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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0750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水利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9-15 加入收藏
关于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0750号建议的答复谢迎波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自来水供水能力建设的建议收悉。我们对建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该建议很有参考价值,相关工作我们已作出安排部署。现综合省发改委意见答复如下。一、我省农村供水总体情况2005年以来,全省通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工程、提标升级工程,已总体实现国家现行标准下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形成规模集中为主、小型分散补充的农村供水格局。截至2022年底,全省建成各类农村供水工程19.71万处、供水人口4308万,其中万人以上的规模化工程842处、供水人口3427万人。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规模化工程供水人口比例分别为95.3%和79.5%,较全国平均水平分别高出8个、23个百分点,处于全国第一方阵。虽然我省农村供水工作成效显著,但是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突出。特别是部分区域农村饮水安全宽限覆盖有隐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有短板,早期建成的工程普遍标准不高、配套不全,部分设施陈旧、管网老化;少数区域工程布局不合理,水资源配置利用不充分,城乡供水融合发展、规模发展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管护需要持续加强。“十四五”时期,将通过分区分类分期推进一批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一批区域供水规模化工程,标准化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到2025年底,进一步提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规模化工程供水人口比例。二、有关工作推进情况(一)制定“十四五”农村饮水新标准。“十四五”期间,为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在中国水利学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的基础上,我们提出全省农村供水建设新标准,包括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稳定水源、供水保证率、水价机制、供水维修服务、运行管护、水源保护、用水户参与等共10项指标要求。新标准要求集中供水工程应供水到户(院),规模化工程每天24小时供水、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按此标准,我们组织对已建工程进行了全面排查,编制了《湖北省“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存在问题的工程已列入规划分期推进解决。(二)推进农村饮水提标升级建设。省政府将农村饮水提标升级工作纳入全省疫后重振补短板重要内容,连续两年将将实施农村饮水提标升级工程纳入全省十大民生实事。重点推进79个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补短板项目,计划总投资100亿元,改善供水人口1000万。省水利厅及时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协调落实省级补助,指导地方广筹资金。每年召开全省农村供水保障会议,全面动员,全力推动。厅领导带队组织开展分片督导,加强质量、进度、安全管控。截至6月底,已完成投资74亿元,累计提升农村居民饮用水标准775万人。在79个补短板项目之外,还有一大批农村供水项目正在谋划推进,未来三年各地计划建设项目95个,总投资130亿元,计划再改善供水人口1200多万人。(三)实施农村供水水质提升行动。为切实抓好水质保障工作,省水利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乡村振兴局印发通知,全面组织排查水质问题,以县为单元制定水质提升专项方案,组织编制了《全省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明确2025年底前,农村供水水质总体基本达到当地县城水平的总要求。该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后印发到全省各市、州、县政府,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今年将完成强化水源保护项目465处、改善水源水质项目255处、完善净化消毒项目476处、加强监测监测项目237处。同时,我们不断加水质检测监测工作,形成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水源监测,供水单位负责水质处理和自检,卫生、水利部门负责水质监测的水质管理体系。对汛期或其他特殊时段,省水利厅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密检测,确保用水安全。据2022全省乡村建设第三方评价结果,我省农村供水水质合格率达到92.1%。(四)强化农村供水水价管理。按照水利相关工作要求,2020年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进农村饮水集中工程定价收费工作,要求各地按照政府定价程序,做好供水成本核算和定价工作,综合考虑供水成本变动情况及用水户承受能力,建立供水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同时,还明确,对长期在外地工作生活,仅春节等重要节假日返乡的用水户,应酌情减免部分基本水费;要以县为单元落实农村供水工程政府补助资金,发挥补助资金“济困”和“激励”作用;对于水费收入不能覆盖供水成本的工程,地方政府要足额补齐,兜住底线。目前全省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收费处数占比达到98%以上。2023年4月,省发改委印发《湖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城镇供水系统向农村延伸的供水原则上实施同网同价,切实规范定价收费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所提建议,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持续推进农村饮水提标升级工程,不断强化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管护,巩固维护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为改善农村人口生活品质提供更为安全、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饮用水。湖北省水利厅          2023年7月13日

