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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工作要点
栏目:湖北乡村振兴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4-25
2023年,省乡村振兴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建设农业强省为目标,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平台,以共同缔造为抓手,以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以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为核心,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重点,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乡村全面振兴见实效,为我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有力支撑。一、聚焦政治引领提站位1.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一丝不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全省乡村振兴系统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扛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政治责任。2.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常态化开展暗访调研,持续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持续强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切实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二、聚焦巩固成果守底线3.持续抓好监测帮扶。进一步推进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落实,修订完善《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指南(试行)》,会同相关部门科学合理调整确定2023年监测标准。推行监测帮扶政策明白纸、“一码通”,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抓好集中排查和常态化监测,做到应纳尽纳。强化精准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监测户,至少落实一项开发式帮扶措施;对没有劳动能力监测户,做好兜底保障;对弱劳力半劳力,创造条件探索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做到区分类别帮、落实政策帮、形成合力帮。抓好数据质量标准化试点建设及推广工作。4.持续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配合教育部门继续落实教育帮扶政策,配合省卫健委、省医保局推进大病集中救治和家庭医生慢病签约服务,落实“10987”医保政策和待遇资格告知“双通道”机制,简化依申请救助申办流程。推动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制度”,继续执行“3810”控费政策。配合省住建厅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巡查排查,确保符合条件农村危房应改尽改。配合水利部门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和管护,持续推进农村饮水提标升级,切实解决好季节性缺水问题。5.持续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持续跟踪监测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情况,深入开展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加大安置区产业培育力度,提升县域特色产业辐射带动能力。尊重搬迁人口意愿,推进有序落户城镇,保障搬迁群众户合法权益。完善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有力有序推动大型易地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推动解决搬迁人口新增住房需求等现实问题。持续推进安置区社会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党组织建设,提升治理水平,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融入、逐步能致富。6.持续加强驻村帮扶。联合省委组织部谋划推动新一轮驻村干部选派轮换工作,督促指导市县抓好驻村干部培训工作,把培训成效转化为驻村工作成果。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进一步强化激励保障,督促落实驻村制度。落实联县驻村和责任捆绑制度,推进驻村工作队把更多精力放在助推当地产业发展上。及时总结各地开展驻村帮扶的好经验好做法,挖掘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7.持续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摸排防返贫监测帮扶、帮扶产业发展、稳岗就业、易迁后扶、自然灾害、社会稳定、涉贫舆情等7个方面的风险点,抓实抓细防范措施落实,严防出现冲击道德底线的事件。主动加强与各级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防风险保稳定的工作合力。三、聚焦强县工程抓发展8.大力培育提升产业。做好“土特产”文章,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培育主导产业,开发一批特色鲜明、品质优良的特色农产品。加快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县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指导11个试点县打造180个庭院经济示范村、5400户庭院经济示范户。全力落实联农带农机制,创新联农方式,稳固利益联结模式,使脱贫人口深度嵌入产业链条分享更多收益。加大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支持力度,确保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不低于60%。落实“以奖代补”政策和带动增收效果挂钩机制,量化实化联农带农责任,对产业联农带农情况进行回头看。协同相关部门做好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会组织消费和“832平台”产品上线工作。9.积极扩大稳岗就业。稳住就业规模,确保全年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不低于208.4万人。深化省际省内劳务协作,选取部分地方开展稳岗就业工作试点,提升脱贫人口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完善就业创业帮扶措施,支持新业态、新模式,拓展就业空间、拓宽就业渠道。配合相关部门推动脱贫地区分类培育打造一批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的劳务品牌。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规范就业帮扶车间建设管理,探索建立“企业+就业帮扶车间”运营机制,确保就业帮扶车间数量、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人数均不低于上一年。深入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开展从教育培训到促进就业全链条一体式帮扶,提升就业质量、提升政策效能。聚焦重点群众和返乡回流脱贫人口,摸清底数,开展针对性帮扶,帮助尽快实现就业。10.着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督促指导各地强化确权到村的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理,加强光伏帮扶电站运维管理,确保持续发挥效益。支持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纳入衔接资金项目库,通过衔接资金支持经济薄弱村培育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升带动群众增收致富能力和水平。11.大力支持脱贫地区县域经济发展。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四化同步发展,不断缩小发展差距。