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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分离定标环节问题
栏目: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10-17
问:根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市政基础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定标工作指南(试行)》(鄂公管函〔2022〕24号)第五条“投标人的数量少于或等于10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不超过3家”的要求,某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候选人数量为3家。但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2家。请问这种情况下,定标环节是否继续进行?答:符合工作指南相关规定,定标环节可以继续进行。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问:根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市政基础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定标工作指南(试行)》(鄂公管函〔2022〕24号)第五条“投标人的数量少于或等于10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不超过3家”的要求,某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候选人数量为3家。但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2家。请问这种情况下,定标环节是否继续进行?

答:符合工作指南相关规定,定标环节可以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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