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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发布5起容错纠错及风险报备典型案例
栏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4-01-26
宜昌市发布5起容错纠错及风险报备典型案例日期:2024-01-26 07:53来源:三峡日报责任编辑:李敏打印  《中共宜昌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敢闯敢为担当作为的意见》、《宜昌市容错纠错实施办法》等“1+3
日期:2024-01-26 07:53来源:三峡日报
责任编辑:李敏

  《中共宜昌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敢闯敢为担当作为的意见》、《宜昌市容错纠错实施办法》等“1+3”文件出台以来,全市上下积极实践,推动容错纠错机制落地见效。近一年来,全市共开展容错纠错63起77人,同意开展前瞻性决策风险事前报备37件,以实际行动彰显了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的鲜明导向,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新的一年,全市将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纵深推进容错纠错工作,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的强烈信号,不断凝聚起加快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打造世界级宜昌的磅礴力量!为进一步提升容错纠错工作质效,现将我市5起容错纠错及风险报备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对西陵区窑湾街道唐家湾村委会未经审批改变楼房规划用途问题予以容错减责案

  【基本案情及处理结果】2016年8月,西陵区窑湾街道唐家湾村委会为服务宜昌市重点项目西陵二路快速路项目征迁,妥善安置被征迁单位宜昌市小灵童幼儿园,确保100多名在籍幼儿就近正常上学,消除安全风险和不稳定因素,并使村集体闲置资产发挥效益,唐家湾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李某某与村“两委”干部开会讨论同意后,未经审批将原规划用途为医疗、卫生、文体活动场所的唐家大院A区1号楼出租给宜昌市小灵童幼儿园用于办学。2017年3月,小灵童幼儿园搬入1号楼的新园,原幼儿园按计划予以拆除。2020年6月,唐家湾村委会被宜昌市西陵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12月,西陵区委农办在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过程中,发现唐家湾村委会擅自改变房屋规划用途被处以罚款造成村集体经济损失的问题,并将线索移送给西陵区纪委监委。12月,西陵区窑湾街道纪工委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初核,发现唐家湾村委会虽因违法被处以罚款,造成了村集体经济损失,但其出发点是为了服务市重点项目建设、化解社会风险隐患,解决被征迁的幼儿园安置问题,同时使村集体闲置资产发挥效益,增加村集体收入。12月,经西陵区纪委监委研究,并报西陵区委批准,决定对唐家湾村委会和李某某容错减责,责令唐家湾村委会作出书面检查,对李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容错要点】本案中,唐家湾村委会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改变集体房屋规划用途,出租给幼儿园办学被行政处罚,该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李某某负有直接责任,但结合“三个区分开来”政策和《宜昌市容错纠错实施办法》综合研判,可予以容错。一是从主观目的看,村委会及李某某是为了服务宜昌市重点项目西陵二路快速路征迁,妥善安置幼儿园,为辖区及周边幼儿就近上学提供便利,同时也让村集体闲置资产发挥效益,初衷是出于公心;二是从程序方法看,变更房屋规划用途出租给幼儿园办学系村“两委”集体研究决定,并非个人专断;三是从后续整改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业务会经研究,明确在相关部门同意保留幼儿园现状前提下,可以将原规划的医疗、卫生、文体功能用房调整至另外的配套商业用房内,唐家湾村委会已按要求落实,满足了功能需求,得到了群众认可;四是从综合效果看,整体安置幼儿园,确保了100多名幼儿就近正常上学,消除了安全风险和不稳定因素,促进了西陵二路快速路征迁相关工作。且唐家大院A区1号楼交房后闲置2年,出租后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71.7万元,让村集体闲置资产发挥了效益。

  案例2:对伍家岗区住建局代建市政工程江坪路项目未批先建问题予以容错减责案

  【基本案情及处理结果】2020年5月,伍家岗区重点招商项目宜昌城市旅游客厅正式启动,拟建设宜昌首个以交旅融合为主题的商务会展中心,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助力打造宜昌城市新中心。同年7月,宜昌市发改委批复同意该项目配套市政工程江坪路项目。2021年12月,宜昌市城市项目管理中心(宜昌市住建局下属单位)正式委托伍家岗区住建局代建江坪路项目。