继续加大财政、金融、土地、科技、人才等方面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支持力度,大力发展既带动就业又促进财政增收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脱贫地区县域经济发展壮大,强化县域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持续深化省直单位定点帮扶和省内区域协作,督促落实联席(协调)会议、帮扶责任书(协议书)、互访交流、资金投入等工作制度,推动结对帮扶关系向基层单位延伸。组织召开中央驻鄂定点帮扶单位工作座谈会,争取中央定点帮扶单位更大支持力度。配合省委统战部等部门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抓好1000家民营企业和商会组织结对帮扶1000个村。配合省民政厅推动社会组织加大帮扶力度,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特色品牌。四、聚焦共同缔造促振兴。12.坚持共同缔造引领。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认真落实《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扩大共同缔造“以奖代补”项目覆盖面,引导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和管护,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13.稳步推进乡村建设。落实《湖北省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建立完善乡村建设领导和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加强衔接资金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规划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我省《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实施细则》《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实施细则》,指导各地科学编制年度建设任务清单,完善县级乡村建设项目库。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乡村建设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和美丽庭院示范户评定标准,开展“十百千万”乡村建设示范创建。总结推广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试点经验,开展偏远山区小型式分布式垃圾焚烧处理试点。14.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配合相关部门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推动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和“四议两公开”制度。加快推进综治中心、网格管理中心一体化建设,推进乡村治理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推广积分制、清单制试点经验做法,推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体系。开展新时代党建引领村居治理行动、村居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提升行动、村居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行动、村居作风建设一体推进行动,扎实推进清廉村居建设。15.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常态化宣传引导,配合相关部门继续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农村、进农户。持续推进乡村移风易俗,配合宣传、党委农办等部门深入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配合文旅等部门建设乡村文化人才库,文化领域专家库,常态化开展送戏下乡、文艺汇演、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等文化惠民活动。五、聚焦要素保障强支撑16.强化政策支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督促各地结合实际出台切实管用的政策措施,确保形成上下联动、统一协调的有效衔接政策体系。狠抓政策落实,用好用足已有政策,切实发挥好政策保障效益。17.强化资金保障。继续推动农发行湖北省分行等金融机构落实战略合作协议,加大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投入力度。继续与太保财险湖北省分公司等进行战略合作,开展保险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投入支持,配合省农发集团推动乡村振兴基金设立取得实质进展。修订完善衔接资金分配办法和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支持分区域、分行业集中分配使用衔接资金,着力整治衔接资金使用“小散乱”的问题。加快衔接资金拨付,力争中央衔接资金支出进度4月、6月和9月分别不低于35%、55%和80%。会同衔接资金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月调度、双月通报监测调度机制,集中开展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暗访调研,督促各地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统筹抓好脱贫村和非脱贫村的均衡发展,指导建立“以奖代补”、“以效定补”等激励机制,倡导多干多补、少干少补、不干不补。加强县级项目库建设,谋划实施一批共同缔造“以奖代补”项目,提升资金使用质效。做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准备工作,推动世行贷款项目落实落地。18.强化人才支撑。会同相关部门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鼓励返乡青年参加技能培训。持续推进“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探索建立乡村建设辅导员制度。有序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指导各地发挥好科技特派员、产业顾问组在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方面的帮扶作用。19.强化考核评估。根据年度工作重点,科学调整评估内容和指标,适时出台2023年全省后评估方案,认真开展省级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省直单位定点帮扶和省内区域协作考核评价。督促各地对照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和省级考核评估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一体整改、全面整改,补齐短板弱项,以问题整改提升工作落实质效。20.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全省各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就成效、新风新貌,组织开展乡村振兴主题作品征集、典型人物选树、典型案例推广等宣传活动,营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加强乡村振兴领域舆论宣传引导,妥善做好各类舆情应对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1.强化自身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不懈抓好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四库两基地”,继续实施乡村振兴“头雁”示范培训,打造“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提升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抓落实”活动,整合各类检查、考核、会议,纠治层层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2023年,省乡村振兴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建设农业强省为目标,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平台,以共同缔造为抓手,以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以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为核心,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重点,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乡村全面振兴见实效,为我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有力支撑。

