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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财政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12-22 加入收藏
音频解读 window.audiojs.events.ready(function() { window.audiojs.create(document.getElementById("audio_5014644")); });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综〔2023〕48号),现提前下达你地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万元(项目编码:Z135080000028),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该项资金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具体使用范围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二、该项资金下达后,你地应及时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该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你地应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三、请你地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附件:湖北省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表湖北省财政厅2023年12月19日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相关附件:附件:湖北省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表.xls
音频解读

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综〔2023〕48号),现提前下达你地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万元(项目编码:Z135080000028),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具体使用范围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二、该项资金下达后,你地应及时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该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你地应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请你地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湖北省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表

湖北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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