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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民政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栏目:湖北省民政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1-29 加入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数据截止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一、总体情况2022年,省民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全过程公开,努力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了《湖北省民政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了主动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公开形式等要素。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有力提高厅机关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二)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民生保障方面。更新发布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孤儿认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等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及保障标准,及时公开2021年部门决算、2022年部门预算、2021年省级民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2021年度中央补助湖北省彩票公益金使用等情况,按时发布民政事业统计月报表和季报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重大政策文件方面。丰富完善政策法规问答知识库,对政策栏目重新进行了分类,分为“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其他”等四大类,更加方便群众查找了解相关政策信息。认真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在出台重大政策文件前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全年共征集意见6次。主动公开《省民政厅关于建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省文明办 省民政厅关于完善“五社联动”机制 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的意见》《省民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四同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重要规范性文件8个,并及时通过文字、图片等多种形式进行了解读。3.部门职能方面。对单位职责、内设机构、领导信息、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方便社会公众知晓。4.建议提案办理方面。公开了2022年向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的答复原文31件,公布了2022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5.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招录方面。及时公开了2022年厅机关公务员和厅所属事业单位武汉民政职业学院、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省聋儿康复中心招录信息和进展情况,方便群众掌握了解有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省民政厅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2件(次),均按期答复,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举报投诉。(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及时将主动公开文件报送省政务管理办备案。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对转载信息严格把关,权威发布本部门政策文件。(五)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统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名称、首页位置、页面格式,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在门户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完善平台下载功能,加强网络安全维护,防止篡改伪造。引入第三方对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开展724小时监测,未发生错别字、死链等问题。每季度定期对网页更新、信息发布、服务、时效、运行等进行自查整改,不断提高网站运营管理水平。(六)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省民政厅目标考核内容,在门户网站公开了举报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举报投诉。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省民政厅围绕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发布信息5000余条;围绕应对人口老龄化,开展了1次在线访谈;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参加了1次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22年,省民政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次),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等方面,均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了答复。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2年,省民政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针对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阶段时没有同步发布草案起草说明,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细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还不够规范等问题,2022年省民政厅在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阶段同步发布起草说明,及时发布意见征集结果,进一步严格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群众知情权。2022年,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还不够规范严谨到位,主动公开信息还不够详尽,政策解读滞后等问题。2023年,将采取以下措施改进:一是对照《湖北省民政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全面完整主动公开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工作情况。二是严格把控时间节点,及时解读重大政策文件。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切实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2年,省民政厅在依申请公开办理中,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公示了2022年全省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全省性慈善组织(基金会) 2021年度年报、年检情况和2021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公告,公示了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推荐对象、全国养老服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全国社会救助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公布了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jQuery(‘#qrcodeCanvas‘).qrcode({render: "canvas", //也可以替换为tablewidth: 160,height: 160,text: document.location.hre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数据截止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省民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全过程公开,努力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了《湖北省民政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了主动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公开形式等要素。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有力提高厅机关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二)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民生保障方面。更新发布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孤儿认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等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及保障标准,及时公开2021年部门决算、2022年部门预算、2021年省级民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2021年度中央补助湖北省彩票公益金使用等情况,按时发布民政事业统计月报表和季报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重大政策文件方面。丰富完善政策法规问答知识库,对政策栏目重新进行了分类,分为“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其他”等四大类,更加方便群众查找了解相关政策信息。认真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在出台重大政策文件前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全年共征集意见6次。主动公开《省民政厅关于建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省文明办 省民政厅关于完善“五社联动”机制 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的意见》《省民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四同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重要规范性文件8个,并及时通过文字、图片等多种形式进行了解读。

3.部门职能方面。对单位职责、内设机构、领导信息、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方便社会公众知晓。

4.建议提案办理方面。公开了2022年向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的答复原文31件,公布了2022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招录方面。及时公开了2022年厅机关公务员和厅所属事业单位武汉民政职业学院、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省聋儿康复中心招录信息和进展情况,方便群众掌握了解有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省民政厅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2件(次),均按期答复,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举报投诉。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及时将主动公开文件报送省政务管理办备案。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对转载信息严格把关,权威发布本部门政策文件。

(五)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统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名称、首页位置、页面格式,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在门户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完善平台下载功能,加强网络安全维护,防止篡改伪造。引入第三方对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开展7×24小时监测,未发生错别字、死链等问题。每季度定期对网页更新、信息发布、服务、时效、运行等进行自查整改,不断提高网站运营管理水平。

(六)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省民政厅目标考核内容,在门户网站公开了举报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举报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省民政厅围绕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发布信息5000余条;围绕应对人口老龄化,开展了1次在线访谈;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参加了1次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省民政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次),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等方面,均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了答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省民政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阶段时没有同步发布草案起草说明,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细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还不够规范等问题,2022年省民政厅在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阶段同步发布起草说明,及时发布意见征集结果,进一步严格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群众知情权。

2022年,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还不够规范严谨到位,主动公开信息还不够详尽,政策解读滞后等问题。2023年,将采取以下措施改进:一是对照《湖北省民政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全面完整主动公开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工作情况。二是严格把控时间节点,及时解读重大政策文件。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切实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2年,省民政厅在依申请公开办理中,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公示了2022年全省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全省性慈善组织(基金会) 2021年度年报、年检情况和2021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公告,公示了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推荐对象、全国养老服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全国社会救助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公布了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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