一、聚焦政治引领提站位

1.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一丝不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全省乡村振兴系统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扛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政治责任。

2.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常态化开展暗访调研,持续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持续强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切实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聚焦巩固成果守底线

3.持续抓好监测帮扶。进一步推进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落实,修订完善《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指南(试行)》,会同相关部门科学合理调整确定2023年监测标准。推行监测帮扶政策明白纸、“一码通”,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抓好集中排查和常态化监测,做到应纳尽纳。强化精准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监测户,至少落实一项开发式帮扶措施;对没有劳动能力监测户,做好兜底保障;对弱劳力半劳力,创造条件探索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做到区分类别帮、落实政策帮、形成合力帮。抓好数据质量标准化试点建设及推广工作

4.持续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配合教育部门继续落实教育帮扶政策,配合省卫健委、省医保局推进大病集中救治和家庭医生慢病签约服务,落实“10987”医保政策和待遇资格告知“双通道”机制,简化依申请救助申办流程。推动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制度”,继续执行“3810”控费政策。配合省住建厅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巡查排查,确保符合条件农村危房应改尽改。配合水利部门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和管护,持续推进农村饮水提标升级,切实解决好季节性缺水问题。

5.持续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持续跟踪监测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情况,深入开展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加大安置区产业培育力度,提升县域特色产业辐射带动能力。尊重搬迁人口意愿,推进有序落户城镇,保障搬迁群众户合法权益。完善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有力有序推动大型易地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推动解决搬迁人口新增住房需求等现实问题。持续推进安置区社会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党组织建设,提升治理水平,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融入、逐步能致富。

6.持续加强驻村帮扶。联合省委组织部谋划推动新一轮驻村干部选派轮换工作,督促指导市县抓好驻村干部培训工作,把培训成效转化为驻村工作成果。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进一步强化激励保障,督促落实驻村制度。落实联县驻村和责任捆绑制度,推进驻村工作队把更多精力放在助推当地产业发展上。及时总结各地开展驻村帮扶的好经验好做法,挖掘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7.持续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摸排防返贫监测帮扶、帮扶产业发展、稳岗就业、易迁后扶、自然灾害、社会稳定、涉贫舆情等7个方面的风险点,抓实抓细防范措施落实,严防出现冲击道德底线的事件主动加强与各级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防风险保稳定的工作合力。

三、聚焦强县工程抓发展

8.大力培育提升产业。做好“土特产”文章,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培育主导产业,开发一批特色鲜明、品质优良的特色农产品。加快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县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指导11个试点县打造180个庭院经济示范村、5400户庭院经济示范户。全力落实联农带农机制,创新联农方式,稳固利益联结模式,使脱贫人口深度嵌入产业链条分享更多收益。加大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支持力度,确保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不低于60%。落实“以奖代补”政策和带动增收效果挂钩机制,量化实化联农带农责任对产业联农带农情况进行回头看。协同相关部门做好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会组织消费和“832平台”产品上线工作。

9.积极扩大稳岗就业。稳住就业规模,确保全年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不低于208.4万人。深化省际省内劳务协作,选取部分地方开展稳岗就业工作试点,提升脱贫人口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完善就业创业帮扶措施,支持新业态、新模式,拓展就业空间、拓宽就业渠道。配合相关部门推动脱贫地区分类培育打造一批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的劳务品牌。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规范就业帮扶车间建设管理,探索建立“企业+就业帮扶车间”运营机制,确保就业帮扶车间数量、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人数均不低于上一年。深入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开展从教育培训到促进就业全链条一体式帮扶,提升就业质量、提升政策效能。聚焦重点群众和返乡回流脱贫人口,摸清底数,开展针对性帮扶,帮助尽快实现就业。

10.着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督促指导各地强化确权到村的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理,加强光伏帮扶电站运维管理,确保持续发挥效益。支持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纳入衔接资金项目库,通过衔接资金支持经济薄弱村培育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升带动群众增收致富能力和水平。

