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省粮食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栏目:湖北省粮食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02-21 加入收藏
2022年,省粮食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履行粮食流通管理职责,扎实开展粮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粮食法治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一、2022年主要工作及成效省粮食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传达学习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要求,不断完善粮食流通管理配套制度,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提升依法管粮水平。(一)坚持学思践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省粮食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各支部学习的重点内容,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交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心得体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集中学法5次。在省局政府网站设立“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每月更新学习内容。借助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学习强国平台,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线上专题学习,持续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知识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结合部门实际研究部署粮食法治工作“一方案、一要点、一清单”,督促各项法治任务落实见效。(二)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粮食法治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依法履职,亲自研究部署、协调督办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省粮食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筹督导作用,研究制定省粮食局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八五” 规划工作方案和年度法治工作要点,普法经费纳入部门年度预算,明确人员分工,分解落实任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按期完成。二是落实各项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制度,中心组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湖北省粮食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面向社会公众、售粮农民和部队官兵,宣传粮食流通法律法规、粮食收购政策和粮油科普知识等。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外聘律所提供专业支持。三是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法治重点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清单,按月督办进度。半年召开1次局务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压实机关各处室和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局党组会专题研究粮食行业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全省粮食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三)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研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清单,协调将我局公共服务事项从6个调整为4个。全面梳理形成新的《全省粮食部门权责清单通用目录》,确定全省粮食部门权责清单17项,其中行政处罚9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备案1项,目前权责清单已调整到位并上线运行。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梳理形成《粮食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粮食部门五级事项清单》。二是创新粮食流通监管方式。组织对随州、襄阳夏粮收购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部分饲用稻谷定向销售出库政策执行情况采用“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实地抽查,全年核查办结21件“12325”投诉举报。提请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粮食购销领域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三是持续提升服务水平。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局领导以省直包联企业为重点,各处室和青年干部结合涉粮问题专项整治、夏季粮油收购等中心工作,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宣传粮食政策法规,倾听基层部门和企业心声,为他们答疑解惑,推进法治惠民办实事。省粮食局联合户部巷社区开展粮食科技活动周活动,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深入社区,向企业和群众宣传粮食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为困难居民解决实际问题。(四)推进立法和依法决策,提升政府服务管理效能。一是推进立法修规工作。按期向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申报2023年度立法调研项目和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开展立法调研,积极向有关部门沟通汇报粮食立法准备工作,努力推动《湖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和《湖北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修订)》立法进度。二是制定系列配套文件。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制度。年初制定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清单,推动配套制度修订完善。2022年共报备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党组规范性文件。修订起草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省级储备粮财务管理办法、省级储备粮轮换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三是坚持依法决策。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合法性审核制度和工作机制,坚持法治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局例会,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做到应审尽审,有错必纠,切实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决策。(五)夯实法治工作基础,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先后举办5次法治培训和讲座,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水平。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暨保密法治培训、纪检培训、信访工作条例专题讲座、民法典专题讲座、宪法专题讲座。召开2次警示教育大会,局党组书记、局长通报全省粮食购销领域4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和培训、考试,省粮食局已换发行政执法证48人、行政执法监督证12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省粮食局政府网站全年共发布信息1200余条,尽力满足各类市场主体信息需求。全年依法妥善处理信访件10件。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粮食法规体系还不够健全。现有《湖北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两部政府规章,由于国家层面上位法正在制定中,尚未出台保障粮食安全的地方性法规;2021年,国家修订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湖北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需要根据上位法和形势变化进行修订。(二)粮食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还有待提高。机构改革后,受执法力量和执法条件限制,市县基层粮食部门全面落实新《行政处罚法》方面还有一定差距,包容审慎监管执行不够精准,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数量下降,质量不够高。(三)推进基层粮食法治建设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省局指导督促市县加强粮食监管力量方面办法不多、成效不显著。三、下步工作安排针对以上不足,新的一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加快推进粮食立法修规。继续向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汇报立法工作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立法调研,不断完善草案建议稿,加快推进《湖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和《湖北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修订)》立法进度。(二)加强粮食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举办粮食执法督查业务培训,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和《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3号),提高基层粮食行政执法水平。(三)提高粮食流通监管能力。压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加强市县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粮食部门依法治理能力。jQuery(‘#qrcodeCanvas‘).qrcode({render: "canvas", //也可以替换为tablewidth: 160,height: 160,text: document.location.href});

