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20230415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民政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8-24 加入收藏
杜勇、黄昆委员:你们提出的“关于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共同缔造幸福养老生活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该提案对构建养老服务体系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我厅对此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综合省卫健委、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委老干部局、省财政厅、省广电局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近年来,全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老龄和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统筹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一、关于“五方共建,提升现代化治理效能”的建议在发挥地方党委统揽全局方面,我省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省级层面,借助此次机构改革契机,已向省编办提出建立“省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议,承担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养老服务标准和规范制定宣贯等职能;在市县级层面,推动成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承担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技术指导、应急支援等职责。目前,武汉、十堰两市和13个县(市、区)已成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在街道(乡镇)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综合体。目前,全省已建成街道(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524个;在社区层面,建立健全日间照料中心、幸福食堂等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文体娱乐、医疗卫生等功能设施共建共享。目前,全省已建有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905个。在发挥政府兜底保障作用方面,省委、省政府先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新时代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制定了《湖北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先后出台养老服务规划、土地、税费、信贷、补贴等30多项配套政策。全面建立老年人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和护理补贴制度,城乡特困供养制度全面落实,实现应保尽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位居中部第一。在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的创新作用方面,积极支持省属企业加大养老服务的投入,加速布局养老产业,组建了以普惠型养老服务为主责主业的湖北健康养老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改革试点,推广失能特困人员县级集中照护新模式,转变农村福利院运营方式,鼓励有条件的特困供养机构为农村留守、失能、半失能和高龄老人提供全托、日托和上门服务等,盘活农村闲置农村福利院等资源,激发农村养老市场活力,提高床位利用率。目前已形成县级直管、委托经营、民政乡镇共管、民政代管四种管理模式,50%以上县市已实现失能特困县级集中照护,特困供养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在发挥家庭的基础作用方面,我省出台《湖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明确“落实子女带薪陪护护理时间制度,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在全省26个县(市、区)开展省级“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新增“家庭养老床位”1.4万张,上门服务3万人次。开展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包括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为罹患严重疾病的老年人提供专业康复护理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服务等。在发挥个人主体作用方面,建好用好高素质银发人才队伍,组建各类志愿服务团队,开展好各类积极向上的党建、文化、体育、养老活动。如武汉开展老干部“银耀英雄城”行动,襄阳组建老年大学“银发智库”,孝感成立基层“五老”调解队伍,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全省发挥老年大学涉老群团优势,组建800多支老干部宣讲团、“五老”宣讲团,讲好中国故事、党史故事、湖北故事,结合主题教育讲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好党的创新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全省60多万名老同志开展“我看建党百年成就”“我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话传统、谈复兴、聚力量”等专题调研活动,引导老干部为湖北高质量发展点赞发声、建言献策。二、关于“四加联动,健全完善养老服务模式”的建议在夯实“居家+养老”方面,2020-2023年,省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支持街道(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和农村互助照料中心提档升级,省级分别按照100万元/个和10万元/个予以以奖代补,每年将100个养老综合体和200个农村互助照料中心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积极开展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2016年以来,我省武汉、宜昌、黄石、咸宁、荆门、孝感、襄阳、荆州、黄冈9市先后获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累计争取国家试点补助资金2.12亿元。实施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武汉、襄阳、咸宁、宜昌、十堰等5市相继开展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争取资金1.82亿元。在搭建“智慧+养老”方面,积极探索“互联网+居家养老”试点。武汉市运用互联网打通“虚拟网络与实体服务、家庭养老与机构上门服务”之间的时空界限,建成13个区级统分结合智慧养老信息平台、323个中心辐射和社区嵌入式“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网点,整合、签约各类线下服务商2300余家,积极开展日间托养、家政护理等居家上门服务,推动老人急需的“三助一护”(助餐、助医、助洁和远程照护)服务覆盖中心城区80%以上的街道,目前已累计开展“三助一护”服务380余万人次。武汉市“虚实互通、家院互融、探索‘互联网+居家养老’新模式”获选民政部试点优秀案例。宜昌、黄石、荆门、襄阳、咸宁、孝感等地也探索建设市级统一的“互联网+养老服务”大数据信息平台,引进和培育大中型居家养老服务企业,承接全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提供居家上门服务,着力推动智慧养老服务发展。在织牢“医疗+养老”保障网方面,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培育和建设,加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设有护理床位的日间照料中心、家庭养老床位等的上门医疗服务,并在健康湖北公众服务平台首页布局上线“湖北省医养结合机构地图”,为全省有医养需求的老年人及家庭搭建平台、提供便捷服务指引。