开指南》,修订完善《湖北省地质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是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没有对外行政管理职能,全年没有制作、发布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检查制度,分类审核、先审后发,定期对网站新媒体进行技术检测,加强对上网信息及内容的审查,确保对外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四)平台建设情况结合我局地质工作实际,充实完善网站新媒体专栏内容,新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地质重要回信精神”“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服务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等5个特色专栏并丰富地质大数据应用功能,微信公众号开设“工作专栏”板块,主题更加鲜明简洁。满足群众使用需要,加强智慧检索、智能问答及页面适老化改造。常态化监管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定期开展自查评估,不断改善平台阅览体验感。(五)监督保障情况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将政(事、企)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属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每年与其他重要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组织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1次,没有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而被责任追究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是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无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职能,无行政许可职能,无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职能。第二十条第(一)项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规章000行政规范性文件000第二十条第(五)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许可0第二十条第(六)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处罚0行政强制0第二十条第(八)项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0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23年,我局共收到2份依申请公开事项,自然人通过信件方式申请,要求通过信件方式回复,我局均按时予以回复办结。(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000002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1000001(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000001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2.重复申请0000000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3.其他0000000(七)总计2000002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3年,我局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000000000000000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政策解读还不够深入、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弱项,补齐短板,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一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功能建设。充分发挥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渠道、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准确、规范更新发布信息。真正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相关信息内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确保工作质量。二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多样性。通过文字、图表、多媒体等创新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采用易于社会公众理解的方式丰富网站内容,让群众愿意读、容易懂,持续提高政府信息的可读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我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时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通过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议提案办理”专栏集中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复文,公开时除去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姓名,办理人员信息。2023年,湖北省地质局没有承办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全国政协委员提案。主办了1件省人大建议,已及时将会办意见提交给主办单位;主办了1件,会办了6件省政协委员提案,已及时提交办理意见。(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无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湖北省地质局 2024年1月16日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北省地质局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586570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地质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给山东省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全体地质工作者重要回信和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强化公开意识,规范公开流程,夯实公开基础,积极回应群众需求,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围绕职责强组织。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完善领导小组,明确政务公开联络员,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政务公开新动向,分析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及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完善和补充政务公开基本目录,理清公开要素,明确公开主体,落实公开职责。

2.突出重点抓公开。在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中主动公开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在推动转型发展、增强地质服务、地质找矿新成果、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领域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年局门户网站累计发布信息2122条、政策解读材料16条、新增专栏9个、通过网站发布在线访谈35期,发布问卷调查征集民意6次,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访问量151万次。“湖北省地质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59条、视频号发布15条。新媒体阅读量79.9万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合理满足群众信息诉求,回应群众关切,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制定公示《湖北省地质局信息公开指南》,修订完善《湖北省地质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是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没有对外行政管理职能,全年没有制作、发布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检查制度,分类审核、先审后发,定期对网站新媒体进行技术检测,加强对上网信息及内容的审查,确保对外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结合我局地质工作实际,充实完善网站新媒体专栏内容,新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地质重要回信精神”“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服务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等5个特色专栏并丰富地质大数据应用功能,微信公众号开设“工作专栏”板块,主题更加鲜明简洁。满足群众使用需要,加强智慧检索、智能问答及页面适老化改造。常态化监管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定期开展自查评估,不断改善平台阅览体验感。

(五)监督保障情况

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将政(事、企)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属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每年与其他重要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组织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1次,没有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而被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是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无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职能,无行政许可职能,无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职能。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2份依申请公开事项,自然人通过信件方式申请,要求通过信件方式回复,我局均按时予以回复办结。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政策解读还不够深入、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弱项,补齐短板,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一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功能建设。充分发挥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渠道、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准确、规范更新发布信息。真正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相关信息内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确保工作质量。二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多样性。通过文字、图表、多媒体等创新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采用易于社会公众理解的方式丰富网站内容,让群众愿意读、容易懂,持续提高政府信息的可读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我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时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通过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议提案办理”专栏集中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复文,公开时除去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姓名,办理人员信息。2023年,湖北省地质局没有承办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全国政协委员提案。主办了1件省人大建议,已及时将会办意见提交给主办单位;主办了1件,会办了6件省政协委员提案,已及时提交办理意见。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无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



湖北省地质局 

2024年1月16日

附件: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