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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关于省级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的公示
栏目:湖北省水利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1-18 加入收藏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创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暨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推进方案(2018-2020)>的通知》,经组织专家会议评定,省水利厅拟确认“高腊梅港生态清洁小流域”为湖北省省级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至29日。公示期间,如对拟确定省级水土保持示范工程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反映,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公示期间厅水土保持处受理来电来函。 联系人:王宁 电话:027-87221706传真:027-87221706 湖北省水利厅2023年1月18日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创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暨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推进方案(2018-2020)>的通知》,经组织专家会议评定,省水利厅拟确认“高腊梅港生态清洁小流域”为湖北省省级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至29日。公示期间,如对拟确定省级水土保持示范工程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反映,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公示期间厅水土保持处受理来电来函。 

联系人:王宁 

电话:027-87221706

传真:027-87221706 

湖北省水利厅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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