  2022年4月,区住建局取得该项目施工许可证。因项目资金长期未拨付到位,导致区住建局未能及时办理城市建设批次用地手续,未能将该项目所占的村集体土地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存在非法占地问题,该项目一度进展缓慢、停滞不前。周边小区居民和拟于2023年秋季入学伍家岗区实验中小学城东校区的师生对江坪路及时通车期盼极大、呼声极高。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为保障伍家岗区实验中小学城东校区按期开学,以及配套服务城市旅游客厅项目完工,伍家岗区住建局党组经集体研究,决定采取边报批项目批次用地手续边施工建设的方式,强力推动江坪路建设,最终该项目按期交付使用。江坪路的及时通车,解决了周边交通不畅的民生痛点,有力保障毗邻学校顺利开学,为附近小区广大居民出行带来极大便利。

  2023年5月,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区住建局非法占地建设江坪路问题予以行政处罚。2023年9月,经伍家岗区纪委监委集体研究,决定对区住建局代建市政工程江坪路项目未批先建受到行政处罚问题予以容错减责,对区住建局相关责任人员胡某某批评教育,对王某谈话提醒。

  【容错要点】本案中,伍家岗区住建局在城市建设批次用地手续未完成的情况下,提前建设江坪路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并受到行政处罚,但结合“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及容错纠错政策规定综合研判,可予以容错。一是从主观动机看,一方面重点招商项目宜昌城市旅游客厅即将完工,相关配套市政工程亟待投入使用,另一方面伍家岗区实验中小学城东校区即将开学,广大师生、周边居民对出行便利的需求强烈,江坪路项目建设初衷是为了解决民生痛点、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没有谋取私利的主观故意。二是从客观条件看,一方面存在工程交付时间紧、手续办理周期长的矛盾,另一方面由于财政资金紧张,导致该项目资金长期未拨付到位,继而不能及时、足额缴纳相关规费,无法办理城市建设批次用地手续,项目推进遭遇阻力。三是从程序方法看,该项目依规通过建设批复、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等,取得了施工许可证,且边报批边建设系区住建局集体决策,并非个人决定。四是从后果影响看,江坪路按期交付使用,保障1000余名师生秋季顺利开学,为周边广大居民改善了配套交通环境,获得群众一致好评。五是从后续整改看,区住建局一直积极整改纠错,且在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期间持续跟进江坪路项目批次用地的手续办理工作、持续推动问题解决,通过“先处后证”的形式,已整改合规。

  案例3: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十五溪村委会未规范使用易地搬迁资金问题予以容错减责案

  【基本案情及处理结果】2016年6月,都镇湾镇十五溪村启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计划集中安置33户村民。考虑到该村正大力推进乡村移风易俗,集中安置点的农户人均住房面积普遍不大,亟待建设场地以便村民办理婚丧事宜以及开展各类民俗文化活动,经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某某提请村“两委”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将该村红白理事用房纳入集中安置点项目一并建设。2016年7月,经镇政府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改局呈报《十五溪村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方案》,并经该县发改局批复同意,该村在建设安置房过程中配套建设红白理事用房。2017年6月,十五溪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项目完工并正式投入使用。2017年底,该县审计局在审计中发现十五溪村未严格落实《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易地搬迁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违规使用易地搬迁专项资金38.44万元建设红白理事用房。

  2019年10月,都镇湾镇纪委对审计移交的上述问题线索开展核查,并对李某某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经审查发现,十五溪村红白理事用房有效解决安置户办理婚丧和文体活动场地受限以及潜在安全风险问题,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破除婚丧陋习,倡导文明节俭的婚丧礼仪,大力宣传移风易俗知识,助推移风易俗新风尚。同时,该村利用红白理事用房开展故事讲堂,经常性邀请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讲述“都镇湾故事”,保护和传承非遗文化,丰富了群众精神文化生活。2021年5月,经都镇湾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对都镇湾镇十五溪村委会未规范使用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问题予以容错减责,对李某某批评教育。