11.大力支持脱贫地区县域经济发展。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四化同步发展,不断缩小发展差距。继续加大财政、金融、土地、科技、人才等方面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支持力度,大力发展既带动就业又促进财政增收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脱贫地区县域经济发展壮大,强化县域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持续深化省直单位定点帮扶和省内区域协作,督促落实联席(协调)会议、帮扶责任书(协议书)、互访交流、资金投入等工作制度,推动结对帮扶关系向基层单位延伸。组织召开中央驻鄂定点帮扶单位工作座谈会,争取中央定点帮扶单位更大支持力度。配合省委统战部等部门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抓好1000家民营企业和商会组织结对帮扶1000个村。配合省民政厅推动社会组织加大帮扶力度,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特色品牌。

四、聚焦共同缔造促振兴。

12.坚持共同缔造引领。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认真落实《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扩大共同缔造“以奖代补”项目覆盖面,引导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和管护,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13.稳步推进乡村建设。落实《湖北省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建立完善乡村建设领导和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加强衔接资金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规划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我省《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实施细则》《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实施细则》,指导各地科学编制年度建设任务清单,完善县级乡村建设项目库。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乡村建设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和美丽庭院示范户评定标准,开展“十百千万”乡村建设示范创建。总结推广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试点经验,开展偏远山区小型式分布式垃圾焚烧处理试点。

14.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配合相关部门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推动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和“四议两公开”制度。加快推进综治中心、网格管理中心一体化建设,推进乡村治理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推广积分制、清单制试点经验做法,推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体系。开展新时代党建引领村居治理行动、村居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提升行动、村居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行动、村居作风建设一体推进行动,扎实推进清廉村居建设。

15.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常态化宣传引导,配合相关部门继续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农村、进农户。持续推进乡村移风易俗,配合宣传、党委农办等部门深入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配合文旅等部门建设乡村文化人才库,文化领域专家库,常态化开展送戏下乡、文艺汇演、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等文化惠民活动。

五、聚焦要素保障强支撑

16.强化政策支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督促各地结合实际出台切实管用的政策措施,确保形成上下联动、统一协调的有效衔接政策体系。狠抓政策落实,用好用足已有政策,切实发挥好政策保障效益。

17.强化资金保障。继续推动农发行湖北省分行等金融机构落实战略合作协议,加大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投入力度。继续与太保财险湖北省分公司等进行战略合作,开展保险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投入支持,配合省农发集团推动乡村振兴基金设立取得实质进展。修订完善衔接资金分配办法和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支持分区域、分行业集中分配使用衔接资金,着力整治衔接资金使用“小散乱”的问题。加快衔接资金拨付,力争中央衔接资金支出进度4月、6月和9月分别不低于35%、55%和80%。会同衔接资金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月调度、双月通报监测调度机制,集中开展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暗访调研,督促各地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统筹抓好脱贫村和非脱贫村的均衡发展,指导建立“以奖代补”、“以效定补”等激励机制,倡导多干多补、少干少补、不干不补。加强县级项目库建设,谋划实施一批共同缔造“以奖代补”项目,提升资金使用质效。做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准备工作,推动世行贷款项目落实落地。

18.强化人才支撑。会同相关部门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鼓励返乡青年参加技能培训。持续推进“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探索建立乡村建设辅导员制度。有序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指导各地发挥好科技特派员、产业顾问组在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方面的帮扶作用。

19.强化考核评估。根据年度工作重点,科学调整评估内容和指标,适时出台2023年全省后评估方案,认真开展省级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省直单位定点帮扶和省内区域协作考核评价督促各地对照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和省级考核评估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一体整改、全面整改,补齐短板弱项,以问题整改提升工作落实质效。

20.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全省各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就成效、新风新貌,组织开展乡村振兴主题作品征集、典型人物选树、典型案例推广等宣传活动,营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加强乡村振兴领域舆论宣传引导,妥善做好各类舆情应对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21.强化自身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不懈抓好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四库两基地”,继续实施乡村振兴“头雁”示范培训,打造“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提升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抓落实”活动,整合各类检查、考核、会议,纠治层层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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