截至2022年底,全省医养结合机构达到312家,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机构125家,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4132对,95%养老机构能够提供医疗服务,98%的一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设了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各地因地制宜探索了以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联合开展医养服务、医疗机构兴办养老床位、社区医养一体化服务等医养结合色服务模式。在丰富“文化+养老”生活圈方面,全省各地积极推进老年大学建设,并向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延伸,大力发展老年教育事业,老年教育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目前,全省包含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党校在内的各类老干部老年人学习活动场所达1.3万个、建筑面积186万平方米,其中省市县三级共有老年大学194所,总建筑面积约70万平方米,乡镇(街道)老年学校371所,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社区(村)老年学校801所,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今年在建、拟建乡镇(街道)和社区老年学校604个,未来两年规划建设454个,经常性参与学习、活动的老同志老年人达60多万人次。三、关于“三点齐抓,提高养老服务发展质效”的建议在抓好队伍建设方面,实施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近3年全省线上线下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11.27万人次。组织2次全省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7名养老护理员获评“湖北省技术能手”称号。省级宣传展示10名“荆楚最美养老护理员”。推动武汉、宜昌、咸宁等地出台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制度,武汉市按技能等级分别给予500-5000元一次性奖励和每月100-1500元岗位补贴,咸宁市对毕业生入职人员连续3年给予每人3000-10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在抓牢市场发展关键点方面,建立服务养老领域项目建设用地“店小二”长效机制,为养老服务领域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开辟绿色通道机制,2022年,全省供应养老服务及其配套设施用地194.60亩。加快推动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及老年用品行业规范发展,加快老年人疾病救治、康养服务和居家养老智能健康监测、保健治疗和辅助康复等医智慧医疗、康复器械及中药保健产品发展。2022年,落实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4600.71万元,落实社区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增值税1778.45万元。在抓实综合监管着力点方面,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持续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逐步推进部门协同监管常态化。加强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全面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大力推进养老机构食堂线上监管执法。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将养老机构纳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养老院、福利院消防安全检查,挂牌督办整改隐患。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省民政厅共排查出养老服务领域存在风险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24家,整治化解率100%,经验做法被民政部以简报形式推广。四、关于“双向发力,强化养老服务支撑保障”的建议我省明确各地要将发展养老事业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完善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全省各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不低于 55%的资金要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2022年,省财政筹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2.29 亿元,其中1亿元用于支持城市社区、贫困地区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其他统筹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农村互助照料、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养老机构示范创建等方面;争取中央彩票公益金 2.4亿元,支持市县公办养老机构改扩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家庭床位建设和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等方面。积极发挥省级养老服务业引导基金的撬动放大作用,充分利用政府债券、财政专项资金等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各类资金,带动社会资本投入,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依法通过捐赠、设立慈善基金、志愿服务等方式,为基本养老服务提供支持和帮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如允许国有物业租赁时限延长至10年以上等。五、关于“一体共享,共同缔造幸福养老生活”的建议我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优势,加大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社会风尚。2022年,湖北广播电视台紧扣湖北省“老年健康宣传周,以“改善老年营养 促进老年健康”为主题推出了系列直播活动,通过网上咨询、专家答疑、线下问诊等多种形式的综合服务体系,向广大老年观众和网友宣传营养健康理念,关心关爱老人心理健康,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老龄观,构建健康养老的和谐社会;武汉广播电视台播发《养老服务、投资理财成养老诈骗“重灾区”,武汉法官提醒重在预防》《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守好老人养老钱》等报道,加强对老年人的防范诈骗知识科普和宣传引导;襄阳广播电视台播出《法暖老人心,浓浓敬老情》新闻,宣传报道襄城区普法办和法律援助中心到雪美老年公寓开展民法典宣讲暨敬老慰问活动,宣讲民法典中的涉老法律知识,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引导老年人依法维权,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十四五”期间,我们将继续按照党的二十大有关养老服务工作部署,认真贯彻实施《湖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不断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等,推动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发展“养老+”新业态,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进一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努力实现老有所养。欢迎您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湖北省民政厅2023年8月24日第20230415号提案.docjQuery(‘#qrcodeCanvas‘).qrcode({render: "canvas", //也可以替换为tablewidth: 160,height: 160,text: document.location.href});

