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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水利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4年版)
栏目:湖北省水利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4-01-11
省水利厅行政许可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序号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涉及审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中介服务实施机构申请材料要求工作时限咨询方式收费标准及监督投诉方式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修订)《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湖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1、申请人提交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许可的申请;2、若属编制报告书的项目,申请人提交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3、若属编制报告表的项目,申请人提交的生产建设项目报告表。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工作日咨询电话:027-87221107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1.不收费2.投诉电话:027-872217563.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机关党委办公室 2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非防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1、洪水影响评价审批表;2、洪水影响评价报告;3、项目业主申请文件。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工作日咨询电话:027-87221107办公地址:武昌区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 1.不收费2.投诉电话:027-872217563.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机关党委办公室 3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河道采砂许可《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1年第320号);《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修订);《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1、采砂监管方案;2、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凭证;3、河道采砂申请书;4、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申请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采砂参与者基本情况,采砂船舶(机具)、设备证书复印件、采砂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资料;6、河道采砂履行义务承诺书;7、第三方协议文件,采砂申请人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或有关文件;8、开采范围资料;9、采砂实施方案。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8工作日咨询电话:027-87221107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1.不收费2.投诉电话:027-872217563.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机关党委办公室 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取水许可《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湖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17修订);《地下水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1、取水许可请示文件;2、申请人提交的统一信用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3、取水申请书;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审查机关的意见;5、若涉及影响与第三方有利害关系的,申请人需提交与第三方的协商意见或第三方承诺意见书;6、取水许可发证时,应提供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和审查机关的技术审查意见及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意见。法定时限22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工作日咨询电话:027-87221107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1.不收费2.投诉电话:027-872217563.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机关党委办公室 5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放政府出资水利项目审批事项的通知》;《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政府投资条例》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中介单位1、管理维护经费承诺文件;2、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3、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等审查请示文件;4、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5、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批复意见;6、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审查批复意见;7、移民安置规划及审核意见;8、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9、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0、取水许可文件;11、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12、压矿、地质灾害评估及地震安全性评价及审批文件;13、资金筹措文件;14、项目建设及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管理机构批复文件。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工作日咨询电话:027-87221107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1.不收费2.投诉电话:027-872217563.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机关党委办公室 6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编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意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17修订)》具有大中型水利水电相应等级资质的单位1、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工程建设控制范围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的通告;2、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单位编制的移民安置规划报告(附资质证书);3、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关于可研阶段建设征地实物调查成果认可函;4、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关于移民安置承诺书;5、市(州)及以上国土部门关于工程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报告审查意见;6、项目业主或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关于审核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申请;7、市(州)及以上文物部门关于工程文物保护工作意见;8、召开移民安置座谈会(或听证会)记录;9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工程(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认可意见。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工作日咨询电话:027-87221107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1.不收费2.投诉电话:027-872217563.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机关党委办公室   createPageHTML(1, 0,"t20240111_5040823", "shtml", "pages clearfix",0);

水利厅行政许可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审批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申请材料要求

工作时限

咨询方式

收费标准及

监督投诉方式

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修订)《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湖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1、申请人提交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许可的申请;

2、若属编制报告书的项目,申请人提交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3若属编制报告表的项目,申请人提交的生产建设项目报告表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工作日

咨询电话:027-87221107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

1.不收费

2.投诉电话:027-87221756

3.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机关党委办公室

2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非防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1、洪水影响评价审批表;

2、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3、项目业主申请文件。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工作日

咨询电话:027-87221107

办公地址:武昌区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

1.不收费

2.投诉电话:027-87221756

3.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机关党委办公室

3

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

河道采砂许可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1年第320号);《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修订);《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1、采砂监管方案;

2、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凭证;

3、河道采砂申请书;

4、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申请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采砂参与者基本情况,采砂船舶(机具)、设备证书复印件、采砂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资料

6、河道采砂履行义务承诺书;

7、第三方协议文件采砂申请人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或有关文件;

8开采范围资料

9采砂实施方案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8工作日

咨询电话:027-87221107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

1.不收费

2.投诉电话:027-87221756

3.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机关党委办公室

4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

取水许可

《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湖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17修订);《地下水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1、取水许可请示文件;

2、申请人提交的统一信用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取水申请书;

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审查机关的意见;

5、若涉及影响与第三方有利害关系的,申请人需提交与第三方的协商意见或第三方承诺意见书;

6、取水许可发证时,应提供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和审查机关的技术审查意见及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意见。

法定时限22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工作日

咨询电话:027-87221107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

1.不收费

2.投诉电话:027-87221756

3.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机关党委办公室

5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初步设计报告编制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放政府出资水利项目审批事项的通知》;《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政府投资条例》

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中介单位

1、管理维护经费承诺文件;

2、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

3、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等审查请示文件;

4、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

5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批复意见

6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审查批复意见

7移民安置规划及审核意见

8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

9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10取水许可文件

11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

12压矿、地质灾害评估及地震安全性评价及审批文件

13资金筹措文件

14项目建设及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管理机构批复文件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工作日

咨询电话:027-87221107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

1.不收费

2.投诉电话:027-87221756

3.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机关党委办公室

6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编制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批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意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17修订)》

具有大中型水利水电相应等级资质的单位

1、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工程建设控制范围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的通告;

2、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单位编制的移民安置规划报告(附资质证书);

3、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关于可研阶段建设征地实物调查成果认可函;

4、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关于移民安置承诺书;

5、市(州)及以上国土部门关于工程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6、项目业主或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关于审核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申请;

7、市(州)及以上文物部门关于工程文物保护工作意见;

8、召开移民安置座谈会(或听证会)记录;

9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工程(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认可意见

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工作日

咨询电话:027-87221107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

1.不收费

2.投诉电话:027-87221756

3.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机关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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