关于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0750建议的答复


谢迎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自来水供水能力建设的建议收悉。我们对建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该建议很有参考价值,相关工作我们已作出安排部署。综合省发改委意见答复如下

一、我省农村供水总体情况

2005年以来,全省通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工程、提标升级工程,已总体实现国家现行标准下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形成规模集中为主、小型分散补充的农村供水格局。截至2022年底,全省建成各类农村供水工程19.71万处、供水人口4308万,其中万人以上的规模化工程842处、供水人口3427万人。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规模化工程供水人口比例分别为95.3%79.5%全国平均水平分别高出8个、23个百分点,处于全国第一方阵。

虽然我省农村供水工作成效显著,但是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突出。特别是部分区域农村饮水安全宽限覆盖有隐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有短板,早期建成的工程普遍标准不高、配套不全,部分设施陈旧、管网老化;少数区域工程布局不合理,水资源配置利用不充分,城乡供水融合发展、规模发展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管护需要持续加强。十四五时期,将通过分区分类分期推进一批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一批区域供水规模化工程,标准化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到2025年底,进一步提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规模化工程供水人口比例。

二、有关工作推进情况

(一)制定十四五农村饮水新标准。十四五期间,为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在中国水利学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的基础上,我们提出全省农村供水建设新标准,包括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稳定水源、供水保证率、水价机制、供水维修服务、运行管护、水源保护、用水户参与等共10项指标要求。新标准要求集中供水工程应供水到户(院),规模化工程每天24小时供水、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按此标准,我们组织对已建工程进行了全面排查,编制了《湖北省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存在问题的工程已列入规划分期推进解决。

(二)推进农村饮水提标升级建设。省政府将农村饮水提标升级工作纳入全省疫后重振补短板重要内容,连续两年将将实施农村饮水提标升级工程纳入全省十大民生实事。重点推进79个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补短板项目,计划总投资100亿元,改善供水人口1000万。省水利厅及时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协调落实省级补助,指导地方广筹资金。每年召开全省农村供水保障会议,全面动员,全力推动。厅领导带队组织开展分片督导加强质量、进度、安全管控截至6月底,已完成投资74亿元,累计提升农村居民饮用水标准775万人。在79个补短板项目之外,还有一大批农村供水项目正在谋划推进,未来三年各地计划建设项目95个,总投资130亿元,计划再改善供水人口1200多万人。

(三)实施农村供水水质提升行动。为切实抓好水质保障工作,省水利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乡村振兴局印发通知,全面组织排查水质问题,以县为单元制定水质提升专项方案,组织编制了《全省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明确2025年底前,农村供水水质总体基本达到当地县城水平的总要求。该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后印发到全省各市、州、县政府,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今年将完成强化水源保护项目465处、改善水源水质项目255处、完善净化消毒项目476处、加强监测监测项目237处。同时,我们不断加水质检测监测工作,形成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水源监测,供水单位负责水质处理和自检,卫生、水利部门负责水质监测的水质管理体系。对汛期或其他特殊时段,省水利厅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密检测,确保用水安全。据2022全省乡村建设第三方评价结果,我省农村供水水质合格率达到92.1%

(四)强化农村供水水价管理。按照水利相关工作要求,2020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进农村饮水集中工程定价收费工作,要求各地按照政府定价程序,做好供水成本核算和定价工作综合考虑供水成本变动情况及用水户承受能力,建立供水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同时,还明确,对长期在外地工作生活,仅春节等重要节假日返乡的用水户,应酌情减免部分基本水费要以县为单元落实农村供水工程政府补助资金,发挥补助资金济困激励作用对于水费收入不能覆盖供水成本的工程,地方政府要足额补齐,兜住底线。目前全省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收费处数占比达到98%以上。20234月,省发改委印发《湖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城镇供水系统向农村延伸的供水原则上实施同网同价,切实规范定价收费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所提建议,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持续推进农村饮水提标升级工程,不断强化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管护,巩固维护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为改善农村人口生活品质提供更为安全、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饮用水。


湖北省水利厅          

20237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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