杜勇、黄昆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共同缔造幸福养老生活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该提案对构建养老服务体系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我厅对此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综合省卫健委、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委老干部局、省财政厅、省广电局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老龄和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统筹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关于“五方共建,提升现代化治理效能”的建议

在发挥地方党委统揽全局方面,我省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省级层面,借助此次机构改革契机,已向省编办提出建立“省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议,承担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养老服务标准和规范制定宣贯等职能;在市县级层面,推动成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承担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技术指导、应急支援等职责。目前,武汉、十堰两市和13个县(市、区)已成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在街道(乡镇)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综合体。目前,全省已建成街道(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524个;在社区层面,建立健全日间照料中心、幸福食堂等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文体娱乐、医疗卫生等功能设施共建共享。目前,全省已建有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905个。

在发挥政府兜底保障作用方面,省委、省政府先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新时代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制定了《湖北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先后出台养老服务规划、土地、税费、信贷、补贴等30多项配套政策。全面建立老年人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和护理补贴制度,城乡特困供养制度全面落实,实现应保尽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位居中部第一。

在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的创新作用方面,积极支持省属企业加大养老服务的投入,加速布局养老产业,组建了以普惠型养老服务为主责主业的湖北健康养老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改革试点,推广失能特困人员县级集中照护新模式,转变农村福利院运营方式,鼓励有条件的特困供养机构为农村留守、失能、半失能和高龄老人提供全托、日托和上门服务等,盘活农村闲置农村福利院等资源,激发农村养老市场活力,提高床位利用率。目前已形成县级直管、委托经营、民政乡镇共管、民政代管四种管理模式,50%以上县市已实现失能特困县级集中照护,特困供养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在发挥家庭的基础作用方面,我省出台《湖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明确“落实子女带薪陪护护理时间制度,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在全省26个县(市、区)开展省级“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新增“家庭养老床位”1.4万张,上门服务3万人次。开展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包括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为罹患严重疾病的老年人提供专业康复护理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服务等。

在发挥个人主体作用方面,建好用好高素质银发人才队伍,组建各类志愿服务团队,开展好各类积极向上的党建、文化、体育、养老活动。如武汉开展老干部“银耀英雄城”行动,襄阳组建老年大学“银发智库”,孝感成立基层“五老”调解队伍,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全省发挥老年大学涉老群团优势,组建800多支老干部宣讲团、“五老”宣讲团,讲好中国故事、党史故事、湖北故事,结合主题教育讲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好党的创新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全省60多万名老同志开展“我看建党百年成就”“我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话传统、谈复兴、聚力量”等专题调研活动,引导老干部为湖北高质量发展点赞发声、建言献策。

二、关于“四加联动,健全完善养老服务模式”的建议

在夯实“居家养老”方面,2020-2023年,省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支持街道(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和农村互助照料中心提档升级,省级分别按照100万元个和10万元个予以以奖代补,每年将100个养老综合体和200个农村互助照料中心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积极开展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2016年以来,我省武汉、宜昌、黄石、咸宁、荆门、孝感、襄阳、荆州、黄冈9市先后获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累计争取国家试点补助资金2.12亿元。实施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武汉、襄阳、咸宁、宜昌、十堰等5市相继开展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争取资金1.82亿元。

在搭建“智慧养老”方面,积极探索“互联网居家养老”试点。武汉市运用互联网打通“虚拟网络与实体服务、家庭养老与机构上门服务”之间的时空界限,建成13个区级统分结合智慧养老信息平台、323个中心辐射和社区嵌入式“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网点,整合、签约各类线下服务商2300余家,积极开展日间托养、家政护理等居家上门服务,推动老人急需的“三助一护”(助餐、助医、助洁和远程照护)服务覆盖中心城区80%以上的街道,目前已累计开展“三助一护”服务380余万人次。武汉市“虚实互通、家院互融、探索‘互联网居家养老’新模式”获选民政部试点优秀案例。宜昌、黄石、荆门、襄阳、咸宁、孝感等地也探索建设市级统一的“互联网养老服务”大数据信息平台,引进和培育大中型居家养老服务企业,承接全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提供居家上门服务,着力推动智慧养老服务发展。