2022年,省粮食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履行粮食流通管理职责,扎实开展粮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粮食法治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2022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省粮食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传达学习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要求,不断完善粮食流通管理配套制度,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提升依法管粮水平。

(一)坚持学思践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省粮食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各支部学习的重点内容,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交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心得体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集中学法5次。在省局政府网站设立“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每月更新学习内容。借助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学习强国平台,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线上专题学习,持续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知识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结合部门实际研究部署粮食法治工作“一方案、一要点、一清单”,督促各项法治任务落实见效。

(二)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粮食法治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依法履职,亲自研究部署、协调督办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省粮食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筹督导作用,研究制定省粮食局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八五” 规划工作方案和年度法治工作要点,普法经费纳入部门年度预算,明确人员分工,分解落实任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按期完成。二是落实各项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制度,中心组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湖北省粮食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面向社会公众、售粮农民和部队官兵,宣传粮食流通法律法规、粮食收购政策和粮油科普知识等。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外聘律所提供专业支持。三是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法治重点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清单,按月督办进度。半年召开1次局务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压实机关各处室和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局党组会专题研究粮食行业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全省粮食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

(三)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研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清单,协调将我局公共服务事项从6个调整为4个。全面梳理形成新的《全省粮食部门权责清单通用目录》,确定全省粮食部门权责清单17项,其中行政处罚9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备案1项,目前权责清单已调整到位并上线运行。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梳理形成《粮食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粮食部门五级事项清单》。二是创新粮食流通监管方式。组织对随州、襄阳夏粮收购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部分饲用稻谷定向销售出库政策执行情况采用“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实地抽查,全年核查办结21件“12325”投诉举报。提请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粮食购销领域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三是持续提升服务水平。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局领导以省直包联企业为重点,各处室和青年干部结合涉粮问题专项整治、夏季粮油收购等中心工作,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宣传粮食政策法规,倾听基层部门和企业心声,为他们答疑解惑,推进法治惠民办实事。省粮食局联合户部巷社区开展粮食科技活动周活动,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深入社区,向企业和群众宣传粮食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为困难居民解决实际问题。

(四)推进立法和依法决策,提升政府服务管理效能。一是推进立法修规工作。按期向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申报2023年度立法调研项目和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开展立法调研,积极向有关部门沟通汇报粮食立法准备工作,努力推动《湖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和《湖北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修订)》立法进度。二是制定系列配套文件。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制度。年初制定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清单,推动配套制度修订完善。2022年共报备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党组规范性文件。修订起草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省级储备粮财务管理办法、省级储备粮轮换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三是坚持依法决策。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合法性审核制度和工作机制,坚持法治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局例会,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做到应审尽审,有错必纠,切实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决策。

(五)夯实法治工作基础,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先后举办5次法治培训和讲座,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水平。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暨保密法治培训、纪检培训、信访工作条例专题讲座、民法典专题讲座、宪法专题讲座。召开2次警示教育大会,局党组书记、局长通报全省粮食购销领域4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和培训、考试,省粮食局已换发行政执法证48人、行政执法监督证12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省粮食局政府网站全年共发布信息1200余条,尽力满足各类市场主体信息需求。全年依法妥善处理信访件10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粮食法规体系还不够健全。现有《湖北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两部政府规章,由于国家层面上位法正在制定中,尚未出台保障粮食安全的地方性法规;2021年,国家修订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湖北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需要根据上位法和形势变化进行修订。

(二)粮食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还有待提高。机构改革后,受执法力量和执法条件限制,市县基层粮食部门全面落实新《行政处罚法》方面还有一定差距,包容审慎监管执行不够精准,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数量下降,质量不够高。

(三)推进基层粮食法治建设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省局指导督促市县加强粮食监管力量方面办法不多、成效不显著。

三、下步工作安排

针对以上不足,新的一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快推进粮食立法修规。继续向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汇报立法工作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立法调研,不断完善草案建议稿,加快推进《湖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和《湖北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修订)》立法进度。

(二)加强粮食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举办粮食执法督查业务培训,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和《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3号),提高基层粮食行政执法水平。

(三)提高粮食流通监管能力。压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加强市县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粮食部门依法治理能力。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