  【容错要点】本案中,十五溪村委会使用易地搬迁专项资金建设红白理事用房,违反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易地搬迁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违规占用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但结合“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综合研判,可予以容错。一是从主观动机看,十五溪村委会统一建设红白理事用房,旨在推进乡村移风易俗,防止大操大办、盲目攀比,方便村民开展各类活动,保护、传承好非遗文化,推动该村培育村风、涵养家风、淳朴民风,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以乡村文明力量赋能乡村振兴。二是从客观条件看,2016年长阳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刚开始实施,集中安置点的农户人均住房面积有限,缺乏相关活动场地成为影响村民易地搬迁入住意愿的重要因素之一,且开展农村红白理事移风易俗活动属探索性事务,尚无成熟经验可供借鉴。三是从程序方法看,十五溪村委会在事前经过了村“两委”班子集体研究,《十五溪村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方案》经镇政府同意并报该县发改局批准,且该项目在招标、验收、报账等程序方面均符合规范要求。四是从损失后果看,该红白理事用房虽占用易地搬迁专项资金,但并未影响到该村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五是从综合效果看,十五溪村有效利用红白理事用房,解决了安置户开展活动场地受限以及搭建临时场地的潜在安全风险问题,且众多非遗传承人纷纷登堂传承非遗文化,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和喜爱“都镇湾故事”,推动了本土文化不断繁荣发展,该村也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引导村民群众自觉摈弃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

  案例4: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扩大范围减免涉企不动产登记费进行风险报备

  2023年5月,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探索实行对企业在该县区域首次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转移登记等业务时全额减免不动产登记费。此项改革政策实施后,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全县企业发展。减免涉企不动产登记费,存在的风险主要在于被减免主体突破了2021年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范围,将原来只对中小企业减免的政策拓展到所有企业均可享受减免政策,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该县纪委监委提出风险报备申请。

  2023年9月,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研究认为,该机制是优化五峰营商环境的创新之举,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具有积极影响,同意对“减免涉企不动产登记费事项”实施风险报备。同时,要求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工作程序,避免政策执行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并由派出纪检监察组对该报备事项跟进监督,防止政策执行中出现偏差。

  案例5:夷陵区对实施磷石膏基层试验段事项进行风险报备

  夷陵区作为亚洲第二大磷矿腹地,磷矿资源的开发、利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解决磷化工业产生的磷石膏等废弃物大量堆存占用土地,防范由此衍生的生态环保等问题,提高磷石膏综合利用率,夷陵区拟选取S312宜兴线七里峡下行线2.3公里路段作为磷石膏基层试验路段。因本次试验路段采用磷石膏轻骨料材料,且在我市国省干线重载交通中首次应用,在实施过程中需突破《湖北省公路磷石膏复合稳定碎石基层技术指南》(试行修订版)相关规定。经综合分析,该项目可能存在实际使用寿命达不到设计使用年限,导致因提前维修增加政府投资,以及因车流量大产生道路病害引发舆情等风险。为此,该项目牵头负责部门区交通运输局向区纪委监委提出风险报备申请。

  2023年12月,夷陵区纪委监委研究认为,该磷石膏基层试验项目拓宽了磷石膏在公路建设领域的应用范围,是对磷石膏道路材料的实验研究和推广应用的深入探索,将为磷石膏材料在重载交通中的应用提供数据支撑,对推动我市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更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实施该项目是夷陵区相关单位在工作中大胆创新、先行先试、担当作为的体现,同意对该项目实施风险报备。同时要求区交通运输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强化监管职责,确保实施方案、施工工序等科学合理,并由派出纪检监察组及时跟进监督,避免执行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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