在织牢“医疗养老”保障网方面,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培育和建设,加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设有护理床位的日间照料中心、家庭养老床位等的上门医疗服务,并在健康湖北公众服务平台首页布局上线“湖北省医养结合机构地图”,为全省有医养需求的老年人及家庭搭建平台、提供便捷服务指引。截至2022年底,全省医养结合机构达到312家,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机构125家,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4132对,95%养老机构能够提供医疗服务,98%的一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设了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各地因地制宜探索了以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联合开展医养服务、医疗机构兴办养老床位、社区医养一体化服务等医养结合色服务模式。

在丰富“文化养老”生活圈方面,全省各地积极推进老年大学建设,并向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延伸,大力发展老年教育事业,老年教育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目前,全省包含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党校在内的各类老干部老年人学习活动场所达1.3万个、建筑面积186万平方米,其中省市县三级共有老年大学194所,总建筑面积约70万平方米,乡镇(街道)老年学校371所,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社区(村)老年学校801所,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今年在建、拟建乡镇(街道)和社区老年学校604个,未来两年规划建设454个,经常性参与学习、活动的老同志老年人达60多万人次。

三、关于“三点齐抓,提高养老服务发展质效”的建议

在抓好队伍建设方面,实施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近3年全省线上线下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11.27万人次。组织2次全省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7名养老护理员获评“湖北省技术能手”称号。省级宣传展示10名“荆楚最美养老护理员”。推动武汉、宜昌、咸宁等地出台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制度,武汉市按技能等级分别给予500-5000元一次性奖励和每月100-1500元岗位补贴,咸宁市对毕业生入职人员连续3年给予每人3000-10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在抓牢市场发展关键点方面,建立服务养老领域项目建设用地“店小二”长效机制,为养老服务领域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开辟绿色通道机制,2022年,全省供应养老服务及其配套设施用地194.60亩。加快推动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及老年用品行业规范发展,加快老年人疾病救治、康养服务和居家养老智能健康监测、保健治疗和辅助康复等医智慧医疗、康复器械及中药保健产品发展。2022年,落实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4600.71万元,落实社区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增值税1778.45万元。

在抓实综合监管着力点方面,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持续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逐步推进部门协同监管常态化。加强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全面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大力推进养老机构食堂线上监管执法。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将养老机构纳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养老院、福利院消防安全检查,挂牌督办整改隐患。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省民政厅共排查出养老服务领域存在风险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24家,整治化解率100%,经验做法被民政部以简报形式推广。

四、关于“双向发力,强化养老服务支撑保障”的建议

我省明确各地要将发展养老事业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完善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全省各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不低于 55%的资金要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2022年,省财政筹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2.29 亿元,其中1亿元用于支持城市社区、贫困地区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其他统筹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农村互助照料、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养老机构示范创建等方面;争取中央彩票公益金 2.4亿元,支持市县公办养老机构改扩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家庭床位建设和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等方面。积极发挥省级养老服务业引导基金的撬动放大作用,充分利用政府债券、财政专项资金等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各类资金,带动社会资本投入,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依法通过捐赠、设立慈善基金、志愿服务等方式,为基本养老服务提供支持和帮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如允许国有物业租赁时限延长至10年以上等。

五、关于“一体共享,共同缔造幸福养老生活”的建议

我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优势,加大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社会风尚。2022年,湖北广播电视台紧扣湖北省“老年健康宣传周,以“改善老年营养 促进老年健康”为主题推出了系列直播活动,通过网上咨询、专家答疑、线下问诊等多种形式的综合服务体系,向广大老年观众和网友宣传营养健康理念,关心关爱老人心理健康,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老龄观,构建健康养老的和谐社会;武汉广播电视台播发《养老服务、投资理财成养老诈骗“重灾区”,武汉法官提醒重在预防》《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守好老人养老钱》等报道,加强对老年人的防范诈骗知识科普和宣传引导;襄阳广播电视台播出《法暖老人心,浓浓敬老情》新闻,宣传报道襄城区普法办和法律援助中心到雪美老年公寓开展民法典宣讲暨敬老慰问活动,宣讲民法典中的涉老法律知识,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引导老年人依法维权,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十四五”期间,我们将继续按照党的二十大有关养老服务工作部署,认真贯彻实施《湖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不断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等,推动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发展“养老”新业态,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进一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努力实现老有所养。

欢迎您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

湖北省民政厅

2023824


第20230415号提案.doc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