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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国土开P(2023)04号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栏目:湖北省地质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6 加入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孝感市高新区管委会委托湖北省地质局第六地质大队开展高新区孝国土开P(2023)04号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一、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孝国土开P(2023)04号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项目地址:项目地块位于孝汉大道以北,万山路以西;地块四至范围:地块西临湖北楚鹏检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东临万山路,南临孝汉大道,北临孝天办事处,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3.985372,北纬30.936606。3.基本情况:地块占地面积约为19934.14m2(约29.9亩)。通过现场踏勘、收集委托单位提供的地块相关资料、走访附近居民了解相关情况,得知地块西北侧现为田地,主要是附近居民种植的时蔬,东北侧为孝感市隧成建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园林绿化保洁和市政维修服务,公司场地为混凝土硬化地面,主要用于停放洒水车、市政抢修车辆等,其他地块现处于空置状态,地块南侧原涵管厂已于2022年拆除,地块内未发现污染、腐蚀、泄漏痕迹,未发现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象,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及处置。根据孝感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提供的证明材料可知,地块拟规划为居住用地,对应GB36600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二、调查结论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水泥涵管厂、物业公司停车场,不存在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无污染风险较高的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农田可能涉及农药使用,但农药喷洒及化肥施用量极少;水泥涵管厂在运营期间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及处置,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未因环境污染事故受到主管部门处罚,其生产经营活动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物业公司主要用于停放园林维护、市政抢修车辆,无废水排放、无生产固体废物排放、无有组织废气排放,无可能的污染源,历史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因此,地块历史上无可能的土壤污染源。其周边地块没有污染风险较高的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各地块均建有混凝土硬化地面、雨污分流系统,且有厂房、围墙、公路阻隔,,无有害有毒的设施及活动,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无地下水和土壤受污染记录,周边地块对本地块土壤不构成可能的污染源。综上,孝国土开P(2023)04号地块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地性质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进行后续土地开发建设。相关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孝感市高新区管委会委托湖北省地质局第六地质大队开展高新区孝国土开P(2023)04号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孝国土开P(2023)04号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地址:项目地块位于孝汉大道以北,万山路以西;地块四至范围:地块西临湖北楚鹏检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东临万山路,南临孝汉大道,北临孝天办事处,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3.985372°,北纬30.936606°。

3.基本情况:地块占地面积约为19934.14m2(约29.9亩)。通过现场踏勘、收集委托单位提供的地块相关资料、走访附近居民了解相关情况,得知地块西北侧现为田地,主要是附近居民种植的时蔬,东北侧为孝感市隧成建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园林绿化保洁和市政维修服务,公司场地为混凝土硬化地面,主要用于停放洒水车、市政抢修车辆等,其他地块现处于空置状态,地块南侧原涵管厂已于2022年拆除,地块内未发现污染、腐蚀、泄漏痕迹,未发现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象,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及处置。根据孝感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提供的证明材料可知,地块拟规划为居住用地,对应GB36600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水泥涵管厂、物业公司停车场,不存在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无污染风险较高的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农田可能涉及农药使用,但农药喷洒及化肥施用量极少;水泥涵管厂在运营期间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及处置,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未因环境污染事故受到主管部门处罚,其生产经营活动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物业公司主要用于停放园林维护、市政抢修车辆,无废水排放、无生产固体废物排放、无有组织废气排放,无可能的污染源,历史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因此,地块历史上无可能的土壤污染源。

其周边地块没有污染风险较高的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各地块均建有混凝土硬化地面、雨污分流系统,且有厂房、围墙、公路阻隔,,无有害有毒的设施及活动,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无地下水和土壤受污染记录,周边地块对本地块土壤不构成可能的污染源。

综上,孝国土开P(2023)04号地块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地性质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进行后续土地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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