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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3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栏目:湖北省民政厅-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08-07 加入收藏
接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通知,我省申报的2023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已完成。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印发的《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8〕2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社工评〔2021〕1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社工评〔2023〕1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省通过2023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湖北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不予受理。公示日期: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11日联系单位:湖北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99号邮政编码:430079 传    真:027-87677856附件: 湖北省2023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湖北省民政厅2023年8月7日jQuery(‘#qrcodeCanvas‘).qrcode({render: "canvas", //也可以替换为tablewidth: 160,height: 160,text: document.location.href});

接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通知,我省申报的2023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已完成。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印发的《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8〕2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社工评〔2021〕1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社工评〔2023〕1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省通过2023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湖北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日期: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11日

联系单位:湖北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99号

邮政编码:430079 

传    真:027-87677856

附件: 湖北省2023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湖北省民政厅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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